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重新调整和充实地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领导小组,围绕舆论、法制、政策和投资环境建设成立6 个专题推进组,建立起党政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全力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新闻单位开辟专栏、配发言论、开设专访,共播(刊)发专稿914篇,大力营造解放思想、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舆论环境。政法部门主动出击,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涉税犯罪、职务侵占、贪污等经济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出台各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优惠政策,清理和废止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手脚的政策。各经济杠杆部门充分发挥“联合办公大厅”的作用,大力推进服务公开制度。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先后制发6个文件对“双评”工作做出部署。首次将服务行业纳入参评范围,参评单位由2000年24个增加为40个,分执法监督、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行业两大类进行评议,增强部门和行业的可比性。40个参评部门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公开摘发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在广播电视上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组成10个考核组,对40个参评单位进行“双评”考核,3500 份测评票回收率100%。在社会各界聘请40名“双评”听证会评委,地县两级联动,分问卷测评、日常工作考核、年度工作考核、听证大会四个步骤进行评议。地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在“双评”考核中获得前3名。
(陈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