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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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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两次对全区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理、法人责任制、合同制),国家审计署对加区供水工程、大兴安岭水利工程及“天保工程”项目给予较高评价;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失业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等5个方面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有形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房建工程19项,建筑面积96 309平方米;市政工程项目13项;天保工程转产项目2项,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做出返工、补办手续、限期整改和停工处罚;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卫战,取缔105家违规木材加工企业。
                                   (陈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