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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开展全区性的执法大检查。对2000年度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立即整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基层院对2000年至2001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复查各类案件4241件,其中刑事案件307件,民事案件2582件,经济纠纷案件1056件。法院系统对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类梳理,做到不出积案,不超审限。公安机关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羁押情况,对疑难案件和长期羁押案件,依法清理。各级政法机关认真执行地委《关于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的若干规定》和地委政法委下发的《政法机关从严治警规定》,加强法纪法规教育。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违纪干警案件4起12人。法院系统纠正裁判不公案件5起。公安机关专门制定了《关于积极预防、坚决控制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方案》,定期通报公安系统违法违纪案件。
                                   (于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