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
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
【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 2000年10月颁布施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2001年初,地区侨联主席冷振海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发表《维护侨益凝聚侨心》一文,提出全区侨务工作者和归侨、侨眷要学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9月7日,地区侨联开展“侨法宣传日”活动,配合新闻媒体,深入机关和街道,重点向各涉侨部门宣传,争取他们对《保护法》的重视,为侨法的实施增加助力,减少阻力,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创造“爱侨、助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王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