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活动
“三无”活动
【“三无”活动】 按照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从2001年1月1日起在乡镇开展“无进京上访、无集体到市(地)和省上访、无信访积案”为主要内容的“三无”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在乡镇林场开展“三无”活动方案》。要求乡镇、林场逐月进行群众个人、集体访苗头性排查,并将排查处理情况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汇报。县区局信访部门经常深入乡镇、林场,指导“三无”活动的开展,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处理需要乡镇、林场答复和解决的信访事项,做到“一般问题不出乡镇、林场,重大问题不出县区局”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全区90个乡镇、林场,达到“三无”的36 个,占乡镇、林场总数的40%。呼玛县为全区开展“三无”活动创造了先进典型经验。
(孙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