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12·24”劫持人质事件
处置“12·24”劫持人质事件
【处置“12·24”劫持人质事件】 2001年12月24日12时35分,地区公安局通报: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阳光小区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侯振刚,男,34岁,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国家储备处职工,因赌博欠款无力偿还,遂铤而走险,身捆3.5公斤炸药,绑架1名人质,并抢劫现金7万元。12时40 分,支队按照第一套方案行动,应急小分队出动第一战斗小组3人,于12时45分到达事发地点阳光小区,担负“击毙”犯罪嫌疑人的任务。13时25分,公安机关通报,犯罪嫌疑人侯振刚挟人质1名,劫持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及1名司机,已向白桦乡方向逃跑。13时30分,支队命令应急小分队立即按第二套方案进行追捕,并增补兵力7人,由直属中队中队长带领,向白桦乡开进,实施追捕。13时45分,前指向基指发出通知,已在距加格达奇区东南方向30公里处的白桦乡堵截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身上捆满炸药,手握引爆装置,挟人质及抢劫的人民币7万元躲藏在出租车内,出租车司机已逃离出租车。15 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高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