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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

公安法制


【公安法制】 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把案件审核关。年内共审核把关各类案件2779起3219人,其中罚款1085起1205人、行政拘留869起1042人、劳动教养90起104人、刑事拘留511起619人、刑拘释放71起86人、取保候审147起155 人、不批捕6起8人,通过审核把关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732个。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年内全区共受理复议案件17起20人,其中当事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的12起15人,对罚款不服5起5人。经过复议维护9起10人,撤销4起6人,变更1起1人,自撤1起1人,2起2人未结。年内共受理公安行政诉讼案件4起4人,2起胜诉,2起未结。对全区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共查阅卷宗1167册,查出各类问题864个。2001年3月,经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行署公安局直属分局,在行署公安局法制科挂牌。办理上级公安机关、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交办的跨市(地)县(区)、林业局重特大疑难刑事案件,解决了行署公安局直接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程序问题。
                                   (那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