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综述

综述


【综述】  2001年,贯彻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结合大兴安岭林区实际先后出台《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暂行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抓好工程宣传。县(局)级实施方案编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天保工程”工作办法,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建立,2个工程示范点。完成木材调减计划230.4万立方米,落实责任管护区6 399 834公顷,安置富余人员53 049名,其中森工企业一次性安置13 813人。14个转产项目建设,国家批复可研报告总投资46 281.4万元,集团公司批复扩建设计概算45 247.9万元,其中国家资本金14 690 万元,推进“天保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聂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