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获批复
实施方案获批复
【实施方案获批复】 按照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县(局)级实施方案编制办法》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县(局)级实施方案编制细则》下发全区各林业局,选择1997年以来进行过二类资源调查,有代表性的塔河、阿木尔二个林业局作为试点,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5 月中旬通过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评审,上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力量进行其余8个林业局的方案编制。国家林业局1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集团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是唯一一家获得批复的单位。
(聂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