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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管理

伐区管理


【伐区管理】 于2001年冬运前集团公司在图强召开伐区管理现场会,对伐区管理工作提出要求。生产机电部按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采伐“源头”管理,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木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月份,林管局常务会议决定生产机电部是伐区管理的责任部门,林业局、林场生产管理部门也是伐区管理的责任部门,实行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终身责任制。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伐区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坚持产前教育、产中检查、产后验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严密的自检、抽检制度。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重点国有林区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伐区管理规章制度,各林场与生产单位签订生产合同,明确伐区生产各工种的责任;每个作业组有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对破坏、浪费森林资源严重的单位、作业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邢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