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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颁发《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颁发《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于2001年9月正式颁发《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大林集综[2001]43号)。《办法》共计11章52条。明确规定设备管理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和管理部门职能;对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管理、使用、维修、改造、技术反馈直到更新报废全过程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械安全生产、机职队伍的管理与培训、奖惩的具体内容。
(孙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