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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追究制

质量责任追究制


【质量责任追究制】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环节落实质量责任,全过程加强营林生产检查验收。加强营林生产内业管理,建立营林生产台帐,明确作业项目、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各项营林生产验收内外业资料纳入生产台帐,包括验收的时间、地块、面积、方法和结果,验收人员、作业人员的共同签字,以及必要的影象资料等内容。对问题严重单位的主管局长、营林处主任、资源科长、“天保”办主任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全年处分25人,3个单位扣发承包奖金。
                                   (王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