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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乡镇机构改革

县(区)、乡镇机构改革


【县(区)、乡镇机构改革】 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与地直党政机关改革同步进行。全区原46个乡镇撤并调整为35个。乡镇党政机构编制按20%精简,原编1611名,减少322名,重新核定1289名,对机关工勤人员也确定比例。塔河、漠河、松岭、新林、呼中两县三区使用地方编制由林业开支的人员享受此次人员分流政策。
                                   (刘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