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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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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漠河县出台发展畜牧业优惠政策:养大牲畜15头以上,每户奖励500元,养猪、羊、狗20头(只)以上奖励500元,养禽500只以上,奖励500元;塔河县改变扶持资金使用方式,由财政拿出10万元用于农民购牛贷款100%贴息,这项政策使农民贷款投入畜牧业达215万元;新林区把工会扶持职工自营经济资金的80%用于扶持畜牧业发展;松岭区利用天保工程有利时机,抓好森林管护专业户发展林下养殖业,给每户从事养殖业的管护户发放3000~4000元贷款。
                                   (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