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市场管理】 按照国家、省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方案》,成立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从制度和组织机构上保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有序进行。召开全区建设局长、三级以上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丙级以上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会议,部署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任务。四次会同地区监察局、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检查组对全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检查在建工程55项。一些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章办事,建设项目不报建、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不履行招投标手续私自发包等违法违纪现象得到纠正,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刘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