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 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评”、“三同时”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改善环境质量。完善环境保护首长责任目标。根据2001年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细则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局上报环境保护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并汇总、自查。加大型煤推广和汽车尾气管理力度,为开展治理低空大气污染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检查工作。在全区确立“环评”企业10家,并对全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完成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工作。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