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粮改政策措施,完成政企分开、购销企业与附营业务分离、分立工作。县、区(局)粮食主管部门定岗定编工作已经结束,全区购销企业定岗定编594人,非购销企业定岗定编1600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165人,自谋职业及待业职工793人,全区保留13户粮食购销企业,5户军供网点,2个试销点。购销企业与附营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资金、债权、债务等方面已交割完毕,分离出去的企业在商业银行建立帐户,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郝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