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天保”资金管理制度
完善“天保”资金管理制度
【完善“天保”资金管理制度】 年初印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7 月份制定下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及处罚暂行规定》,从根本上杜绝某些单位在“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屡查屡犯的现象,保证“天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制定下发《大兴安岭“天保”资金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成检查组,对1998年以来“天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8年至2000年“天保”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九五”期间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上报财政部及国家林业局。检查中,对发生的问题进行登记,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李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