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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地税征管

综述


【综述】 2001年,地税系统遵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税法》和《税收征管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管,挖潜增收,增加税收收入,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税收健康有序地发展。全年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 7293万元,为年度计划的 108.8%,超收593万元,其中地县级收入5398万元,为年计划的111.3%,超收550万元;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082 万元,征收率为115.82%;失业保险费完成724万元,征收率为92.32%;社保费征收率名列全省前茅。地县(区)两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预防、监督、制约机制。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的最佳最差单位评比竞赛活动中,连续三年被评为“最佳单位”。地区局被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区地税系统被授予“地级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所辖7个县(区)局全部跨入省、地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1个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局为省级文明单位,5个局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
                                   (矫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