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按照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方案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和公务员过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一是按照省局党组安排,及时完成地区局新老领导班子的工作交接,保持了全局工作的连续性。二是经过认真的培养、选拔和省局考核,调整了后备干部人选,地区局领导班子于11月份配齐。三是完成了县、区基层局一把手配备工作。新提拔的塔河、呼中、新林三个单位的一把手到职后,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在系统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
(闫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