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改革改制
支持企业改革改制
【支持企业改革改制】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开拓创新、热情服务原则,发挥登记管理职能作用,为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服务。坚持现场办公,法规咨询,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在与招商引资企业座谈中发现,因该企业租用厂房、设备已到期,解除了租赁关系,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但在租期内积压大量红砖无法销售。工作组现场拍板,决定给该企业增加红砖生产销售经营项目,及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深入改制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帮助筹划改制方案,修改企业章程,审核登记、变更材料,为新林区筑路工程处、新林机修厂等8户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节省改制费用近万元。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向省外发展,及时核发核转函56份。
(甘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