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模范刘殿贵【省劳动模范刘殿贵】 刘殿贵,1950年生于黑龙江省安达县万宝山公社,高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兴安岭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公司架子班班长。
1969年1月在大兴安岭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处参加工作。30多年来,一直从事建筑业最繁重的架子工工作,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林区开发与建设,经他亲手竖起的脚手架谁也数不清。如今已年过半百,仍忙碌穿梭在高高的脚手架上。他常说“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工作中处处走在前面,8米长的脚手杆,别人扛一根,自己扛两根,往楼上扛,一口气扛50根。常年劳累患有较严重的胆囊炎,起早贪晚带病坚持奋战在工地,顾不上吃药。他技术精益求精,所带领的班组,完成任务即快又好,深受领导和职工的称赞。工作中严于律己,廉明带班,班务公开,透明度高。他当班长多干活,操心多,可从不多拿一分钱,职工们佩服。想企业事,做企业主人。一次工程正紧,一个外地包工头私下找他,要2个人干私活,并给一笔酬谢费,而刘殿贵不为金钱所动,当下拒绝。他说不能光为自己挣钱,不为企业着想。爱岗敬业,视企如家。工地附近居民有时到工地偷拿建筑材料,只要被刘殿贵发现就坚决制止。在他的带动影响下,架子班的良好管理风气蔚然成风。有耕耘就有收获,刘殿贵曾连续多年被建筑总公司、大兴安岭地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地区职业道德建设“二十佳”、“十佳”个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1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