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模范李树成【省劳动模范李树成】 李树成,原籍山东省海阳市,1962年11月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车队队长兼农场场长。1978年8月在十八站林业局参加工作,1985年调入地委办公室车队任司机,1987年任车队队长,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兼任农场场长。李树成所带领的地委办公室机关车队共有15台车,负责地委领导及机关各部门的公务用车任务。由于2001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精减仅留7 人,平均每人负责2台车还多。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经费紧张等诸多困难,李树成知难而上,经常加班加点完成出车任务,起早贪晚接送站。并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连续15年无行车重大事故,12年安全行车150余万公里。在管理上提出:爱车要象爱己一样,车辆小、中修不出队,能用的汽车旧配件不能丢,车辆大修不出区,制定集体承包、定量供给油料等改革措施。在服务上,每时每刻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着全队的司机。服务周到、热情、准时、安全是大家对这个车队的普遍印象。每逢节假日,为使队里司机能与家人团聚,连续12年农历三十值夜班。在遇有扑火、紧急防讯任务时,除组织好车队的工作外,还积极主动投入到任务中。为给办内人员搞好福利,同时又承担了地委办农场场长的重任。为农场能夺取丰收,增加职工福利待遇付出了艰辛劳动。1990年至2001年,他连续3年被评为地林直机关模范工作者、4年被评为地直机关优秀党员标兵,2年获行署人事局三等功奖励,4年获地委组织部嘉奖,1992年被评为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林管局森林防火先进个人,2001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