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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模范吴常启

省劳动模范吴常启





【省劳动模范吴常启】  吴常启,鄂伦春族,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人,1950年1月出生,小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玻璃沟村党支部书记。1968年在玻璃沟村务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任现职。吴常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凭聪明和干劲,把鄂族村闲置的土地拣起来,相信土地能带来永久的效益。当时人们都弃田从林、从副,他冒着风险贷款购进全套农机具,3年后返本脱贫。1995年更新农机具,同时他是全县引进新籽种、应用化肥、农药促进农业高产的第一批人。通过引进优质品种,采用先进耕作技术,将小麦产量由原来的每公顷2 000公斤翻了一番,大豆每公顷增产1 000多公斤。玻璃沟村的群众在吴常启的带领下,家家拥有一套农业机械,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2001年人均收入达3 265元,成为全县的富裕村。吴常启致富不忘乡亲,经常放下自己的农活,无偿帮助村民检修机械设备等。1988年、1989年玻璃沟村被呼玛县、大兴安岭地区授予奔小康红旗村称号。吴常启1987年获呼玛县交粮大户称号,1988年、1989年被评为呼玛县、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2001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