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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三至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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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三至五年规划



                  大兴安岭地区
               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三至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提高全区整体文明程度,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搞好二次创业,兴企富民强区”的战略目标,特制定全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三至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文明形象,建设现代兴安”为目的,以提高公民整体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实施生态发展战略,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进一步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广泛开展以“深化‘净美倡’、创建文明区”活动为主要载体的各个层面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绿色、诚信、开放、繁荣、文明”的大兴安岭形象和“思想解放、好学上进、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勤劳务实、诚信文明”的大兴安岭人形象,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奋斗目标
  在3—5年内,把我区建设成为区域经济繁荣、城乡设施完备、科教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思想道德高尚、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发展进步的现代化新型林区,力争文明创建工作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五年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促进全区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创建文明地区过程中,必须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培育“四有”公民,重在建设主要是搞好思想道德建设和环境建设。思想道德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重点抓好以“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环境建设要继续抓好城乡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城镇整体文明形象。
  (四)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林场、乡村是创建文明地区的基础,创建文明地区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用城镇的文明带动辐射林场、乡村,做到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实现城乡文明一体化。
  (五)坚持协调配合,齐抓共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注重培养、总结、推广典型,切实把创建文明地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创建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逐步提高创建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公民素质显著提高
  1、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精神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2、坚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热爱兴安、建设兴安、发展兴安的实践活动上来。大力弘扬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立足本职的务实精神、扎根边疆的奉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大兴安岭精神,通过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形势任务、 民主法制和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开展WTO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大兴安岭前进中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稳定意识,为我区“二次创业”的伟大实践建功立业。
  3、坚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努力建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办好公民文明学校,建立和完善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运行机制。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大兴安岭地区公民文明教育读本》、《大兴安岭地区居民行为规范》、《大兴安岭地区居民文明公约》为基本教材,通过公民文明学校、基层党校等阵地,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公民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全区公民接受培训教育面在2000年开始培训的基础上,2002年达到60%,2003年达到70%, 2004年达到80%,2005年达到100%,2006年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质量。
  4、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实现 “搞好二次创业,兴企富民强区”的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利用重要纪念日、组织重要社会活动等形式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的爱国主义教育;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封建迷信活动抬头、“法轮功”活动比较猖獗等问题,大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教育,突出搞好无神论教育、科学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克服和抵制错误的、腐朽的思想和文化的影响和侵蚀;针对我区实施“天保”工程,产业结构调整,下岗人员增多,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的实际,大力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送温暖、献爱心”和“扶助万人上岗就业”等活动;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高标准科学规划,加快城镇建设改造步伐,建设新型生态园林型城镇
  1、加快城镇建设改造步伐,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 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今后3~5年内,有计划地重点建设一批交通、通讯、给排水、环境保护工程。加区及三县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争取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处理厂,做到污水污物无害排放。继续抓好广场、公园等公益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国家非经营性投资,重点建设改造一批中心学校、中心医院,通过集中办学、办医等,提高林区城镇的教育和医疗水平。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建成一批具有林区特色、体现现现代风格的住宅小区,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力争在3~5年内,使我区人均道路面积、住房建筑面积、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围绕建设新型“生态园林型城镇”的目标, 进一步加大城乡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在3~5年内把我区主要城镇初步建成城在绿中、房在林中、人在景中、山水环抱的新型生态园林型城镇和天蓝水碧、绿草如茵、百花环翠、四季常青的拥有浓郁林区风貌的绿色家园。进一步抓好以县、区、林业局址和乡镇(林场)办公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加漠公路“千里绿色长廊”为重点的绿化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辟园建绿、沿路植绿、庭院布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城边环绿活动,实现乔灌木科学搭配,山水路园绿综合治理,点线面环同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力争使城镇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区、林场(乡村)全部绿化到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新建小区预留足够的绿化用地,因地制宜,能种花的种花,能种草的种草,与小区建设同步实施,建设标准化小区。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绿化活动,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2002年,全区四旁绿化植大苗14.9万株,城镇周边绿化和公路两侧绿化植大苗123.8万株,绿色通道绿化植大苗10.5万株,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5%;到2003年,全区城镇及环山绿化植大苗 150万株,绿色通道绿化植大苗18万株,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7%;到2004年,全区城镇及环山绿化植大苗100万株,绿色通道绿化植大苗 100万株,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0%;到2005年,全区城镇及环山绿化植大苗 100万株,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2%;到2006年,全区城镇及环山绿化植大苗100万株,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4%。要继续加大亮化力度,做到路灯、公园灯、广场灯、广告灯、墙体灯、庭院灯科学搭配,讲究造型,方便群众生活,体现现代城市风格。
  3、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大低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治理街头烧烤、取缔饮食服务行业烟囟等工作,加强汽车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降低尾气产生的污染,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使空气环境质量三年内保证三级,力争二级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在城镇主要路段逐步划定机动车禁鸣路段,提高声学环境质量,力争在3~5年内,把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 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到90%,三年后达到95%,五年后达到98%;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引进可降解塑料制品及其生产企业,从源头控制白色污染的产生,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每年以1%的速度递减,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设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4、加大城镇依法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要在巩固近两年净化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重点治理城镇、农村、林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的“脏乱差”问题。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继续落实“一个摊前一个桶,一个市场一个岗”制度,彻底整治市场的“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的城镇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做到城镇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继续落实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发挥专业执法队伍、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城镇依法管理力度,对破坏公共设施、损坏花草树木、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处罚,做到宣传教育和严管严罚并举,依法治城,建管结合,达到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有序、安全。
  (三)继续以“净美倡”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1、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城镇创建活动。 以加格达奇区、塔河、漠河县等中心城镇为龙头,进一步深化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楼院、“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基础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镇创建基础,提高创建水平。文明单位建设要进一步提质达标、提档升级,在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中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力争2002年30%的县、区、林业局达到省级文明城镇(单位)标准;2003年40%的县、区、林业局达到省级文明城镇(单位)标准;2004年60%的县、区、林业局达到省级文明城镇(单位)标准;2005年80%的县、区、林业局达到省级文明城镇(单位)标准;2006年 90%以上的县、区、林业局达到省级文明城镇(单位)标准。
  重点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按照管理人口适度、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调整社会规模,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多种需求。要制定文明社区创建规划,以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以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计生)“四进社区”活动。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卫生、科协、团委、妇联、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齐抓共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文明小区、社区示范点。2002年全区要建成20个文明样板小区,以点带面,逐年递增,到2006年力争有 50%以上的小区达到样板小区标准,夯实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
  2、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村镇 (林场)创建活动。按照乡镇、林场建设改造规划,重点抓好乡村、林场的净化、绿化、道路、自来水和农民住房建设,推进文明村镇硬件建设。在三至五年内,有条件的乡村、林场基本完成自来水建设,改善乡村、林场饮水条件。继续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加大乡村、林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力度,彻底消灭“脏乱差”,进一步提高乡村、林场的文明水平,实现城乡文明一体化。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占领乡村、林场阵地。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力争2002年 30%的乡村、林场达到省级文明村标准,30%的住户达到六星级以上户;2003年40%的乡村、林场达到省级文明村标准,40%的住户达到六星级以上户;2004年 50%的乡村、林场达到省级文明村标准,50%的住户达到六星级以上户;2005年60%的乡村、林场达到省级文明村标准,60%的住户达到六星级以上户;2006年70%的乡村、林场达到省级文明村标准,70%以上的住户达到六星级以上户。
  3、以优质规范服务为基础,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继续在行业中开展“树行业新风,创一流业绩,做文明职工”活动和评选文明窗口活动,各行业、“窗口”单位要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工文明公约》等各项制度,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报告会、技术比武等形式和载体,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继续在党政机关中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做优秀公仆”活动,制定公务员文明行为和文明服务规范,推行公示、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继续抓好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规范化优质服务,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在全区创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提高城乡文化品位
  1、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认真贯彻 《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工作的决定》,以“七个一”为目标,创作和生产更多文艺精品,集中力量抓好音乐、文学、书法、美术、戏剧等方面的艺术创作,重点搞好以“歌唱兴安岭”为主题的歌曲创作,在歌曲精品创作上力争有所突破,并争取创作一定数量的文艺作品达到省级以上水平,带动我区文艺事业的全面繁荣。以各级业余体育学校为阵地,认真开展“百万青年上冰雪”活动,力争培养出更多的体育优秀人才。
  2、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以 “先进文化阵地工程”建设、创建“先进文化县”活动和“边疆文化艺术长廊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文化广场、艺术剧院、体育馆、文化宫等场所,采取城乡联动,专业业余联合等形式,继续在全区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群众性的文化活动。重点搞好广场文化建设,做到天天有分散的文化活动,周周有组织的文化活动,月月有专场文艺演出,进一步活跃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文化下乡、文化留乡、文化兴乡”工程为载体,组织文艺演出团体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辅导下乡。依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力加强我区青少年体育锻炼,到2006年我区青少年体育合格率提高到85%,优秀率达到15%以上。
  3、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坚持 “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通过把握导向,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市场运行规范,大力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重点抓好书刊、音像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文化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淫秽色情出版物和盗版、盗印出版物、不良广告和不良文化现象,抵制文化垃圾传播,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在全区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品位的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格局。
  4、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休闲广场等设施。要以社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小型体育活动场所,为群众健身提供必要的条件。
  5、加强文艺演出队伍建设,加快艺术人才培养的力度。 各县、区、林业局要以文化馆为依托,组建一支业余文艺演出队伍,培养一批业余骨干,地区群众艺术馆每年要为基层培训文艺骨干60人以上,各县、区文化馆每年培训30人以上。
  (五)实施“科教兴区、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1、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全面实施 “科技兴区”战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全区各大中型企业在2004年前都要建立技术开发推广机构。地区重点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力争达到 20世纪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引进“斯达模式”,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优化升级。广泛应用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提高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林产工业和冷凉型生态农业,加大山野资源、食用菌资源、北药资源的研究开发力度,新产品产值年均增长率达到 20%以上。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技奖励政策和制度,稳定我区现有人才队伍,积极吸收省内外优秀科技人才来我区创业,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提高全区人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科普活动以科普之冬、创建科普先进单位、送科技下乡和科普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广泛的、经常性的专业和跨学科、跨行业的学术研讨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成果应用;通过组织科技培训班、科技咨询服务等直接为生产服务,提高全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科普网络和科普阵地,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科学意识和鉴别能力,破除愚昧思想和落后习俗,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科普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地区要建设科技馆,县、区、林业局要配备科普宣传车,社区要开办科普宣传画廊或科普宣传专栏,有条件的社会区要开办科普图书室、科普影视放映点等科普阵地,努力为青少年、专业技术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人、农民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供更多的渠道。
  3、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巩固“普九”成果,到 2006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小学专任教师8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毕业合格率达到95%,巩固率达到99%,初中教师6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学历;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扩大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成果。2003年,将所有林场的初中撤并到县、区、林业局所在地;2005年,将农村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完毕,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力争2002年完成大兴安岭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工作,到2006年,把大兴安岭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在校生达2000人,融林业技术教育、医疗卫生教育、师范教育等多学科的综合性职业学院。大力开展成人教育。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保证全区文盲率不超过1%,控制复盲率不超过2%。对林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厂(场)长、经理、书记的轮训。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和保健事业,提高全区人民的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以预防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和医疗保健体系。农业地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城镇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尽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与区域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体制,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积极开展医疗卫生下乡活动,解决边远地区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努力提高医德医风和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06年,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收治确定诊断与住院临床诊断符合率达到95%以上,住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5%以上,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达到 85%以上,病死率降低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 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0~71岁。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到2006年,食品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5、坚持不懈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 继续宣传和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通过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和自我保健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宏观调控体系和相关的经济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区人口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2002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14‰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 94%,宣传教育接受率达到80%,初级生殖保健开展率达到90%;2003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13‰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4.5%, 宣传教育接受率达到85%,初级生殖保健开展率达到92%;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1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5%,宣传教育接受率达到90%,初级生殖保健开展率达到95%;2005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0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6%,初级生殖保健开展率达到97%;2006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0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初级生殖保健开展率达到100%。
  (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1、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作用,推进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各级人大国家权利机关的作用,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完善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党和政府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要巩固和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完善职代会等各种民主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警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村委会民主自治制度,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为林区的发展、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2、大力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全面贯彻落实 “四五”普法规划,在全区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律、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要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党校、干校、培训中心、农村夜校等建成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的固定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或专题讲座,分期分批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好专栏、专题节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区人民的法律素质。
  3、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组织专门力量,落实任务和责任,依法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各种暴力犯罪,利用邪教进行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对犯罪分子保持高压势头。积极预防和及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好“法轮功”痴迷者和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发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狠抓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创建安全小区等活动,搞好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楼院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
  (七)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为创建文明地区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深入实施“天保”工程和生态发展战略,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到2006年,全区第一、二、三产业分别调整为13.7:42.6:43.7,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5.1亿元,年平均增长7.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6元,年均增长3.8%,农民人均纯收入3515.4元,年均增长5%。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创建文明地区作为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纳入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三至五年创建规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定期例会制度,建立完善考核评比办法。地委将连续几年把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作为重点推进工作之一进行专题推进,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2、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创建文明地区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高标准、科学规划,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多方筹资,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高群众的生存和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发展的逐年增长,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筹资机制,逐步形成对精神文明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机制。
  3、以点带面,培养选树典型。各地在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中要突出重点, 抓好典型,在抓好点、形成线、普及面上下功夫,逐年选树和推广一批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林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区整体文明水平的提高。
  4、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文明地区活动的宣传,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扩大影响。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专题,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对活动中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集中报道,对影响大、牵动性强的活动做集中、连续跟踪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参与文明地区创建的良好氛围,把全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文明兴区”的正确轨道上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200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