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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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2003年4月18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较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为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六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军警民共建共育等创建活动,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为了选树典型,展示创建成果,表彰先进、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现决定:
一、命名阿城市等9个县级市为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市,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等 21个区为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星社区等13个社区为文明社区,牡丹江市西安区海浪小区等20个小区为文明小区。
二、命名漠河县等13个县为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富锦市向阳川镇等19个乡镇为文明乡镇,绥化市北林区兴和乡兴和村等31个村为文明村标兵,集贤县福利镇福胜村等95个村为文明村。
三、命名省通信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等 454个单位为文明单位标兵,铁力红叶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751个单位为文明单位。
四、命名65435部队与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等 10对共建单位为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标兵,省军区通信营与哈尔滨市第124中学校等 39个单位为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希望被命名表彰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在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坚定自觉地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塑造黑龙江省整体文明形象,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兴安岭地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
文明小区
大兴安岭地区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花园小区
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
漠 河 县
文明乡镇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
省级文明村
(重新命名的文明村)
呼玛县三卡乡沿江村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重新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
漠河县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图强林业有限公司图强贮木场
大兴安岭日报社
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广播电视局
大兴安岭呼中区房产与供暖公司
(新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
大兴安岭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局机关
大兴安岭新林区宏图林场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
省级文明单位
(重新命名的文明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新林区支行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永庆贮木场
呼玛县地方税务局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白银纳林场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小根河林场
大兴安岭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潮河林场
塔河县广播电视局塔河县万里筑路工程公司
大兴安岭西林吉林业局筑路队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森林经营所
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贮木场
(新命名的文明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国家税务局机关
省通信公司漠河县分公司
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樱花幼儿园
塔河县邮政局
大兴安岭新林区自来水公司
大兴安岭松岭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松岭区邮政局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林业局翠峰林场
大兴安岭新林区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机关
省通信公司呼中区分公司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
大兴安岭松岭区先锋机械筑路队
省通信公司新林区分公司
大兴安岭呼中区国家税务局
呼玛县邮政局
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
省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支队与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