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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全区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全区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关于表彰全区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县级企事业单位,地直各单位:
  1998年以来,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及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努力争取和落实再就业政策,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同时,下岗职工自强自立,勤奋创业,实现了自主择业,使国企改革和木材减产而分流出大量富余职工得到了有效安置,促进了我区经济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几年来,在再就业工作中我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总结推广经验,把我区再就业工作推向深入,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授予漠河县钰军实业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为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吴国森等20名同志为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及再就业先进个人。
  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下岗再就业工作做出新贡献。
  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号召,全区上下要向先进学习,以先进为榜样,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勤奋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和支持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多形式地实现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要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用市场经济的新观念武装头脑,发奋图强,艰苦创业,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及国家政策实现自主创业,为做好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和实现“搞好二次创业,兴企富民强区”的战略目标再立新功。
  附: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2002年11月4日
  
          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
  漠河县钰军实业有限公司
  十八站局查班河林场
  加林局再就业中心 松岭区劲松镇
  图强公司奋斗家庭林场 阿木尔局红旗林场
  呼中区华源木业有限公司 新林区塔尔根镇
  呼玛县三岭木业公司
  加区筑安集团
  先进个人
  吴国森(塔河县)
  孙永芳(漠河县)
  那文明(加林局)
  钱翠艳(松岭区)
  马原平(塔河县)
  扈俊峰(阿木尔局)
  温亚杰(加区)
  赵云团(松岭区)
  孙玉薪(商贸公司)
  王春梅(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
  王鲁华(新林区)
  夏少军(地区工程公司)
  董世国(加区)
  崔丛杰(新林区)
  王 忠(十八站局)
  崔桂华(十八站局)
  孙文和(韩家园局)
  田文国(图强公司)
  张文堂(呼中区)
  王显义(呼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