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
人大工作
人大工作
【综 述】 2002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地委“两会”精神,围绕地委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人大职责,组织县乡换届选举、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征询、代表议案、建议收集及执法监督检查。传达贯彻“两会”精神,代地委起草《通知》,对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对各县区的传达贯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地县两级 “五大班子”和“两院”集中进行学习,地林直机关和三县四区分别召开处、科或股级以上干部大会进行传达。两级人大代表深入到选区向广大选民进行传达和贯彻。会同宣传部门制定了宣传报道计划,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进行深入系统的宣传,使民主与法制建设思想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落实“两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高宏伟)
【执法监督】 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检查,先后检查了《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会计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对执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后,由人大工委在此基础上形成建议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在对《环保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工委 2名领导参与“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本区《环保法》执行情况受到省人大好评。 (高宏伟)
【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征询】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完成省人大交办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草案)》、《黑龙江省节水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农村扶贫开发管理条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修订草案)》、《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多部法规修改意见的征集。 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准备修改意见,收到较好效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农林委员会对呼中自然保护区的立法工作进行多次调研,使《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例会通过。 (高宏伟)
【县乡换届选举】 集中工委主要力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十一月末,全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抓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制定全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地委常委会议通过后,下发各县区。抓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换届选举的始终。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报社、电台、电视台分别开办专栏、专题;选举办编发简报,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选举情况。地区选举办共发简报17期,全区印发宣传材料24 000余份,播发新闻稿件400多件,举办大型专题文艺演出9场次。抓检查指导。以“三法一则”为依据,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每一环节的检查指导,纠正个别违规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高宏伟)
【代表工作】 贯彻实施《代表法》和《代表工作条例》,加强代表联系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省县人大代表会前视察;为代表做好经常性服务工作,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条件;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和催办工作。共收集、整理全国和省人民代表议案、建议11件,并全部办结。在全区人民代表中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活动,总结3个典型经验,在全省纪念《代表法》颁布大会上进行交流。 (高宏伟)
【人民来信来访】 根据《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完善工委信访工作制度和受案范围。加强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理顺情绪,缓解矛盾。重点抓好交办案件的催办。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其中来信30件、来访20人次。对其中3件涉及执法部门的案件认真督办,给上访人满意的答复。(高宏伟)
【《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 采取抓有利时机重点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作法,在传达“两会”精神和进行县乡换届选举过程中,把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重点内容贯彻始终。新闻媒体开辟人大法律知识专栏。征集优秀论文 7篇,参加省人大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讨会好新闻评选。 (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