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政务(企务)要略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政务(企务)要略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政务(企务)要略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
政务(企务)要略
【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 7月2日,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忠林主持召开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分析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推进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1~6月,全区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87 50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8.1%,按可比价同比值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实现 6733万元,二产增加值预计实现 95 137万元,三产增加值预计实现85 633万元,三产增加值预计实现85 63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7%、7.9%,拉动经济增长0.3、3.6、3.6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贡献率分别为 47.4%和48.5%。第一、二、三产业比例由上年同期3.4:49.6:47调整为3.6:50.7:45.7。到6月末,林业企业总产值实现165 337万元(现价),同比增长9.5%。其中,木材采运完成产值64 373万元;林产工业预计实现产值 33 900万元,同比增长25.4%;多种经营预计实现产值65 000万元,同比增长19.4%;营林战线预计实现产值 2100万元,同比增长11%。木材采运、林产工业、多种经营、营林占总产值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0.9%、17.9%、39.9%、1.3%调整为38.3%、20.5%、39.3%、1.3%,林业经济稳步发展。1~6月全区个体工商户数达到15 269户,同比增长9.8%,实现产值19 861万元,同比增长36.3%;私营企业户数达到242户,同比增长35.1%,实现产值14 100万元,同比增长 5.7倍。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产值、税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8.6%和26.5%。职工自营经济到6月底实现产值22 245万元,同比增长42.3%。 上半年全区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二位,工业增加值居全省第一。王忠林就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控。监控分析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准确把握动态,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把工作做实、做细,保持经济匀速增长,确保全年经济指标实现。 (刘振中)
【全区再就业工作会议】 11月3日~4日,召开全区再就业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过去几年来全区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地委书记杨喜军讲话,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忠林主持会议,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钟志山作工作报告。杨喜军提出解决再就业问题总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劳动者自主择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方针,把再就业摆在优先的位置,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完善就业机制,社会整体联动,采取有利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塔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图强公司、塔河县总工会、阿木尔林业局、丽雪公司、漠河县钰军公司、黑龙江筑安集团作了再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交流,雪城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温亚杰、松岭区职工自营经济产业示范户钱翠艳介绍下岗后艰苦创业历程。 (刘振中)
【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 6月24日, 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分析全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忠林对全区安全生产提出三点要求:一定要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即使影响到经济,也要坚决清理;突出夏季特点,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供电线路、煤矿、网吧等要加强安全防范;高标准、严要求,主要领导对重点部位要亲自检查,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战线分管领导按战线抓落实。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任何所有制企业都要听从当地政府领导。会上传达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 (刘振中)
【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 1月12日,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同意王忠林专员在地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决定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讨论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决定以行署文件形式下发;听取外贸局田野平关于2001年招商引资奖励的汇报,决定由有关部门对2001年招商引资奖励的引资人和资金额度等进一步核实认定后下发,并就修改《大兴安岭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提出具体意见,提交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讨论;听取并原则同意经贸委刘杰关于《2001年县、区、林业局(林业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2001年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状的兑现意见, 决定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由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 对《县、区、林业局(林业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讨论了大兴安岭北奇神集团组建方案,决定:①原则同意组建大兴安岭北奇神集团。②成立组建大兴安岭北奇神集团领导小组,王忠林任组长,戴万春、张赋、李廷祥任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刘颖负责具体工作,并请地区工商局的同志全过程参与组建工作。③由戴万春、张赋、李廷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就组建集团的具体事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组建方案,经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讨论后,于春节前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财务、审计等部门要抓紧对相关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总工会关于2001年职工自营经济工作考评方案兑现意见的政协工作汇报,决定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奖励资金行署、林管局承担11.5万元,总工会承担11万元。
3月4日,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和《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定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会议确定,要按照《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吸取机关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上半年抓好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开,今年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会议强调:①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出台新的政策。②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上级文件没有涉及或明确规定的问题时,及时向上请示,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避免发生新的矛盾。③在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要征求主管领导意见,重大问题请示地委、行署;传达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同意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兑现与省签定的目标责任状,人均事业费由财政局、财务部、计生委联合发文,并负责搞好县、乡两级计生经费支出的统计工作,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均5.75元的经费指标等 4项决定;传达全省地市文化局长、新闻出版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同意召开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会议,2001年广场文化先进单位表彰奖励总金额为3万元,扎根边疆优秀文艺工作者3名,体育工作者2名,各奖励1万元等 6项决定;传达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并确定:①今年卫生工作要突出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采购及人事制度改革。②加强药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让林区人民吃上放心药。③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卫生工作,提高综合服务能力。④抓好“北药”开发,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⑤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是医疗设备上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今年重点抓好地区医院住院部大楼建设以及心脏导管介入手术设备的购置;听取经贸委刘杰关于机构改革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和汇报,作出原则同意撤销地区建材总公司,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原行署煤管局、原行署贸易局、原行署黄金管理局、原行署建材局17名专业技术人员调入经贸委,原行署黄金管理局办公楼由经贸委接收,所需费用由财政局核发,所需工勤人员由编委办核定等 3项决定;传达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决定:①同意在图强林业局召开全区建设环保工作会议。②继续由财政拿出30万元用于村镇建设“双百千”扶持资金,试点单位将工程项目上报地区建设局审批后,由财政局拨付。强调:①按省要求,科学制定2002年全区建设工作发展目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十大重点工程建设。②学习发达地区,提高基本建设设计档次和水平。③规范基本建设秩序,工程项目一律公开招标、保证质量、保证进度。④今年全区城镇建设的重点是塔河县。加格达奇的重点项目是立交桥、会展中心、七条街、胜利路以及地区医院住院部大楼和地属三所学校的维修;传达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定:①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相结合,尽快恢复大兴安岭森林的原貌。②加强对嫩江、黑龙江源头的保护,有污染的项目坚决不上。③按上级要求,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④提高城镇环境质量。解决好排污和垃圾处理问题,改善空气质量,解决噪音问题。⑤围绕绿色食品开发和基地建设,做好各项工作,叫响大兴安岭绿色品牌。作出县区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由地区环保局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后,拿出具体意见,同意召开2002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2项决定;听取地区防火办孙长福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汇报,作出原则同意在加格达奇召开全区春季森林防火会议。全国森林防火会议后,在图强林业局召开贯彻落实会议,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原则同意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调整名单和2001年度全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按会议讨论意见,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 2项决定;听取财务部刘营关于林管局通讯总公司资产整体出售问题的汇报,作出原则同意将通讯总公司的资产整体出售给电信公司。通讯总公司资产评估值为5320万元 2项决定;传达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启动会会议精神,作出同意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由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拿出具体意见,报编委会讨论。南翁河湿地保护区管理局机构问题,报编委会讨论 2项决定;听取交通局刘忠关于加漠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汇报,作出由交通局负责,请省尽快批复加漠公路领导机构,并按每公里 100万元造价,尽快拿出工程设计预算。由石尚志负责与地委组织部沟通,确定工程建设指挥部抽调人员2项决定。
4月1日,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传达全省人事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同意召开全区人事编制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政企合一的县(区)机构改革力度,必保在四月份全部完成。已改革完的地林直机关各单位严禁新进人员,特殊情况需进人,必须经公务员考录。地林直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充分体现改革精神,实行聘用合同制,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力争在六月底完成。除林管局机关外,同意地直机关和公安机关参加全省公务员考录。林管局机关如何考录公务员,由地区人事局拿出具体意见等 6项决定;听取地区人事局蒋大明关于地区物资局56名退休职工上访问题的汇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决定:维持2001年8月2日会议、2001年9月21日会议和2002年1月 29日地区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即:“1、机关转制的原退休人员执行黑办发【1994】13号和大办发 【1996】1号文件。2、事业单位转制(已转为经济实体)的原退休人员一律按企业有关政策办理。3、要按照政策向上访人员进行解释”;听取并原则同意总工会郑定华关于出席省第九届劳模大会模范单位(集体)、模范个人推荐情况的汇报,决定按会议讨论意见上报;听取地区安委会高云启关于安全工作有关问题汇报,决定:①同意 4月下旬召开全区安全工作会议。②同意《大兴安岭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③关于经费不足问题,通过一次性费用解决。同意给安委办协调解决一台越野车。④同意授予林业局安全执法权(两级管理)。⑤安全部门要立即对全区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消灭隐患,堵塞漏洞,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其马上整改,并经有关部门验收。
7月16日,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 听取地区人事局王学勇关于对松岭、呼中、新林三区粮食局和物价部门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作出松岭、呼中、新林三区粮食局机关部分人员和物价检查所人员上访所反映问题暂缓解决。粮食局机关部分人员反映的问题,待国家补贴到位后一并研究解决。三区物价检查所人员工资暂按原渠道发放,欠发工资一并补给。对全区粮食系统、物价系统办公经费进行大幅度削减,首先保证人员工资,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补贴。人员编制只减不增,退一个减一个 2项决定;听取并同意地区人事局蒋大明关于提高地区信访办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汇报;传达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八月份召开第二次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由钟志山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筹备工作;听取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张玉福关于非国有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大兴安岭地区非国有龙头企业综合评价及表彰奖励方案》、《乡镇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将《方案》和《办法》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下发执行;听取丽雪公司彭忠孝关于丽雪公司经营状况的报告与建议的汇报,决定:丽雪公司不委托给东北高速上市公司,可以卖给东北高速上市公司,或与东北高速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制合作;听取并同意经贸委刘杰关于200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经营目标”责任状兑现决定复查结果的通报。讨论并同意对完成2002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和上缴款企业的奖励决定;听取并同意经贸委刘杰关于黄金公司撤销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8月27日,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 听取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邢玉福关于全区森工企业下岗职工第一批一次性安置工作。总结和2002年一次性安置工作意见的汇报,决定: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严肃处理,并追回多给的指标和资金,加倍处罚。由于企业工作失误造成漏报、错报等问题,其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②对于木材减产幅度大,木材生产没有外委,对俄采伐取得实际成果的、职工人数多经济困难的以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林业局,在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上给予适当倾斜。③驻加林直企业可以享受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政策,并要充分考虑安排测算落实。地直企业不参加“天保”一次性安置。④1990年1月1日以后未经地区劳动部门审批从外地调入大兴安岭人员不予一次性安置,2000年10月 1日以后从地方企业调入森工企业的职工不予一次性安置;传达省法制办和国家林业局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法制工作汇报,作出:同意近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要求,落实责任,保证相应活动经费、成立地区法制研究会等 5项决定;听取地区教育局王军关于实验中学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问题的汇报,作出由有关部门按会议讨论意见对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由有关部门对实验中学债务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等 7项决定。听取北药办孙德文工作汇报,作出明确北药开发重点、北药办职能、管理体制、级别、资金渠道、编制等 4项决定;传达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同意成立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2项决定;听取国土资源局关于停止“两河流域”砂金开采推进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从2003年起,全区禁止砂金开采等 7项决定;听取地区防火办关于夏火扑救情况及秋防工作安排的汇报,作出各林业局可以购买 3部双星定位系统设备,同意解决防火欠帐等4项决定。
11月28日,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 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邢玉福关于林业通讯总公司资产部分有偿转让及人员分流情况的汇报,决定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同时明确:①林业通讯总公司现有人员工资开至2002年12月31日止。总公司领导及留守人员暂按原渠道开支,待资产转让和人员分流工作结束后再做安置。②原林业通讯总公司事业编人员,尽量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企业编人员按企业分流政策执行。③分流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④总公司领导及留守人员要对职工做好思想工作,保持人心稳定、保证资产转让和人员分流顺利进行;听取北奇神药业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情况汇报,决定由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听取经贸委刘颖关于县、区、林业局、林业公司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汇报,决定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听取并原则同意经贸委刘颖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商贸总公司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煤炭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汇报,决定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提交地委常委会讨论;听取地区财政局赵永连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兴财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汇报,原则同意成立大兴安岭兴财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编制和担保费等具体问题由财政部门拿出意见再定;听取地区财政局王利群关于成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中心的汇报,作出同意成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中心、争取2003年7月 1日正式运营等4项决定。
12月25日,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听取防火办孙长福关于评选2000~2002年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情况汇报,原则同意推荐名单,要求按讨论意见上报;听取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张玉福关于全区非国有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对发展非国有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和龙头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制定出详细评选标准,并按标准对要表彰的县区和龙头企业进一步认定后再上会讨论。会议提出表彰龙头企业必须符合 4条要求①必须符合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方向。②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做到应缴尽缴,没有偷、漏税行为,而且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③企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④安排下岗职工必须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听取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张玉福关于出售大兴安岭晨明木材加工厂的汇报,决定:将晨明木材加工厂依法按程序拍卖。 (刘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