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检察
检察
【综 述】 2002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地委和省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先后出台《2002年全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实施方案》和《全区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措施》,得到地委、行署和林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的肯定。在实施过程中,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活动,其受案数、立案数、立大要案数和挽回经济损失数按占全区人口、法人、产值的比例计算,均位于全省前列。在持续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中,积极主动地与公安、审判等机关配合,实行重特大案件检察长亲自督办制,主管副检察长、分管科长包案制,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发挥了促进作用。在加强自律监督的同时,按照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侦查、审判机关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两级检察院还结合换届工作,就领导班子配备,主动与地委和县(区)委、林业局党委沟通,通过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省院的部署,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科室”、“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新理念已扎根于检察队伍之中,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全区“双评”活动中,分院被排为第 8名,10个基层院中有5个院位次前移。全年又涌现出7个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和7名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崔宏杰)
【反贪污贿赂渎职检察】 全区两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积极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办案,加强对下督办指导,突出打击重点。1至12月,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3件,经认真初查后立案33件35人(处级1人,科级12人),其中,立贪污贿赂案件28件30人,渎职案件5件5人。移送起诉20件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29.3抓获携款潜逃犯罪嫌疑人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实现受案数同比上升423.63%,立案数同比上升3.8%,初查率同比上升18%。 (崔宏杰)
【刑事检察】 两级院刑检部门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严打”斗争中的四类犯罪案件,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决快捕快诉。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至112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8件572人,其中,公安机关报捕408件561人,自侦部门报捕10件11人。经审查批捕387件5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和移送不起诉案件517件725人(含上年结转),其中,公安机关移送491件697人,自侦部门移送26件28人。经审查起诉428件594人,同比上升7.8%和10.82%,其中起诉法轮功犯罪嫌疑人8名,不起诉9件18人。 (崔宏杰)
【民事行政检察】 两级院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53件,立案30件。基层院提请分院抗诉12件,分院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8件。分院提请省院抗诉5件,省院支持3件。 (崔宏杰)
【监所检察】 按照省院监所处“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重点纠正超期羁押案件”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五十日会战’”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所外就医专项执法检查”两项专项行动。在执法检查和安全防范检查中,共发现超期羁押42人,已纠正41人,纠正率97.6%。共发现监管场所不安全隐患1件,已予以纠正。 (崔宏杰)
【技术检察】 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实施意见》,完成了省院要求的三年建设规划中第一年基础建设目标,分院及全区个基层院先后投入 200多万元购置了计算机等设备130余台,其中7个基层院建立了局域网,并投入使用。分院机关已完成网络布线、机房、电视电话会议室建设工程。电子阅览室已投入使用。在检验鉴定工作方面,全区两级技术部门为其它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91件次,受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8件。 (崔宏杰)
【控告申诉检察】 全区两级院控申部门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接待工作。实行控申举报接待干警挂牌上岗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92件次,受理控告、举报、申诉、赔偿案件 316件,接待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 9件,办理上级院、人大交办信访案件 2件,全部妥善处理。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对告急访、集体访,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随时接待处理。 (崔宏杰)
【预防职务犯罪】 分院预防职务犯罪中心按照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反腐败工作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两级院都突出加强了重点建设工程和“天保工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全长 582公里的加漠公路建设工程实施全程监督,与工程指挥部制订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在指挥部内设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工作中紧紧抓住工程招投标、资金划拨、材料选用等关键环节,与工程指挥部共同协商,制订制度,防止犯罪发生。分院同时与金融、税务、工商、通信、建筑、电力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各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还先后到地区国税局、人民银行地区中心支行等单位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9次。8月,分院预防中心组织税务、工商、金融、工程指挥部等部门积极参加最高检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工商管理总局等19个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全国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受到高检院的表扬和奖励。《中国检察报》、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简报曾刊文宣传分院的预防工作,省检察院徐发检察长给予了表扬,行署专员王忠林同志亲笔批示予以肯定。 (崔宏杰)
【执法监督】 全区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系统内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除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执法检查外,于7月至9月开展了为期 3个月的“执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使得两级院执法更加公正,作风更加端正。不断加强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查, 重大案件介入率70%,特大案件介入率100%,共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80件100余次。书面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事项 1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件。对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经审查追漏犯人,追漏罪8616件。对59名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8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崔宏杰)
【拓展服务渠道】 两级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企业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问题,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126次,其中,书面建议18份,被采纳12件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并与重点企业开展检企共建工作,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共向63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深入16家检企共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余次,以案释法,进行警示教育,受教育职工达3000余人次。
(崔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