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



  【综 述】 2002年全区人事编制部门以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求实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地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10月通过省检查验收;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率先完成精简 10%的任务比例。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行署33个部门491项行政审批事项又减少 248项,减幅为50.5%,超额完成了省规定的再减少 40%的任务。为地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和三个省直单位,招录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14个职位215人。引智工作取得新突破,达成引智项目 9项,引进专家学者12人次,争取引智经费55万元。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成为黑龙江省以政府人事部门设站的两个地市之一;举办了首届人才招聘洽谈会,为九家企业招聘人才 282名,已有 8家单位先后与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合同。完成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和月工资审核工作,分别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工资晋升、套改、退休手续,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规范化管理,完成退休、退职人员年审登记。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在机关推行“六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印了《人事工作手册》和《兴安人事》,人事信息和调研工作。加强深入开展“净、美、倡”活动。行署人事局先后被大兴安岭地区评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树比促”活动先进集体,局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目标考核被评为超标单位,人事信访在全区信访目标考核中评为优胜单位,在行风评议中被评定为最佳单位。呼玛县人事局被评为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 行署人事局一名领导被评为全省人事系统先进个人、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满意公务员”。                           (董丽鑫)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下发了《深化行署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在 2001年减少62.4%的基础上,行署33个部门的491项行政审批项目又减少为 248项,减幅为50.5%,超额完成省规定的再减少40%的任务。                          (董丽鑫) 
  【地县乡党政机构改革】 地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10月通过省机构改革验收组验收。地委、行署机关工作机构由原来的48个减为38个,精简21%,编制由原来983名减为 786名,精简20%。三县四区党政机关工作机构重新核定为214个,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043名减少为2342名,精简23%。乡镇机构改革与撤并镇相结合,全区46个乡镇经过撤并调整为35个,减幅24%,乡镇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至6个减为3个综合性办事机构,机构总数由238个减为114个,精简52%,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 1611名减为1289名,精简20%。按照“三定”规定,对地区和呼玛、加区、松岭、新林、呼中等县区法、检两院进行了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省编委正式批复地区人大、政协改革方案, 三县四区人大、政协机构改革方案也正在批复中。 地区编委办制定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董丽鑫)
  【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在全省率先完成对机关依附紧密的事业单位精简 10%的任务,得到省人事厅的肯定。呼玛县、地区实验中学、广播电视局三个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已结束。按照省编委《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大兴安岭职业教育学院机构编制方案》,学院已正式成立、揭牌。对全区 310个《事业单位年检证书》进行首次年检,全区有15个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重新设立登记,74个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                       (董丽鑫)
  【公务员管理】 圆满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从7从13日报名到10月30日结束,历时3个多月,报考考生1976人,经过全省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核五个阶段,共有215人被录用,其中地直机关110名,县区机关35名,行政机关22名,省直机关48名。全区有7个县区、地林直42个单位参加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应参加考核5192人,实际参加考核4976人,评出优秀587人,称职4258人,基本称职 1人,不称职 1人,未参加考核216人,未定等次129人。7个县(区)、地林直47个单位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参加考核11 940人,实际参加考核11 782人,评出优秀1226人,合格10 525人,未参加考核158人,未定等次 31人,在考核的基础上,评出模范工作者135人,记功378人。             (董丽鑫)
  【公务员培训】 加强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和《2002年全区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要点》,开展了 WTO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更新知识培训,全区近万人参加培训。举办2期科级干部、1期公务员初任等培训班。                               (董丽鑫)
  
  【奖励工作】 开展了年度考核奖励、战线奖励、劳模兑现待遇工作和“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全区有7个县(区)、地林直 42个单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全区公务员嘉奖587人,事业单位模范工作者135人,记功 378人;评选出“人民满意公务员”10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5个,向国家林业局推荐了1个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7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根据 《大兴安岭地区战线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对2001年地林直10个行业战线进行了奖励,共表彰 89个地级战线先进集体、220名地级战线先进工作者。又联合3个战线部门,推荐4个省级战线先进集体和5名省级战线先进个人。
                                     (董丽鑫)
  【专业干部工作】 完成了全区149名高级(教育系统 69人)、362名中级(教育系统251人)及 4名农民技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向国家和省推荐了一人参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出台了《大兴安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根据省人事厅对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所核定的职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严格控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超比例事业单位的聘任工作,截止2002年底,全区37人有正高级职称,其中人因所在单位超职务岗位比例没有被聘任,7821名副高级职称中49人没有被聘任。完成了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为地区农业局、教育局、防火中心、呼玛县的11名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办理副高级职称, 2名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办理中级职称。完成全区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复审登记工作,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建设,全区共建有各级数据库74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54个,四级 19个,基本实现全区职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董丽鑫)
  【人事考试】 先后组织计算机、外语、经济、会计、卫生、税务等各级各类资格考试和其它考试,参加人员9960多人。在考试中抓考风考纪,杜绝各种舞弊、代考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考试质量,维护了人事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从1995年至2002年,行署人事局一直保持全省信得过的考试单位称号,省人事厅从未向大兴安岭地区派考试巡视员。   (董丽鑫)
  【引智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北奇神公司参加了2001年末筹备,2002年1月 20日进行的国家人事部在哈尔滨和平邨宾馆举行的新增博士后工作站授牌仪式,参加了黑龙江省海外学人创业洽谈会,达成正式引智项目 4项,引进原小平、刘国良和王健等三位海外学人到大兴安岭地区进行考察、讲学和开展技术合作。执行了黑云杉种质及栽培技术引进、北美珍稀树种引种、落叶松脱脂干燥技术、马铃薯病毒及抗血清研究、越桔人工栽培技术引进等项目,先后邀请加拿大专家、日本专家、荷兰马铃薯专家、俄罗斯专家到大兴安岭地区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双方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为林科所、农科所、恒友木业、北奇神等单位引进国外专家、学者12人,为全区争取引智经费已到位 55万元。经人事部门推荐,大兴安岭地区又有1名同志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董丽鑫)
  【人才中心】 加强了人才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人才中心各项规章制度。11月23日,举办首届人才招聘洽谈会,组织地区烟草公司等9家招聘单位,500多名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和求职者前来应聘,有282名求职者与 9家企业当场进行对接和洽谈并添报应聘表;5月上、中旬举办国家公务员考试学习辅导班,历时19天,招收学员305人,收到良好效果;已有8家单位和人才中心签订人才代理合同,有 4家单位联系要求推荐专业人才,为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推荐求职126人次,整理跨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档案78份,清理辞职辞退人员档案236份。对全区符合晋级条件的1836名技术工人进行学习培训,其中,地林直机关举办 9期技术工人培训班,有745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董丽鑫)
  【工资福利】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行评聘分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年初,对各县区和地林直单位技术工人指数进行了核定,技师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工勤人员总数的5%以内,高级工的比例限额控制在工勤人员总数的 35%以内,中级工的比例限额控制在工勤人员总数的 35%以内,实现了由管人向管岗位、管职数的转变,得到省人事厅的认可。按照国家、省调整工资政策,为2040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工资晋升手续,为招录和调动的 451人办理了工资套改手续,292名提前退休、退养、病退人员办理了相关手续,完成 2872名退休人员年审登记工作。组织了优秀公务员到外地休假疗养。行署人事局和呼玛县分别举办 1期工资福利和业务培训班,提高了业务素质。                       (董丽鑫)
  【学科带头人梯队】 进一步调整学科带头人梯队,选出20个地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其中蔬菜专业被确定为省级学科(专业)梯队。推荐59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带头人。全区已有32人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还向省推荐了“超早熟大豆东农44的选育与推广”等两个项目参评省长特别奖、省重大科技效益奖。                 (董丽鑫)
  【军转干部安置】 加大了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在全区军转干部中开展知识测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圆满完成军转干部接收和安置任务,全年接收军转干部14名,其中,营职干部1名,连职干部1名,专业技术干部 1名,安排到政府机关2名,事业单位1名,基本做到被安置人员满意,接收单位满意,组织人事部门满意,原部队满意。                                 (董丽鑫)
  【调配工作】 本着为经济建设服务,配合机关机构改革的开展,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政策,为地区审计局、审计部、财务部、交通局、公安局、营林局等管理部门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共201人办理调转手续。为 411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积极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有4名毕业生已到企业工作。                         (董丽鑫)
  
  【信访工作】 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设立信访专门机构,将人事仲裁办从与综合计划科合署办公变为独立办公,成立人事仲裁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年收群众来信36件,其中中央、省、地批转13件,接待群众来访 130余人次,采取区别对待、慎重处理的方法,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董丽鑫)
  【目标责任制管理】 实行目标规范化管理,制发《关于对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2002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对98个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其中超标单位39个,达标单位58个,未达标单位 1个。目标办对超标和达标单位分不同等级兑现奖金共计472万元。                       (董丽鑫)
  【档案工作】 档案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规范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簿册,重新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宣传板,整理 2000余卷档案,8月通过国家委托,黑龙江省检查验收,由三级晋升为一级。2002年查阅档案506人次,转递档案51份,收集材料8530份,接收182人档案,转交2001年毕业生档案73份。                       (董丽鑫)
  【信息调研】 信息调研工作得到加强,举办了 1期县区人事局长理论研讨班。行署人事局领导撰写的论文、调研文章被省人事厅主办的 《人事调研论文集》出版,其中一篇2002年8月获国家级刊物“当代改革文库丛书编委会”一等奖。成功地承办了东北三省人事综合计划年会,全区人事信息在全省排名靠前,对地委、行署督办的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机关改革成果、公务员招录等有关人事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进行了专报。编发内部刊物《兴安人事》,每月一期,及时登载播报人事系统的最新信息。 5月,由行署人事局领导带队,深入到县区、企业和地林直单位,就现行工资政策、事业单位搞活分配等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人事厅反映大兴安岭地区的情况,受到基层的好评。         (董丽鑫)
  【计划管理】 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工资统发工作,对工资基金实行审批制度。对纳入统发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的6091人,和未纳入统发的单位共2047人,月工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加强了工资基金管理,行署人事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呼玛、塔河、加区及地林直和省直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了工资基金和各项补贴、津贴管理,受到省联合检查组表扬。
                                     (董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