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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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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2年全区黄金工作围绕停止“两河流域”砂金开采这个中心,派员参加了停采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并起草检查工作报告;会同地区公安局、地区防火办对松岭区域内停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停采工作情况汇报,松岭区域内基本实现了全面停采;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注重了解砂宝斯、旁开门、古利库等重点岩金矿的勘查和开发工作情况,促进“砂转岩”战略的实施。地区黄金公司取消,其政府职能划归经贸委,顺利完成了原黄金公司的相关事宜及内容的接收工作。         (沙志钊 张志骞)
  【生态环保】 认真执行地委、行署做出的停止“两河流域”(呼玛河流域、嫩江流域)砂金开采的决定,成立停采领导小组。清除广西水枪 87条,湖南小采金船520条,炸毁广西水枪4条、湖南小采金船1条、人工溜 6槽条,收缴采金船3条,扣留非法运输采金设备车辆6台,清除非法采金人员2800多人,拘留11人。两河流域停止砂金开采工作取得明显成就。促进了生态发展战略的实施,                         (沙志钊 张志骞)
  【妥善处理原地区黄金公司遗留问题】 接手了采金业主张昕利诉黄金公司行政确权一案,该案在加格达奇区法院一审后,判决黄金公司败诉。黄金科组建后重新整理材料将此案上诉至地区中级法院,得到中级法院合议厅支持,只待审判委员会最终判决;完成原黄金公司人员的具体分流工作。实现软着陆;申请注销了原黄金公司所属的冶金矿业开发公司门市部、兴业金店、黄金招待所、黄金检测站四户企业。对大兴安岭地区冶金矿业开发公司营业执照进行年检。
                                     (沙志钊)
  【行政执法培训】 地区 3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行署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通过考试全部合格,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沙志钊 张志骞)
  【严格执法】 对《开办黄金矿山批准证书》的审核和《黄金生产批准书》的审核和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行署【2002】44号文件,未办理一户《黄金生产批准书》。
                                 (沙志钊 张志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