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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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综 述】 2002年,大兴安岭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和省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生态示范区建设和城镇综合整治为重点,组织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洁净”四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坚持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第一审批权和精神文明建设评比中的一票否决权,将工作定位在“保生态、优环境、美家园、促发展”12字上,与各基层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工作考核细则,向社会各界公布对外服务承诺,实行政务公开,公布了行政执法公示制等十几项制度。围绕保生态、促发展为核心的生态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大力培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业、生态旅游业、北药开发业等替代产业,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区社会生态园林城市品位得到整体提升。地区环保局同时聘请了20多名监督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在“双评”测评考核中成绩普遍好于往年,尤其是漠河县、加格达奇区环保局都从原来的第16名分别前移到第5名第8名。全区环保系统在行政执法组中排在第 6名,被评为优胜单位。 (张 凯)
【“一把手”工程】 为使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环境保护、并负总责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行署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方案》、《大兴安岭地区2002年兴安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大兴安岭地区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放射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行署专员王忠林亲自担任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组长,各主管副专员担任相应的职责,增加了领导力度;各县、区(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采取多渠道的形式带动社会资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全年环保投入占GDP比例为11.46%,同比增长5.59%。 (张 凯)
【生态示范区建设】 为发挥独有的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过积极运作,大兴安岭地区成为全省第一家生态示范区申请单位。参加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会议的代表、委员,都把加强大兴安岭环境保护作为提案和建议的重要内容。地委书记杨喜军、行署专员王忠林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协调会议,部署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亲往省局进行沟通协商。6月 21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大兴安岭地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成为全省第一个地市规模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全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张 凯)
【全区生态保护规划通过论证】 4月21日,聘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2位专家,历时1个月,在 7个县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大兴安岭地区实施生态经济战略开展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地区环保局委托地区规划院编制完成长达50年的《大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经地区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按时呈报到省环保局,并由省政府组织专家于 6月份顺利通过论证。 (张 凯)
【建立生态保护项目库】 按照国家对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各县(区)积极主动地组织申报了 101个生态保护项目,在此基础上按照源头保护、湿地、濒危动植物等内容分类组建全区生态建设项目库,并纳入黑龙江省生态项目库,依靠国家、集体、私营等多种成份吸引资金,积极向国家申请争取获得立项,争取以资金注入的方式推动生态示范区项目建设。 (张 凯)
【保护重点流域生态环境】 加强保护嫩江源头生态环境,积极向省申请建立嫩江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全区生态现状调查工作,为生态示范区建设定位打下基础。漠河、塔河两县和松岭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生态现状调查任务。对砂金生产状况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调查,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松岭区、新林区、韩家园林业局先后清理小采金船85条、水枪42个、溜槽35条,收效显著。同时按照行署的要求,漠河县还对2003年砂金禁采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张 凯)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根据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特点本着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布局合理的原则,全区新建岭峰、双河、多布库尔、北极村、绰纳河等 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松岭区辖内的南瓮河省级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经国家批准晋升为国家级。全区已建成自然保护区8个,总面积为1.26万平方公里,覆盖率达15.23%,累计投资经费约 2000万元,居全省领先水平。 (张 凯)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注重提高农村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水平,加大了农村生态保护力度。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强化农村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农用残膜的回收率,鼓励开发养殖业和种植业相结合的生态工程,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加强秸秆禁烧的管理,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开发和基地建设。呼玛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的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已经开始起步,已有农村生态示范区试点8个(乡级4个、村级4个)。
(张 凯)
【环境污染治理】 在对现有污染企业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将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对新建、限期治理和以新带老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总账和增减量台帐。结合“兴安环保世纪行”等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核查重点污染源26处,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全年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200余万元。
(张 凯)
【蓝天工程】 各县、区(局、林业公司)对浴池锅炉烟尘、饭店油烟、街头烧烤、汽车尾气等低空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治理。在整治过程中,加格达奇区政府治理力度较大,连续两年出台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有重点地对辖内104家的222台锅炉和浴池烟囱进行了治理,共清理和改造锅炉 72台,占总数的1/3;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了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方案和汽车改用液化气、汽油双燃料的暂行规定。全区运行的绿色双燃料汽车已有57台;积极推广清洁燃料。全区使用清洁燃料的饭店数量已达 69%以上,塔河县、加格达奇区和图强、阿木尔林业局已超过90%;四是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和推广使用型煤相结合的方法, 解决平房区散煤燃烧污染问题。
(张 凯)
【碧水工程】 为保护全区饮用水质量安全,在全区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工作,经检查水质达标率为100%。制定饮用水源地调查工作方案,坚决制止乱倒垃圾、放养牲畜、私建建筑项目等行为,十八站局、韩家园林业局加大居民饮用水源地管理力度,全区人民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废水处理设施改造、限期治理、工业用水大户废水回用等措施,使全区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65%以上。 (张 凯)
【宁静工程】 清理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个体经营者使用的高音喇叭。 全年没收150余个,仅加区就没收54个;坚决制止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先后处罚音乐茶座、练歌厅等场所24家;加强“两考”期间的现场监督检查,与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月”活动,对考场附近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鸣笛,对附近经营场所下达通知 200余份,巡查娱乐场所98人次;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监督检查力度,出动300余人次,对 26个建筑工地进行检查,下达警告通知16份,对4户违法施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5份。 (张 凯)
【洁净工程】 重点开展了“白色污染”治理工作,与工商部门联合下发实施方案,查封销售点42个,收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 5万余个。各县(区、局、林业公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社会各界清理白色垃圾,加区、呼玛、新林积极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从源头上控制“白色污染”,成效显著。 (张 凯)
【污染治理监管】 在呼玛、塔河、漠河3个县和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开通了12369举报电话。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反映情况,杜绝了推诿、拖延、敷衍现象的发生;加强生态保护执法力度。结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环保世纪行”和“环保执法月”活动,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严格的执法监督检查,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和曝光;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十五小”企业。全年共检查“十五小”企业42户,对27户企事业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对限期治理单位进行了84人次检查和抽查,对64家企业进行了 436人次的现场监督检查,有效地控制了企业偷排滥放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评”、“三同时”制度,全面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委员会,实行“三公开”、“两公布”和集体审批制度。全年对16个较大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全区内外开发企业节约环评资金和费用共计120多万元。
(张 凯)
【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年初,地区环保局邀请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北山宾馆、加格达奇火车站等多家单位及家庭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和石材放射性进行了检测化验;在行署所在地开始大气环境质量周报。通过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能够连续、动态掌握和评价加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变化的趋势;开展地面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对呼玛河、额木尔河、多布库尔河和甘河等河流断面水质进行16个项目的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地面水Ⅱ级标准;加强了环境噪声监测。针对生产和交通噪声扰民现象严重的情况,对加区区内的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了调查监测。检测结果为区域噪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夜间噪声严重超标;开展污染源监测性和服务性监测。对20家大气低空污染源进行了全面监测,为执法检查提供依据。 (张 凯)
【环保宣传】 以纪念“4·22”地球日和 “6·5”环境日为契机,各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系列活动。采取彩车、秧歌队、广场签名、文艺汇演、环保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扩大了宣传面,提高了环境保护的影响力;组织“兴安环保世纪行”活动。与地区人大工委、地委宣传部、地区广电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兴安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倡导绿色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主题,对生态示范区建设、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老百姓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城镇大气低空环境污染问题、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兴安环保世纪行”的舆论监督作用,逐步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意识的良好态势。全年在《大兴安岭日报》上报道加强环境保护新闻60余篇,在地区电视台和电台报道40余次,各县(区、局)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报道均超过12次以上;实施环境警示教育和环保小卫士行动计划。通过宣传板展出环境警示图片、电视台播放环境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从各个角度向社会宣传环境保护工作,松岭区开辟的环保宣传绿色长廊, 创意新颖,充分宣传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启动了“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