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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征管

国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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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2年,大兴安岭地区国税系统全体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法治税这个核心,以“双评”为载体,突出抓好教育防范工作,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抓好执法监察工作,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抓好优化环境工作,增强税收服务意识;抓好税收信息化建设,增强规范化管理力度,在保证税收均衡入库的前提下,全年累计入库税款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在“双评”竞赛中,地区国税局连续第4年荣获最佳单位榜首。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也取得丰硕成果:全系统被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地区国税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所辖 7个县、区局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漠河县国税局、加格达奇区国税局还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松岭区国税局还被黑龙江省委授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先进集体,是全省国税系统获此殊荣的2个局之一。(刘咏春)
  【税收任务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大兴安岭地区国税局累计组织税收入库 11 026万元,为计划的100.05%。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并实现了季季均衡入库,1~4季度入库数分别为:2571万元、3093万元、2692万元、2680万元。由于受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到位,中小企业转制,金融保险营业税率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地区国税局组织收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为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特别是全税种完成地本级收入任务,采取了“五抓、五确保”抓税收计划落实,即做到收入计划与实际税源相适应,确保税款均衡入库;抓重点税源监控,做好税收计划执行中的动态检查分析,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抓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以成熟而又创新的管理机制确保税收的增收;抓税收专项检查,加大稽查力度,切实做好整顿税收秩序工作,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抓税收政策宣传,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确保依法治税工作的充分实现。从而取得了组织收入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的成绩。
                                     (刘咏春)
  【税收宣传“五结合”】 地区国税系统突出行业特点,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与当地防火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林区春季防火宣传的有利契机,开展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相结合,曝光一批偷、逃、抗税案件,震慑涉税违法分子,净化税收执法环境;与当地组织的广场文艺等户外活动相结合,举办“税收宣传文艺周”等活动;与中小学校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相结合,使税收宣传工作走进校园、课堂;与当地驻军开展的文明共建工作相结合,开展好“军税共建学税法”活动。通过“五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林区税法的普及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刘咏春)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区国税系统全年累计为10户福利企业办理增值税退税88.6万元;为23户企业办理“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 “即征即退”668万元;办理出口退税“先征后退”60.5万元,“免抵”税款 29.5万元,退税4万元;先后上报审批企业财产损失、修理费和集团公司总机构管理费等税前扣除项目金额13074.4万元。          (刘咏春)
  【税收专项检查】 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重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地区稽查局和各县(区)局稽查局长、业务骨干组成。组织参检人员认真学习税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政策尺度,保证执法准确无误。各参检小组对重点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每天向检查组长汇报,重大问题、检查重点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检查中严格按照《征管法》和《税务稽查规范》的要求依法办事,做到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处理得当、结果公开。对加油站、烟草、石油、证券和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企业,集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补税款101.1万元,罚款8.4万元,课征滞纳金0.81万元。
                                     (刘咏春)
  【集贸市场税收管理】 全区国税系统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全面进行整改,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建立起科学严密的集贸市场税收管理机制。对税源较为集中的城镇,设立专门的对个体管理的日常检查小组,实行“划片管理、定岗定责”措施;对税源较为分散的乡镇,采取“划片管理、巡回征收”的办法,加强管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加强对无证经营、临时经营业户的日常管理,跟踪问效,防止漏征漏管户出现。根据业户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类型、经营行业、经营收入、财务管理等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查帐征收、查实征收、查定征收、定期定额的征收办法。利用计算机和个体定额管理软件搞好个体定额的智能化管理。在准确采集征管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个体业户定额的参数和调整系数,通过初审、典调、领导审批等环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标准定额,有效地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的出现。                                 (刘咏春)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改进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的工作作风,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以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在操作上做到了政务公开与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与税收宣传相结合,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各种公示板、纳税电子查询系统。将征收的税种及范围、国税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电话等内容制作成政务公开专板,挂在各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所,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纳税人,切实提高了办税效率。公开了国税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全系统设立举报箱25个。推行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国税人员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刘咏春)
  【对福利企业税收进行专项清理】 规范社会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秩序,促进有序竞争,地区国税局对所辖11户福利企业税收进行专项清理。建立残疾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对每户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的基础资料进行登记、核查、备案。对全区福利企业全面复查,重新审查残疾人员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氛围,分别采取了上门和来局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辅导,让每户企业都能熟悉相关的税收法律知识,使其知法和守法经营。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定期对福利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违背税收法律法规骗取退还税优惠政策行为,坚决取缔其税收优惠资格,追缴税款,从严处理。                               (刘咏春)
  【实现系统内公文传递“无纸化”】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专业培训和基础培训,并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使受培训者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确保了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机器设备、技术培训“四到位”。2月 24日全系统自上而下或自下向上发文、上报一律进入公文处理系统,全区国税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网络于2002年3月11日正式开通,6月 1日顺利和省国税局联网,自10月份开始,在地区局与县、区局之间已完全实现电子传输,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自办公自动化试运行以来,已对县、区局进行了 3次检查,通过检查指导,较好地解决了公文处理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办公自动化工作走在了全省国税系统的前列。   (刘咏春)
  【塔河县国税局稽查工作】 塔河县国税局在稽查工作中,做到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通报,在进行专项稽查之前召开被查企业动员会,向企业通报检查内容,在实施检查前给企业留有一定时间,让企业对照检查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在实施检查中,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做好入户稽查时的宣传解释工作,在对查出的问题除按规定补税罚款外,坚持稽查讲评制度,对照相应的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政策辅导和解释。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帐务调整,使被查企业明白违章原因、了解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及时纠正问题,减少涉税违法行为。检查后实行及时通报制度,在实行一次性“各税统查”审计式调帐稽查定性通报会上,除邀请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外,还邀请主管副县长到会,当场公开稽查审理过程,公布税务行政处理决定,通过实际案例教育企业遵纪守法,既增强了纳税人遵章守法、依法纳税意识,减少了涉税违法行为,又提高了税务稽查质量和效率。
                                 (刘咏春 张清芳)
  【漠河县国税局税收工作】 漠河县国税局在税收工作中强化“管理、稽查、监察”的管理体制,取得显著成效。征收干部利用税收集中征收期之外的时间,深入到企业户当中进行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催办等基本管理工作。稽查干部根据管理过程中反应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纳税户依法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偷、漏、骗、抗税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地深入到企业户中对管理和稽查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保证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
                                 (刘咏春 侯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