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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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2年,大兴安岭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安全管理。5月根据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联系实际制定了具体方案,开展了5项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了 《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了综合和专项的安全检查活动,杜绝了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工业生产战线发生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死亡频率为0.017‰,同省政府规定的0.063‰相比,事故频率下降73%。 在省政府组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履行情况考核中,大兴安岭地区被评为优秀单位。 (闵 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黑经贸安办发【2001】8号 《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由安全办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小煤矿专项整治”、“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化学危险品储运专项整治”活动,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配合省小煤矿整顿组先后分3批验收合格了 28个小煤井,并重新办理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了146个小煤井。根据省安委会黑安发【2002】2号文件精神,4月 13日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办,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英瑞任组长,各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各县、区(局)和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对46处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和防范监控措施,层层落实了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资金,制定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精神,针对全区民爆器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完善了 8项规章制度,完善了一级采购,二级供应,三级使用,层层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民爆器材中心加强了库区建设,维修了防雷设施和报警装置。协助公安、消防、交警进行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闵 莉)
【安全宣传教育】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5月14日制定下发了“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英瑞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了《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署名文章。先后组织全区39个单位4000名职工观看了安全教育片《人命关天》。6月9日在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设立 8个咨询台,出动宣传车14台,各县区(局)及各直属企业也同时开展宣传活动,直接接受宣传教育 13400人次。6月27日全区主办了35人参加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演讲赛,把“全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闵 莉)
【安全培训】 8月21日、8月29日连续举办了两期《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来自各县、区(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科长、林场场长共130人参加了培训。9月17日举办了一期有39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0月20日举办了一期65名矿长、特殊工种人员参加的培训班。11月27日举办了一期66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全区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率达到98%。 (闵 莉)
【安全检查】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全区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全年进行了 6次综合性联合大检查,13次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每次都有处级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184人次参加,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68处,当即整改 6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 (闵 莉)
【生产事故处理】 依法查处事故3起。第一起是9月8日上午 10时发生的建筑工程总公司二公司会展中心施工工地塔吊拆臂高处坠落死亡1人事故;第二起是9月8日 15时大兴安岭通县筑路工程松塔A19标段太阳集团宏大路桥公司车祸死亡1人事故;第三起是6月10日5时漠河第三中学工程塔吊倒塌死亡1人事故。3起事故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全区,惩戒了当事人,教育了广大职工。 (闵 莉)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4月26日召开全区安全工作会议, 主管领导李英瑞同志代表行署、集团公司与各县、区、直属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共35份,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班组和个人。7月27日重新修订了 《大兴安岭地区安全工作责任状考核办法》。12月16日至31日地区安全办抽调公安、交警等部门16人,对35家签状单位逐一进行考核,最终评定漠河县、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电力工业总公司、地区石油分公司、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筑安公司、邮政局、移动通信公司、农机总站、营林局、造林公司等13个单位为优秀单位;图强有限责任公司等22个单位为达标单位。 (闵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