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
森林资源监督
森林资源监督
【综 述】 2002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周生贤局长关于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四句话”批示,按照国家林业局“六大工程、五大转变、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天保工程”这一中心任务,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全年重点开展九项监督业务工作。开展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两个1%抽查;保质保量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开展两个“三总量”检查;进行伐区作业质量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开展人工造林、更新实绩核查;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情况核查;进行征占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落实情况调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林政案件查处。组织举办三期森林资源监督人员业务培训班,出刊《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简报》十二期,进一步发挥《监督通知书》作用。 (刘宪斌)
【调查设计和伐区质量抽查】 对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进行两个1%抽查,保证采伐许可证核发质量,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强化采伐源头管理是国家林业局下达的指令性任务。3月至11月25日,组织抽查组24个,153人次,核查伐区作业质量小班 85个,核查面积1155.62公顷,占发证作业伐区小班数量的1.15%,核查调查设计小班121个,核查面积1292公顷,占发证小班数量的1.41%,调查合格率为97%。 (刘宪斌)
【采伐许可证核发】 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发证系统,严格执行发证各项制度,首次采用禁伐区、自然保护区、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的计算机自动检索保护,防止在上述区域中误发问题的发生。2002年度,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8927份,小班 8927个,发证采伐面积10 7102公顷,采伐蓄积352 7717立方米,出材212 1379立方米。 (刘宪斌)
【“三总量”执行情况检查】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 4月,由专员办主管领导带队,在资源司监督管理办指导下,对国家林业局指定的阿木尔林业局“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对所有企业局“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产中检查,有木材生产任务的9个林业局,共查出以“黑头木”、“漂流木”等名义未纳入 “三总量”管理的规格材62 481立方米,全部纳入总量管理。同时将这部分追缴纳入“三总量”管理的采伐指标在核发采伐许可证时予以扣减。 (刘宪斌)
【核查工作】 按照周生贤局长“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指示和核查细则要求,组织专项核查队伍,于6月 28日起,对国家林业局指定的阿木尔、新林林业局“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情况进行了核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加格达奇、呼中林业局2001年度人工造林、更新实绩进行了核查,并按期上报了核查结果。 (刘宪斌)
【征占用林地调查】 按资源司统一部署,先后对松岭、塔河、西林吉林业局,特别是加漠公路段的征占用林地情况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查出未经审批就占用林地施工修路及不办理采伐许可证就占地采伐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尽快进行查处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期如实上报国家林业局。 (刘宪斌)
【林政案件查处】 对于国家林业局批转和举报的林政案件,高度重视,组织调查组认真查办,做到在制度规定的期限内件件有回声,起起有着落。全年共受理国家林业局批转、督办及群众举报林政案件7起,均按期结案并上报结果。 (刘宪斌)
【林政执法检查】 由资源林政、公安森保等有关部门组成林政执法检查组,对部分森工企业局的林政执法情况、木材运输、木材销售及木材加工厂点经营加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先后提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驻厂员制度”、“凭证运输责任制度”等,把国家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大兴安岭林区的特点,细化成可操作的工作制度。淘汰不能承受正常商品材原料价格的加工单位,退出木材加工行业。积极改进设备产品适应市场的一些加工单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检查中,共查处违法犯罪行为20人,收缴木材2125立方米。
(刘宪斌)
【监督通知书制度】 执行监督通知书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着一事一议一改的原则,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跟踪问效,认真督促上报整改结果,充分引起被监督单位的重视。专员办累计直接对林业局下达 “监督通知书”161份,基层监督机构下达 295份。2002年专员办共下达“监督通知书”85份,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还对22个林场采取了停发采伐许可证,并建议有关部门对91人给予程度不同的处分。 (刘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