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综 述】 2002年,国土资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地市国土资源局长会议精神, 坚持资源与资产管理并重的方针,抓好 “两项整顿”,停止“两河”流域砂金开采、推进“两个市场”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针对“两河”流域砂金无序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事实,开展砂金开采的专项清理整顿。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治理整顿,树立“资源国有、使用有价、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意识。按照省六项五十四条验收标准,对全区小煤矿进行阶段性验收、检查、复检。推进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培育土地和矿业权两个市场,加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年租金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力度,土地挂牌出让、矿业权有偿使用实现零的突破。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资产管理和国有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实行用地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农用地分等及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不断深入,地质环境保护,特别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矿产资源储量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地、县两级储量统计工作形成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体系。土地登记覆盖面不断扩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启动。 (宋秀华)
【停止砂金开采】 年初,按地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坚决停止嫩江源头和呼玛河流域的砂金开采,防止河流污染和植被破坏,成立由林管局副局长李英瑞为组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纪委、经贸委、财政局、公安局、防火办、森林资源局、水务局为成员单位的停采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停止嫩江源头和呼玛河流域砂金开采的通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停止砂金开采,取得明显效果。全区共清除广西水枪87条、湖南小采金船520条,炸毁广西水枪4条、湖南小采金船1条、人工溜槽6套,收缴采金船3条,扣留非法运输采金设备车辆6台,拆件348件,清除非法采金人员 2800多人,拘留11人。新林区已基本实现停采目标,其他县(区)局的开发规模、开采强度、砂金产量均比2001年下降50%以上。 (幸坤华)
【采矿许可证年检】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采矿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采矿许可证年检分两个阶段,省厅发证为第一阶段,县(区)发证为第二阶段。此次年检,采用审查年度报告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摸清矿山底数,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砂、石、土、矿山的有偿使用。 (幸坤华)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按照省厅《关于建立矿业权有形市场促进矿业权规范交易的通知》和《关于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区采矿权出让1例,预收采矿权价款 67万元,检测砂石土矿山21个。 (幸坤华)
【土地市场专项检查】 开展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专项检查。地区和县(区)分别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与行署监察局联合下发大土资发〔2002〕76号文件,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进行。这次专项检查,以加区和漠河县为重点,省、地联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处理。 (杨晓琦)
【土地利用管理】 积极深化全区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依法对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对建设用地项目,严格控制供地方式,除《划拨用地目录》中规定可以实行划拨用地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在全区推行年租金制、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有偿使用方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全年共收缴地产收益1121.6万元,其中,实际收缴 590.6万元,落实优惠政策531.0万元,超出350万元的地产收益计划指标。 (杨晓琦)
【地价管理】 开展农用地分等和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工作,建立标定地价,完善地价体系。11月,全区完成农用地分等工作,成果已上报省厅备案。加区、塔河县、呼玛县完成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建立标定地价。加强全区土地使用价格评估确认管理,全区依法确认国有土地47宗,评估面积631 131.19平方米,显化土地资产约3500万元。 (杨晓琦)
【土地收购储备】 深入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全区均成立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其中漠河县、塔河县还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加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为政府垄断土地市场、促进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打造了基础。全年共储备国有土地11宗,面积30.2公倾,适用于商业、工业、住宅用地。 (杨晓琦)
【地质勘查】 全年全区49个地质勘查项目,主要分布在呼玛县、漠河县和塔河县,其中岩金勘查项目28个,砂金勘查项目5个,铅锌矿项目1个,白榴石玄武岩项目1个,煤炭项目1个,铜矿项目1个,膨润土矿项目1个,矿泉水项目1个,金异常查证 10个。全年累计投入地勘资金2000余万元,主要由国家勘查投入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资金及行业部门自筹的勘查资金构成。对松岭区古利库金银矿2号矿带详查;塔河二十一站Ht—Au~4、6、7异常地段岩金普查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组织塔河绣峰陶料矿详查项目设计和呼玛县嘎拉河大桥岩金普查项目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对2001至2002年度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漠河县膨润土矿详查项目报告形成初审意见,上报省厅。 (马春红)
【补偿费清理】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清理1997年至2000年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安排的勘查开发项目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区1997年至2000年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安排勘查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1997年至2000年全区共有 9项省级补偿费项目,其中塔河县宝兴沟岩金普查、呼玛县欧蒲岩金普查、松岭区古利库岩金 2号矿体详查、漠河古莲膨润土矿详查、漠河霍拉盆煤矿北区详查已全部完成。项目勘查投资资金使用合理,地质资料已按规定时效汇交省国土资源厅。
(马春红)
【乙类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评审认定】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砂、石、土矿山治理整顿、依法加强乙类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全区开展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等乙类矿产资源及甲类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评审认定工作。对地质工作程度低或未做过地质储量检测、评审认定工作的矿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储量检测,计算储量并形成检测报告,上报行署国土资源局,由行署国土资源局聘请经省厅批准的矿产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后进行储量登记。2002年全区共有21家砂、石、粘土矿山企业和12家煤炭企业进行了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评审认定。 (马春红)
【地质调查】 大兴安岭地区地质背景特殊,成矿条件极佳,其中德尔布干大断裂构造带的勘探项目最为引人观注。由武警黄金总队三支队勘查的砂宝斯林场南岩金矿床系大型低品位岩金矿床,D+E级储量达 30吨,平均品位为3.905.05g/t。地调总院新发现岩金矿床两处,分别为老沟岩金矿床和老沟西(砂宝斯林场)岩金矿床。老沟岩金矿床发现4条矿体,平均品位1~4.04g/t,估算(334)金资源量为8.04吨。老沟西(砂宝斯林场)岩金矿床,初步圈定矿体10条,平均品位1.01~4.99g/t,估算(334)金资源量为 12.66吨。黑龙江省地调总院在老沟林场北山工区(小北沟)进行异常查证,发现数条矿化体和矿化极好的矿点,矿化点包含Au、Pb、Zn、Ag等多种元素,有的已达工业品位。 (马春红)
【土地规划】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国土资源“十五”计划。审核通过韩家园镇、呼玛镇、加北乡、白桦乡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各县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依法管理土地,全年未发生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问题。大兴安岭地区2002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工作通过省厅验收。 (蔡新伟)
【地籍管理】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库工作全面启动,至2002年末有四个县区与承包建库单位签订了建库合同,三个县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联系建库单位。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展开, 至年底完成全部工作的60%,其中漠河县全部完成。进一步加大城镇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力度和土地变更登记力度,全区共有宗地51 946宗,已登记发证42 560宗,占应发证数的82%;全年共发生土地变更999宗,变更登记率100%。2002年土地变更调查全地区变更总量6011.1亩,主要有林地采伐和迹地造林,耕地保持108 8414.5亩未变。 (邹永东)
【农用地转用管理】 针对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内节地挖潜较大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凡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 必须做好补充耕地储备,“占一补一”,否则不批准用地。如发生征地项目,必须对农民进行妥善安置和对其占用的土地进行补偿,否则不批准用地。在用地安排上,坚持保护耕地,不占、少占耕地原则,全年无使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省下达的占耕地指标25公顷全部节余。 (郭建华)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精心组织地质灾害大调查。确定防范监测重点,圈定2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并在有重大威胁的点段设置了永久性明显标志牌 4块,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地、县两级编制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防灾、救灾措施,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各级组织能够有条不紊地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建立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制度》和《大兴安岭地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速报制度》。2002年全区未发生地质灾害。 (郭建华)
【地产评估】 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进行项目评估。实行立项评估备案制度, 入市土地价格评估逐步走向正轨。地产评估所自成立至今, 累计评估土地150余宗,评估总面积100公顷,评估总额6000万元。 (魏宏丽)
【宣传活动】 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本着文明、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展街头宣传、散发资料、请专家对中小学生开展科普讲座活动,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及配套的政策法规,促进了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全民化、社会化。 (宋秀华)
【改善办公条件】 行署国土资源局自筹资金60万元,在原办公地址东侧扩建一幢 560平方米的四层办公楼,并与原办公二层楼统一装修。扩建后,增设了档案室、会议室、活动室、司机室及库房,改善了原办公场所狭小拥挤、有些办公设备无处存放的状况。购置了蓝球架、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及各种娱乐用品。设置文化广角,订购了30余种报刊杂志。新购进 2台微机,达到每个科室配备一台微机,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 (宋秀华)
【执法监察】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错案追究制度。对全区砂石料场及城镇内违法用地进行清查,共检查砂场 4处,采石场15处,砖厂5家。城镇内共查出违法用地135宗,其中经营性用地23宗,经济适用住房25宗,个人建房29宗,门市房出租58宗。补办用地手续132宗,面积为9.65公倾,立案查处3宗,现已结案。 (蔡铁生)
【信访工作】 全区国土资源信访全年共接待来访21人次,来信 2封,均依法、及时公开处理。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上访群众满意率达 95%以上,被省国土资源厅、地委、行署评为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华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