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综 述】 2002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公民整体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塑造大兴安岭和大兴安岭人良好形象为根本,围绕地委“四大工程”和“四大战役”,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以“深化‘净美倡’,创建文明区”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城镇建设档次和品位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到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肯定。涌现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个,全省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2个,全区“净美倡”活动的主要做法被收入中央文明委编写的《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年鉴》,在黑龙江省宣传系统“争先创优”活动中,大兴安岭地区被评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马龙梅)
【创建文明地区】 大兴安岭地区为进一步深化“净美倡”活动,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地委在开展三年(2000年至2002年)“净美倡”活动的基础上,提出创建文明地区,并列入地委十项重点推进工作之一,进行专题推进。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创建文明地区三至五年规划》,明确提出文明创建工作力争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五年跨入全国先进行列的“三五两先”奋斗目标。召开全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动员大会,地委书记杨喜军做了重要讲话。成立以地委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题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文明办。组织三次大规模集中检查,有利促进创建文明地区。 (马龙梅)
【思想教育】 全区各级文明办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坚持把大兴安岭精神教育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群众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广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大兴安岭地区居民文明公约》、《大兴安岭地区居民行为规范》。6月举办全区 “国税杯”文明地区创建活动知识竞赛。加大对公民的培训力度。以公民文明学校为阵地,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兴安岭地区文明公民教育读本》为主要内容,对公民进行教育培训。全区共建立文明公民学校 410余所,举办培训班2100多期,公民培训面达60%以上。 (马龙梅)
【道德实践】 全区道德实践活动按行业、类别进行。在党政机关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当人民公仆”活动;在中小学校中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活动;在全社会开展“送温暖”、“帮扶万人上岗就业”、“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争做文明公民等活动,选送 5名经济贫困中学生进入大庆实验中学高中 “宏志班”学习,12名经济贫困大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宣传推广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塔河县下岗职工李庆英的事迹,被列为黑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12个重大典型之一,参加了全省“讲道德、强素质、树形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 (马龙梅)
【文明社区】 大兴安岭地区创建文明城镇工作,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和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环境建设为突破口,以“深化‘净美倡’,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为载体,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全区完成基本建设投资9.36亿元,完成四旁绿化14.5万株,城镇周边绿化123.8万株,种植花卉200多万株,摆放花盆10万余盆,铺种草坪 6.2万平方米。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创建评选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召开了全区社区建设会议。十八站文化社区和加格达奇阳光社区被省文明办确定为全省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示范点。 (马龙梅)
【文明村镇】 文明村镇建设以农户为重点,以“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开展创建活动。全区涌现出六星级以上文明户 20000户,五好文明家庭25 000户,其中国家级五好文明家庭2户。 漠河县北极村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新林区宏图林场题为《深化“净美倡”,再展新宏图》的经验作为黑龙江省 5个典型经验之一,在全省文明村镇建设宁安现场会上发言。 (马龙梅)
【文明窗口】 全区各行业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图强公司壮林林场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马龙梅)
【表彰奖励】 按照创建文明地区活动动员大会和《大兴安岭地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三至五年规划》中“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制定考核评比标准,定期考核奖惩”的精神,地区文明办制定了《全区创建文明地区活动考核评比办法》,由专题推进组领导带队组织了三次集中检查。在年终检查评比中,全区划分为县区林业局、县级企事业单位、地林直独立党委和中省直单位三个组,成员由被检单位主管领导组成,进行对调检查,联检互评。按考核得分情况每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类,每组一类中再评出一、二、三名。经过检查组初评,地区文明委全体会议总体评价,提交地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2002年创建文明地区活动先进单位11个,并在地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奖励,其中,县、区、林业局组第一名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人民币3万元;第二名漠河县,奖励人民币2万元;第三名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县级企事业单位组第一名电力总公司,奖励人民币2万元;第二名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三名地区医院,奖励人民币5千元。地林直独立党委和中省直单位组第一名地区通信公司,奖励人民币 5千元;第二名行署交通局,奖励人民币3千元;第三名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各奖励人民币2千元。同时对十八站林业局、松岭区、地委党校、地区师范学校、行署广播电视局、大兴安岭日报社、地区邮政局、大兴安岭移动通信分公司、行署营林局、地区气象局等10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马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