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综 述】 2002年,全区各县、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法》和省、地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综合改革、药具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都取得长足进步,促进了大兴安岭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截止年末,全区人口出生率为8.11‰比计划降低,1.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95‰,比计划降低1.03个千分点;生育符合政策率为98.67%,比计划提高6.67个百分点。经年终考核,行署兑现与省政府签订的《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县、区、局及计生部门分别兑现与行署及行署计生委签订的《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组织部、宣传部、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劳动局、财政局、财务处、报社11个综合治理部门分别兑现与行署签订的《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地区计生委领导班子被评为一类班子;在地林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超标单位,被机关工委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合格职工之家;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连续第五年被地区信访办评为优胜单位;“双评”工作在14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四,在全省计生系统内排名第三;党支部被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分别被地区法制办、档案局评为先进单位。 (朴英玉)
【生育文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宣传环境建设,各县、区、局所在地均设立 4块永久性计划生育宣传牌,乡镇设立3块,村设立2块。社区有计划生育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还建立了计生宣传街和国策宣传墙。各地充分发挥休闲广场的作用,把计生宣传与广场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在农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活动,全区免费义诊近万人,送科技图书、资料 6000余册,发放避孕药具近5000人份,赠送围裙、宣传兜5000余个,发放慰问金 2万元。同时,发动计生宣传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田间、炕头、居民大院宣传活动。全区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接受率达90%。
(朴英玉)
【法规宣传】 注重“一法三规一例” (即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颁布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法三规一例”颁布后,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地委宣传部和地区计生委联合发出 《通知》,全区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群众认真学习,并及时召开行署专员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对“一法三规一例”的学习宣传再次部署;全区围绕“一法三规一例”的学习宣传,播发稿件,增设宣传牌,发放宣传品和“一法三规一例”有奖知识竞赛等。提高了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对“一法三规一例”的认识程度,知晓率90%。 (朴英玉)
【优质服务】 以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努力提高咨询服务的科技含量和生殖保健服务质量。 1月在启动第二轮生殖保健普查普治工作中,注重普查率和普治率,积极帮助患病群众进行治疗,促进普治率的提高。按照省计生委的要求,行署计生委及时制发《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方案》,并认真安排和部署,制定严格的考核验收标准。全区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积极组织医疗小分队进村入户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朴英玉)
【依法管理】 5月10日、12月25日举办各为期一周100余人参加的培训班,对全区计生工作执法人员正确应用法律文书进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执法意识。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正确应用法律文书,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全区计生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对各县区局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2002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并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严格执行 “计划生育七个不准”(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生育费;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2002年全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朴英玉)
【综合治理】 行署与11个综合治理部门签订《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行署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先后5次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计生委与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各部门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广大群众从计划生育的管理对象逐步转变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计生协中心户广泛联系群众,热心服务。全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好机制已经形成。 (朴英玉)
【综合改革】 抓住城镇进行社区改革,农村推行村民自治的有利时机,把计划生育融入社区和村民自治中,形成城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农村“县指导、(县)乡服务、村自治、户落实”的管理机制;理顺了各级部门在计生管理中的职能、责任,解决工作越位和职责交叉问题;调整了工作秩序,实行下管一级,层级指导;改革了考核评估,实行分类签状,分类考核;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实现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地广人稀、卫生资源匮乏的实际实行“院站合一、询查并举、治保互补、逐步提高”的做法。全区于7月1日取消《一孩生育证》。 (朴英玉)
【信访工作】 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信访工作要求,开展“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加强信访组织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信息、建议、调研等方式,上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年整理上报信访信息10件,采用 1件,领导批示1件;提供人民建议8件,采用2件,领导批示2件;上报信访理论文章 2篇,推荐到省1篇。全区无集体访和越级访案件发生, 行署计生委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地林直机关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朴英玉)
【避孕药具管理】 在开展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强化孕前管理和药具优质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使用知识宣传,全面推进药具工作规范管理,保证药具发放主渠道畅通,形成以地区药具站为中心、县区为枢纽、乡为阵地、村(社区)为基点的服务网络,开展社区个人领取避孕药具试点,增强基层药具管理服务能力。为加强宣传,把避孕药具供应发放工作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免费发放《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南》460册、《药具工作手册》500本;与技术指导工作相结合,将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及时向技术指导科反馈,总结避孕节育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及时引进新技术、新药具,为全区广大育龄夫妇提供优质服务。
(朴英玉)
【计生协工作】 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地区计生协的组织领导下,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村级协会的组织建设,按照“巩固好的、提高中的、整建差的”要求,评出好的村(居)协会186个,合格的321个,差的53个,不起作用的 8个。对差的和不起作用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和协会章程,重新进行登记,办理了入会手续。与计生委联合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协会理事、中心户,主动担任义务宣传员,为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充分发挥协会人才多、联系面广、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积极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截止年末,各级协会为计划生育家庭争取帮扶贷款60余万元,发展生产项目 20多个,使500多计划生育户和群众脱贫致富。
(朴英玉)
【地林直计生管理】 地林直机关各单位按照《地林直机关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一法三规”,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积极参加地区计生委在广场举办的“三大工程”有奖知识竞猜活动,为本部门育龄群众提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全年无一起计划外生育。年终考核,人大机关等38个单位获得优秀,文联等24个单位达标。 (朴英玉)
【队伍建设】 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4月8日、12月 8日两次组织县级计生委主任50人参加省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开展了“如何做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专题讲座。抓住社区改革和县乡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强基层组织网底建设,调整选聘村居民委干部 146人。分别于5月10日、12月25日,举办两期全区乡镇以上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共254人参加的培训班,穿插领导科学、WTO知识、语言艺术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讲座,教育效果良好。同时,召开全区“新时期计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上收到论文 27篇,其中有6篇获优秀论文奖。号召全区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全区开展“树十名标兵、培养百名骨干、带千名队伍”活动,认真学习栾娟事迹,全区计生系统学先进、赶先进。 (朴英玉)
【双评工作】 全区计生战线将“双评”工作纳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中,成立“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工,统一考核。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作为全区计生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全区计生干部为群众做初级生殖保健服务,对育龄妇女查病治病只收器械工本费,常见病普查率达95%,治疗率达80%,在全区范围内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兑现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引入扶贫开发和再就业工程,转变行业作风,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在年底行风评议中,地、县两级计生委(办)全部进入了当地综合管理部门“双评”工作前五名,其中地区计生委在地本级14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四,在全省计生系统内排名第三,阿木尔林业局计生办、十八站林业局计生办、新林区计生局、塔河县计生局因在“双评”工作中成绩突出,被大兴安岭行署计生委授予“双评”工作先进单位。 (朴英玉)
【北三局现场会】 8月27日,地区计生委在阿木尔、图强、 漠河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各县、区、局计生局长(主任)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先后参观学习阿木尔林业局计生办的内业建设、图强林业局的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漠河县的社区改革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会后,各地以阿木尔的基础建设为样板,进一步规范内业管理,使全区的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图强、漠河的经验,有效地推进计划生育改革,为年末全区顺利兑现与省政府签订的《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奠定了坚实基础。 (朴英玉)
【表彰先进】 全区各级计生部门和广大计生干部,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获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漠河县计划生育局、加格达奇区计划生育局;省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松岭区计划生育协会。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塔河县计生局、十八站林业局计生办、图强计生办等14个单位;省先进工作者:张景臣:地区先进工作者:黄义忠等33人;首次评选表彰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黄义忠、范淑芹、马海燕、王玉珍、康冰杰、古广占、崔秀艳、刘秀珍、王秀琴、关桃芳。地区计生委马丽霞获地直机关工委“十佳公仆”称号,另有 9人次受到地直机关各类表彰。 (朴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