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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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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5年,地区人大工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改进代表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人员结构,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双向交流。设立信访机构,配备专职信访人员。加强乡镇人大建设,配齐主席、专兼职副主席和专职秘书。组建成立省人大代表活动小组, 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法职人员任免及管理办法》。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考察了解法检两院35名法职人员,初审率100%。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对《水污染防治法》、《防震减灾法》等11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共受理来信来访623件次。加强工作交流,参加全国14 省31地(盟、市)人大工作第18次联席会。接待7省13个地市约120多人的外省、地市人大工作考察团,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展现经济特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重新修订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22项,形成《人大工委机关长效工作机制及制度汇编》。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岗位要求,形成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局面,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万晓萍)
  【代表工作】 传达贯彻全国十届三次人代会、省十届四次人代会和地区“两会”精神。组织人大代表参会,征集议案24项,利用媒体宣传报道会议精神。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代表,制定培训计划,全年培训人大代表1707人次。组织省、县、乡三级人大代表52名参加省人大举办的3期培训班。开展“三查(察)”活动,组织选区内16 名省人大代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围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乡镇人大基础建设,进行为期4 天的专题视察,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打下基础。公布省人大代表联系电话,便于听取和反映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组建大兴安岭选区省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明确组长及秘书职责,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万晓萍)
  【监督检查】 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法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格任免工作法律程序。全年对法检两院35名法职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初审率100%。巡视法检系统法职人员考试,保证人事任免工作质量。采取听汇报和下基层专项检查等方法,开展工作监督。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定《关于评议政府组成人员的实施方案》和《评议政府组成人员工作的办法》,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全年对《水污染防治法》、《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法治环境改善。征集《黑龙江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草案)》等9 部法律法规修改意见,立法调研,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万晓萍)
  【信访工作】 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人大信访工作。增设信访机构和人员编制,办公室信访室升格为信访办(副处级),编制为3 人。加强对县区人大信访机构建设的指导,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增设信访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实报实销。改善信访部门办公条件,增加办公室,添置微机、资料柜等办公设备。完善内部接访、登记、阅批、转办、督办、反馈归档等10项规章制度,制定信访工作报告制度 。利用《信访动态》通报重要信访信息, 编写《信访动态》8期。加强对基层人大信访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 发挥人大在信访工作中的监督职能。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联合办理信访制度,案件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受理来信来访623件次,其中承办省人大常委会转办25件,办理25件,解决13件。   (万晓萍)
  【工作交流】 组织工作学习考察团参加全国14省31地(盟、市)人大工作第18 次联席会。围绕如何加强人大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进行交流和研讨,大兴安岭作了《依法开展个案监督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的发言。会议后进行实地参观考察,达到拓宽工作思路、开阔视野,交流提高、加强合作的目的。接待7省13个地市约120多人的学习考察团,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展现大兴安岭经济特点,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               (万晓萍)
  【自身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修订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22项,形成《人大工委机关长效工作机制及制度汇编》。制定《地区人大工委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服务制度》、《人大代表议案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的制度》、《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完善《人大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地区人大工委信访工作制度》、《地区人大工委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处理办法及细则》、《人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人大代表监督督办信访事项制度》等。对全体党员提出岗位特征要求,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有所强化,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被地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利用每周五党员学习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宣传新《宪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组织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进行业务知识辅导,形成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氛围,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万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