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集团公司)政务(企务)要略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集团公司)政务(企务)要略

行政公署林业管理局(集团公司)政务(企务)要略



  【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 2月4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信息与科技产业局关于呼中区东方红林场发生里氏5.1级地震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要加快塔河、漠河地震台的建设步伐,根据需要设置地震管理机构, 配备必要设施, 以监测预报为重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高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及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在设计把关、重大工程监管,设立灾害紧急救援队,培训和应急救援训练加强工作力度。会议听取发改委关于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要求在规划的编制上,把可能性、可行性和现实需要结合起来, 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把加快漠河机场、洛古河大桥和口岸建设、扩大对俄森林采伐、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对俄科教合作作为重点,争取政策支持,分步实施。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安委会、地区安监局关于200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确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月24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地区审计局关于全国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确定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5年的审计工作。强化天保工程资金、劳保资金和国投专项资金审计三项重点,抓好天保资金的审计,立足于自查自纠,明确自查及审计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在国投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重视审计工作,确保其必要的工作经费。会议原则同意环保局制定的 《大兴安岭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初稿, 要求按会议讨论意见经法制办把关后下发试行。会议原则同意国土资源局关于《大兴安岭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报地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原则通过地区安委会、 地区安监局制定的《大兴安岭地区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落实责任,明确程序,确保预案能够有效地按预定程序启动实施。
  4月12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关于行署林管局领导班子对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初步整改的意见。会议认为,要高度重视,对确实存在的问题根据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确定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切实解决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合理成分,但解决难度大或时机尚不成熟的,要稳步推进,逐步解决,同时向社会做好解释工作;把发展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突出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加快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动现存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会议确定,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和完善整改意见,报地委及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待地委同意后组织落实。
  4月30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森林开发部关于对俄森林资源开发工作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把搞好对俄森林资源开发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确定,林管局先行垫付30万美元,购买俄方3000万立方米的资源采伐权,先行注册公司,争取在购买资金上享受国家相应的贴息贷款政策。在遵守中俄双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严密的购销合同。公司运作采取股份制、合资等多种形式,原则采取市场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资源局关于资源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要加强“三总量”管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决杜绝法人超采和号外采伐;抓好木材生产中的资源管理,严把限额采伐、调查设计、凭证采伐、伐区作业检查和森林抚育等重要关口,提高伐区作业质量;加大木材销售、运输管理和木材稽查工作力度,发挥公安等执法部门和检查站作用,对铁路、公路、水路等关键部位实行全天候严密监控,对偷拉私运、滥砍盗伐行为实行严厉打击;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管理,把住原材料的进厂关,发挥驻厂监督员作用,对非法采购、盗伐林木的加工厂坚决取缔并依法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林地管理,对重点征占用林地项目提前介入, 资源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 既要保证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要严格杜绝非法占用林地。会议听取林管局财务处关于工行贷款核销情况的说明。会议讨论确定,同意将工行贷款90 330万元中的68 803 万元进行政策性核呆,其余21527万元转入资产公司并由林管局进行回购。由林管局在4 月末和年底前分两次归还北奇神集团公司和丽雪公司贷款8997万元中的7112万元,其余1875万元转入资产管理公司再由林管局进行回购。会议听取行署财政局关于发放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的初步意见的汇报。会议讨论确定,对在地林直机关开支的机关职工发放交通费补贴,在新址办公、离家较远的每人每月70元;其余每人每月35元;地级以上有专车的领导及有通勤车的单位不发放交通费补贴;2005年1月1月起发放;资金来源按人员开支渠道分别在行署财政和林管局财务列支。
  5月27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地区发改委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方案》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在“十一五”计划编制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面分析国际、 国内形势, 深入研究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体现出来。结合实际,坚持“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工作思路。按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对规划编制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相关配套课题研究,易精不易多,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开放性、可行性,在总经费50万元的范围内,突出搞好一个重大适用课题的研究。会议听取发改委关于《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的说明。会议要求,《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既是大项目、重点项目前期管理办法,也是从宏观上调控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根据讨论意见,修订、补充、完善此办法,着重围绕特色经济发展动脑筋、想思路,丰富项目管理内涵,使其更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6月19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地区水务局关于全区汛情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按照省政府明传电报精神,全区防汛工作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未雨绸缪,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战大灾”的思想,动员干部群众做好防汛、抢险和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水文、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工作,24小时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对中小型水库、低洼地段的居民住宅区予以重点防范,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抢险预案,建立重大汛情报告制度,争取决策和抢险时间,减少财产损失。要搞好病险堤防的加固和维修,地防汛指要对险段、险点和要害部位的堤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办。要落实防洪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财政、财务部门对水务部门的必要工作经费予以保证。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贯彻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行署常务会议精神,对全区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会议简要通报第十次地委常委会议精神,成立由王金满任组长,资源局、公安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配合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地区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搞清松岭林业局在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稳定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资源管理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会议确定,成立由徐守乐任组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县区局和公安及武警参与的工作组,了解全区砂金生产现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造成强大的舆论态势,稳妥地清理砂金的非法生产,把省政府关于停止砂金生产的决定落到实处,推进全区生态战略的实施。
  7月7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通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公路建设工作的汇报。会议决定做好加漠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塔河至呼玛公路建设工作,确保按期竣工通车。原则同意“十一五”期间公路建设规划意见的第二方案,公路建设总里程控制在1250公里内,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国家投入5亿元,争取省里补贴2.5亿元,地区匹配2.5亿元。“十一五”期间公路建设要按照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争取省补贴资金,利用开发银行贷款和地区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分不同情况由行署、管局和各县(区)、林业局分级承担。公路设计要从地区实际出发,确定公路等级和路面结构。按照竣工通车后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小来确定公路建设顺序。林海至呼中、十八站至韩家园、金沟至洛古河三条公路作为明年重点建设项目。严格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质量合格率要达到100%,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各县(区)、 林业局和地林直有关部门要在通县公路指挥部的领导下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通县、通乡公路建设顺利进行。
  11月15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听取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砂金停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大兴安岭地区全面依法彻底清理采金设备工作方案》。会议决定统筹安排、周密布置,抓好砂金全面停采工作,对现有的采金人员、设备彻底清理,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国土资源局牵头,公安、森警、资源等部门参与,组成专项清理工作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清理工作要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参与、纵容、包庇非法采金的干部要追查责任,先停职后再依法依纪处理。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营造有利于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开发的舆论氛围。以行署文件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全面依法彻底清理采金设备工作方案》, 召开会议, 传达精神,落实责任,坚决彻底、对执行不力的主要领导要追究责任。对全区煤炭资源开发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整顿和规范煤炭资源开发方案。会议听取地区招商局关于《大兴安岭地区特色产业招商引资规模的指导意见》制定情况的介绍。会议决定招商引资工作要在产业规划、布局的指导下进行,根据《大兴安岭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集中财力、物力引进产业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按照生态林区的建设要求,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慎重选择项目,不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不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重点放在产业龙头和精深加工项目上,力争引进科技含量大的项目,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致富林区职工为出发点,鼓励以家庭或股份制为主的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坚持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重。会议听取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汇报。会议决定从全区实际需要出发,对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委、北奇神药业公司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源整合。争取省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的支持,集中资金建设一个综合的、 检测手段完备的中介机构, 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监管经费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乡(镇)卫生院(所)和计生员负责送药下乡入村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工作计划。会议听取地区地震局的工作汇报。会议确定推进塔河地震台的建设,做好漠河地震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地震预报网络。加强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防震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安评工作,做好抗震、防震评估。制定完善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发挥社区作用,搞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向危房改造和三大重点工程倾斜。防震减灾的物资储备将民政、防火、防汛的物资集中统筹使用。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财政局关于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融资平台借款主体的工作汇报。会议确定拟同意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承担行署投融资金方面的管理职能,组建大兴安岭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城市投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运作,两机构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差额拔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 企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发改委牵头负责搞好项目设计,选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实行资本经营,发挥融资平台作用。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行署林管局办公室关于《大兴安岭地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47个专项预案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确定总体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制定要符合地区实际,不能盲目生搬硬套,增强预案可操作性,确保及时启动。根据讨论意见,修改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组织机构以体现单位名称和领导职务为宜,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便于指挥。组织干部职工,采取答卷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学习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暂挂靠在办公室,一名副主任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会议听取行署财政局关于接收铁路办社会职能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要做好善后工作。塔河县要做好工资政策的解释、说服工作,争得大多数教师的理解和支持。会议听取地区交通局关于全区“十五”期间通县公路建设情况和“十一五”期间公路建设设想的汇报。会议决定总结“十五”期间公路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2006年重点建设林呼公路和十韩公路,支持交通部重点工程黑呼公路建设,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力争加卧公路项目早日上马。组织召开会议,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报批及手续的办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重点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关于提出的具体问题,会议确定同意精简公路建设指挥部人员,需要时可公开聘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向省交通厅反映财力状况,争取开发行贷款,落实配套资金,明确责任主体;灵活处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能影响下步工作;变更设计造成的预算超支,在基建评审中心评审和审计局审计后,按程序报批;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做好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县(区)局要负起保护职责,落实责任制;清理加漠、塔呼公路沿线检查站,合理布局,减少检查站数量;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争取林企专用公路建设改造;与省厅及黑河市沟通,协调黑呼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12月17日,行署、林管局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林管局计划处关于2006年木材生产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全年木材产量仍按天保工程方案确定的214.4 万立方米,上半年按107.2万立方米安排, 原则同意统筹考虑各林业局的资源承载量和经济的承受力,执行计划处提出的分配方案。相关部门提前安排和衔接生产、销售、运输及财务盘子平衡,尽快组织实施。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生产工作,确保一季度完成107.2 万立方米的生产任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发改委和计划处《关于大兴安岭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确定,发改委、计划处要根据讨论意见,认真修改原稿。 充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内容 ,突出项目支撑作用,重点考虑对俄采伐、工业园区建设、旅游业布局和人才强区等项内容;把企业改革作为林业集团公司“十一五”的工作重点,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对相关指标进行研究论证,确保规划的高质量。听取基层关于“十一五”规划的汇报,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确保与地区规划相统一。会议听取行署关于《行署林管局工作规则》制定及修改情况的介绍。会议确定增加督办落实的内容,同意由办公室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操作层面上相关内容,作为工作规则的补充。《行署林管局工作规则》按会议要求修订后下发执行。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地区防火办《关于“10·23”草甸森林火灾的调查报告》。会议确定,给予呼玛县和韩家园林业局的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防火工作的副县长和副局长,及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科级以下(含科级)的相关责任人,由呼玛县委和韩家园林业局党委做出处理。取消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2005年度目标奖励和防火目标管理评比资格,996 万元扑火费用两单位分别承担20%。行署一次性补助呼玛县150万元,用于灾民房屋重建等项支出,做好稳定工作,确保灾民子女上学和明年春耕不受影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修订完善林火预防扑救工作制度,制定长效治本措施,减少火灾对森林和人民财产的损害。  (张羽)
  【行署(林管局)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1月9日,行署副专员李廷祥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接收铁路办社会职能、落实《协议》有关事宜。会议确定,接收单位要尽快按移交《协议》完成已接收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套改执行时间和全省同步;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丢失无法找回的,由齐铁分局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装入本人档案,地方承认在铁路工作时的原有身份;2004年职称漏评的由行署在2005年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接收单位的职称评审指标,高级职称指标由行署向黑龙江省争取增加名额;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6%,由铁路承担。中小学“普九”改造费用由行署、齐铁分局和接收单位共同调查核定,其它单位的一次性费用由交接双方一次性协商解决;省编办为接收学校核定编制,教育部门按省编办核定的编制和人员条件接收教职工,超编人员及离退休职工一并移交地方管理;接收单位按《协议》接收单位人事档案,理顺医疗保险关系,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塔河接收人员工资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进行工资套改,套改后工资支出总额纳入经费补贴基数,其套改工资增资差额资金先暂存于齐铁分局,待当地同类单位工资套改后,由齐铁分局增拔费用给当地财政部门,用于兑现和补齐被移交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公用经费核定标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地方财政部门与铁路部门实际核算确定补助基数,特殊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过渡期内,交接双方均负有确保稳定的责任。
  1月23日,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听取林产工业处关于西林吉林业局引进1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需要解决问题的汇报。会议确定,保证投资企业设计方案规定的有功用电量3300千瓦的电力供应,按时实电价政策和电价测算办法享受哈尔滨大中企业电价标准;北三局不再新建同类项目;将新建项目产品运输计划纳入林业集团公司林木产品运输计划;土地使用计划严格按国家政策要求办理。
  3月3日, 林管局副局长吴玉波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南瓮河防火责任区移交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从2005年3月3日起,南瓮河施业区移交给加格达奇林业局和松岭林业局,现有瞭望塔、检查站、 通讯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 按所在位置由两个林业局分别接管;森警部队继续在松岭林业局的清林和加林局的大子杨山驻防,各驻扎森警100 人,配备先进扑火设备,归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两个林业局立即向新移交区驻扎专业扑火队。加快营房基地建设,划分驻防布局;对移交区进行整体规划,将急需基础设施申请列入2005年管局财务计划,加大新移交区的防火基础和扑火装备投入力度; 新移交施业区防火资金投入,行署、 林管局按照过去投入标准转投加格达奇和松岭两个林业局,逐步调减森警部队投入,形成“管局投入为主,林业局自筹为辅”的投入保障新机制;松岭林业局要利用好国家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加强道路、桥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林局要做好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申请立项;与林管局财务处联系,核算新增管护费用和防灭火费用;当务之急要抓好瞭望员培训、通讯工作、落实好火源管理、扑灭火的各项措施。
  4月29日,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东奇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听取地区工商银行关于核销呆账有关政策及大兴安岭企业在工商银行贷款情况的汇报。会议协商确定,地区工商银行负责林管局6.8亿林业贷款的政策性减免;地区工商银行将大兴安岭林业剩余的2.2亿元贷款全额转入资产管理公司,由大兴安岭林管局负责与资产管理公司协议回购;北奇神、丽雪公司在工商银行的8987万元贷款,由地区工商银行负责将1875万元协调转入资产管理公司,剩余7112万元由大兴安岭林管局在近期内担保偿还4290万元,其余2822万元年底还完;从批准之日起,上述贷款全额停息。
  5月12日,行署副专员钟志山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听取地区信访办关于开通专员信访电子信箱和信访网站建设方案的汇报。会议决定,5月20 日前开通专员信访电子信箱,办公设备由信访办与财政、财务部门联系解决;建立专员信访电子信箱办公室,工作人员暂时由信访办内部调剂解决,如确需增加工作人员,由信访办向地区编委提出申请;6月30 日前建成并开通大兴安岭信访网站,信访办提出建设网站的要求并提供网页内容,行署办计算机中心负责网页制作,网站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由信访办负责,行署办计算机中心给予技术指导。
  6月18日,林管局副局长石尚志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研究加漠公路管理养护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全面做好产权移交工作;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加强加漠公路养护管理,沿线各公路管理站要坚持日常养护;加强路政管理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维护公路使用寿命。加强直属公路管理站基础建设和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养护技能,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忧患意识;公路管理处负责解决桥头跳车、标志牌不全、路面脱皮、桥涵疏通不畅等问题;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杜绝超速、超载行车,加强 “三品”检查和治安保安工作;发展外向型长途客运,规范道路运输市场。
  6月21日,林管局副局长徐守乐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部署砂金停采有关事宜。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并充实地区砂金停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成立砂金停采前线指挥部,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会议强调:各城镇、村屯现有正在修理、制造和待售的采金船只,一律实行就地封存;15个工作日内,将已发现的采金船全部拆除迁离现场;对所有可能采金的地方全部设卡,拦堵广西金农进入采金区;集中清理工作由地区统一指挥,以各县区局工作为主;停止采金场所的供油、供粮、供电,切断非法采金的物资供给;发现非法采金点及时报告;统一集中清理工作的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配合,统一印制的宣传单由国土资源局发至各县区局。
  7月8日,行署副专员钟志山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讨论地区居民用电城乡同网同价价格调整方案,会议决定,城市居民用电价格由原0.35元/千瓦上调至0.47元/千瓦,农村居民用电价格由原平均0.70元/千瓦下调至0.47元/千瓦。 对城镇低保户每月享受价格为0.35元/千瓦的电量30千瓦。新的居民用电价格自省物价局批准之日起执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大兴安岭地区城市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行署名义下发全区试行。
  7月27日,林管局副局长李英瑞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对洛古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会议确定,成立洛古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发改委;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由漠河县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通讯项目建设按市场化运营管理;电力设施建设由地区电力工业局作为项目法人,调整原设计方案改为沿公路建设;公路交通建设由交通局组织开展原二干线公路改造的前期工作;地方铁路建设,由省地铁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行署发改委协调工作;土地、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等前置性文件,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工作。
  8月19日,行署副专员钟志山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传达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为1998年以来未安置的143名城镇士兵落实接收单位,开安置介绍信,并将档案移交接收单位;中省直、地林直单位要服从当地政府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由行署民政局、行署人事局、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会议传达全省地震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听取行署地震局关于地震工作情况的汇报。
  11月10日,林管局副局长李英瑞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地区工商局、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加格达奇世纪商城交接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交接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做好交接工作和债权债务的转移和有关档案材料的交接工作;省工商局的整体移交一次性补偿资金1000万元,分两批到位,首先偿还世纪商城业户集资款和抵押金328 万元,不得拖欠和截留;地区及加区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交接工作大力支持;严格遵守对移交后进入世纪商城的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业户实行减免5 年管理费的优惠承诺;建筑工程总公司在交接后研究世纪商城经营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偿还债务;交接工作要在行署财政局、建设局和地区工商局的监督下进行。
  12月9日,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宋希斌主持专员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听取林业集团副总经理李英瑞、徐守乐关于赴上海、浙江等地考察招商和与浙江卡森集团签署合作意向书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尽全力促进浙江卡森集团在大兴安岭地区成功落户,相关领导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协同动作、相互配合。会议重点就支持卡森集团来区投资进行研究并决定,对呼中和北三局拟出售的企业尽快提出资产评估和人员分流工作实施的框架意见;对林地流转问题提出工作方案,供地委、行署决策参考; 对剩余物的总量进行实事求是的测算, 由林业集团公司统一定价供应;对拟在北三局新建的企业进行选址;协助卡森集团进行企业登记、注册;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公室,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为卡森集团的二次考察做好准备;对全区的资源进行重新审定,搞好项目储备,为下步招商引资做好准备。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