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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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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5年,地区工商联贯彻“两会”精神, 学习《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突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这一主题,落实“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八字方针,为民营企业拓宽市场做好服务。与中小企业局共同参加在牡丹江举办的对俄经贸洽谈会,大兴安岭地区6 家企业参会,签订意向性协议和产品销售协议7份,签约7000 万元。推荐民营企业筑安公司、福存公司、山珍饮业公司、珍奇养殖公司、兴安山产品公司参加哈洽会参展团,签订4 项购销协议,签约金额1640万元。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会员骨干参政议政作用。做好对外联络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补充总商会领导班子,对9家行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补录新会员。
                                   (李国华)
  【党员先进性教育】 学习阶段召开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推进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党员按要求完成读书心得、体会文章、党课专题发言。分析评议阶段开展征求意见建议、交心谈心、自我剖析、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归纳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提高阶段把整改工作同促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李国华)
  【参政议政】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会员骨干的参政议政作用,省政协委员魏春华、白沐阳参加省政协九届三次全会,提交《加大偏远山区民营企业发展的力度》等6 份提案。在省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大兴安岭地区民营企业参政议政情况的调查报告》在会上交流。先进性教育期间,组织和推荐党外民营企业11人参加地纪委组织的行风评议和听证会,参加地税、国税、财政、技术监督局的行风评议座谈会。参与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修改制定工作。  (李国华)
  【会员服务】 为会员企业服务,解决会员实际问题。促成兴安山珍产品公司、山珍饮业公司与山东华源食品公司、鞍山经济开发区川香加工厂、天津进出口公司购销合作伙伴。为鼎俐珍奇动物科学养殖公司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大山公司、韩局鹿苑公司加入全国工商联营养保健商会。推荐筑安公司参加全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并受到表彰,推荐华洋集团为光彩事业国士绿化贡献奖参评企业。推荐民营企业筑安公司、福存公司、山珍饮业公司、珍奇养殖公司、兴安山产品公司参加哈洽会参展团,签订4项购销协议,金额1640万元。                                (李国华)
  【组织建设】 调整补充地区总商会领导班子,补充大山公司贾宏、华洋公司秦晓飞、北方正大公司马洪池任总商会私营企业副会长。召开总商会会长工作会议,地委副书记刘文波、地委副秘书长、统战部长马士和参加会议,根据全国工商联对行业组织和新会员发展的新要求,对9 家行业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对会员进行补录。针对改制后林业企业的状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组建林业企业民间商会的建议》,十八站、韩家园等林业企业开始筹备民间商会。下发《关于县区工商联完善基础性工作的通知》,对工商联系统基础性建设工作进行规范。制定《关于完善大兴安岭地区工商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方案》,报地委、编委办审批,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需要。                 (李国华)
  【对外联络工作】 参加在银川召开的“全国地区工商联联席会第十五次年会暨友好商会经济协作会议”,魏春华代表地区参与第16次年会承办申请活动,在五个地市的竞争中,同意大兴安岭地区承办全国地区工商联联席会第十六次年会暨友好商会经济协作会议。银川会议期间,与兰州市、银川市、宝鸡市、淄博市、武汉市缔结为友好商会,与银川市、三亚市、石家庄市、朝阳市建立经济协作单位。与呼盟市工商联建立友好商会暨经济协作单位,为两地经济合作架起商务桥。与中小企业局组织6 家民营企业参加在牡丹江举行的对俄经贸洽谈会,签订意向性协议7份,签约金额7000 万元。接待湖南省衡阳市总商会利德丰实业公司、朝阳市兴隆集团、莫力达瓦旗工商联等来区考察木板加工业、山产品、旅游开发、矿产资源等项目。组织总商会部分直属会员,考察学习鄂旗民营企业,并进行座谈和联谊活动。在省工商联召开的联络工作会议上,大兴安岭介绍《加强外联工作、拓展联络渠道,努力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经验。                                 (李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