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综述】 2005年,全区信访系统以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为契机,以拓宽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为主线,发挥各专项小组的作用,按照一案三查原则,下发案件通报,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办结时限,落实包保责任,推进督办落实,确保逐案处理到位。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9291人(件)次,较2004年同期下降0.39%; 专员电话办受理事项431件次,较2004年同期上升74.2%;专员电子信箱受理电子邮件27件,承办省长电子信箱交办邮件14件。信访结案率94%,较2004年同期提高3.8%;稳定率实现91%,较2004年提高4.1%。新发生的信访事项办结率100%,处理信访老户问题每年不少于30%。 处理中央和省联席会议下交73件信访案件和省信访局交办45 件信访案件,有效缓解信访形势,为改革和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全省信访工作考核评比中获全省第二名。 (孙晓平)
【接待来访】 接待来访群众,个人初次来访百分之百受理,办结率100%。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与相关单位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用《要访专报》送地委、 行署、管局主管领导阅批,按批示跟踪督办。对信访老问题做详细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解决上访人的诉求。对年老体弱、弱智者,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对行动不方便、一时无法回家的购买午餐、打车送回家。全年接待群众个人访319件480人次,群体访71批次1439人次,为上访群众安排领导信访接待日24起。 (孙晓平)
【信访渠道】 建立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地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接待处理信访问题,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接听群众电话制度,全年共阅批要访专报、群众来信来电920件。设立专员电子信箱, 6月1日正式运行。设立行政首长信访热线电话,信访成本小,提交问题快,完成时限短,办结比率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副地级以上领导年包案不少于2件,县级党政领导年包案至少3至5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
(孙晓平)
【信访秩序】 制定《专员电子信箱管理办法》、《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规则》和《群众来访接待规则》,引导群众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避免上访的无序性、随意性。宣传《信访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对缠访闹事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依法取证,依法处置。处罚在上访过程中触犯法律5人,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促进信访秩序的好转。 (孙晓平)
【信访工作创新】 研究和探索信访老户问题,提出“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有利工作,因案制宜、甄别定性,惩教结合、促进终结”的三十二字工作原则。在全省率先实行《信访事项不再(予)受理告知制度》。从创新长效机制入手,遵循新《信访条例》,制定《信访工作六联单制度》、《信访进社区工作方案》、《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信访听证会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制度,将处理信访老户问题纳入信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区41件信访老户问题18件得到妥善处理,最长一件跨度31年,结服率44%,较2000年同期提高21%。 (孙晓平)
【信息化建设】 按照 “依托现有,统一设计,分步实施, 分级负责”的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原则,制定下发《信访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方案》,8 月全面启动网络化建设工作,三个县区开通信访网站,完成信访事项数据库录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与全国和省网互联。
(孙晓平)
【信访责任追究】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对象,适用范围,运行原则办法。追究形式上,引入信访工作保证金制度,辅以经济处罚。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创建发展型班子的内容,确定10分扣分分值,作为考察任用干部重要环节,规定在选拔使用干部前,事先征求信访部门意见,增强各级党政组织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避免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孙晓平)
【信访信息预警】 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探索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排查机制,提高信访预警能力。制定《信访进社区工作方案》,在29个社区开展四心融信访、和谐溢社区活动,构筑运转高效的矛盾排查机制和预警体系,使信访苗头信息尽早了解和掌握。预防和化解韩家园、兴隆两金矿200 余人员集体访,松岭等七个县区局老知青串访及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房屋动迁、小区供暖等八个方面引发的十七起近3000人群体访,实现连续两年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孙晓平)
【信访信息】 健全完善与新《信访条例》相衔接的办信工作制度,制定《专员电子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等6项工作制度,维护群众来信渠道的畅通。 办理群众来信和电子邮件,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反馈,全年收到群众来信358件次,同比上升27%,处理有效来信342 件次,其中立函交办17件,转送325件,办理群众致专员信箱邮件27件次,其中立函交办3件,转送24件,承办省长信箱交办邮件14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信访渠道的畅通。 (孙晓平)
【表彰奖励】 组织召开信访工作表彰会,表彰奖励2000年至2004年度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呼玛县信访办等13个单位荣获“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孟艳等29人获“大兴安岭地区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漠河县信访办等6 个单位获“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郭先荣等28人获“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孙晓平)
【信访宣传】 5月《信访条例》宣传月,制定“12345”宣传活动方案,把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日程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采取新闻专访、学习《信访条例》报告会、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专栏,刊发地委领导学习动员讲话,答记者问,《信访条例》百题知识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漠河县设立咨询台,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韩家园林业局在宣传月组织机关工作人员40余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板和咨询台,散发宣传单400 余份,出动宣传车20台次,解答50多名群众的提问。 (孙晓平)
【信访培训】 组织信访干部14名参加省首期新《信访条例》培训,在地委党校和塔河县举办两期信访干部培训班,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培训各县区(局)及地林直单位信访干部,培训后,信访干部对新《信访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明显增强,处理信访工作能力有所提高。 (孙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