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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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综述】 2005年,全区民族宗教系统抓住“兴边富民”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有利契机,争取发展资金160万元,发展民族经济、建设乡文化站、购置乡学校教学设备等。开展工作调研,分析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进民族团结和民族乡村工作,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起到推动作用。检查全区各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情况。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总结2004年的民族宗教工作,部署2005年民族宗教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培训民族宗教业务知识,鄂伦春、达斡尔、蒙古、满等民族16名学生得到“民族团结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500元。 向省民委争取抢救保护鄂伦春族语言专项资金3 万元, 深入两个鄂伦春民族乡村和黑河市3 个鄂伦春民族乡村,开展鄂伦春族语言录音录像工作。组队参加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17人参加汇演,获得“优秀组织奖”、“声乐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等9 个奖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行署民族宗教局、行署财政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塔河县民族宗教局和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政府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敖林祥等5 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在全省市地争先创优”活动中,被授予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先进标兵单位。 (涂彦君)
【信息调研】 全年撰写民族工作调研报告6篇,在省《民族丛刊》登载1篇,《黑龙江宗教工作通讯》采用2篇,调研文章被地委统战部评为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和佳作奖2篇。编发工作信息50期,《中国民族报》采用1条,省民委采用3条,调研报告获得省民委理论调研评比三等奖1篇。 (涂彦君)
【全省蒙古学研究会】 8月13 日,全省蒙古学研究会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省民委、省民族研究所、各地市民委等单位领导和研究会理事80多人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举行蒙古族传统祭祖仪式,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参观加格达奇区市容市貌、嘎仙洞、漠河北极村等地。 (郭红)
【干部培训】 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区内蒙古、鄂伦春、侗、锡伯、满等6个民族27 名学员参加培训。培训讲授《党的执政理论与执政能力》、《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必备知识》等理论知识,及《新时期新世纪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关于民族政策》等课程。 (涂彦君)
【结核病普查】 按照《第四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手册》及《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结核病普查实施方案》要求,行署民族宗教局和地区疾控中心对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和白银纳鄂伦春族乡进行结核病普查。检测鄂伦春族群众544名,受检率95%,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3例,患病率4.23%,其中,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发现13例,患病率为3.82%;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发现10例,患病率为4.90%。 (涂彦君)
【双语教学国际音标培训】 3 月,在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举办鄂伦春族双语教学国际音标培训班,邀请鄂伦春族著名学者韩有峰教授授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和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的教师、干部、医生共26人参加培训。培训为期一周,系统学习国际音标的历史、特点、使用方法、汉字拼读等课程。国际音标培训为鄂伦春族双语教学和抢救保护鄂伦春族语言起到积极作用。 (涂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