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司法行政 【综述】 2005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律师、公证队伍分别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31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完成各类公证4191件,其中涉外公证880件;全区回归刑解人员140人;社区共调解纠纷1228件。
(齐志林)
【律师工作】 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制发《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并对活动的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8月8日至12日,全区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检查督促工作,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检查。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健全并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和合伙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整体水平。全年律师共担当法律顾问56 家;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314件,收费约45.5万元,和2004年相比不同程度地减少。全区律师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33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79 件。松岭区律师事务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四个”主动介入(主动介入领导决策、企业经营管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为松岭区提出司法建议2条,审查起草合同8件,避免经济损失174万元。 (齐志林)
【公证工作】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 在全区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制发《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对各阶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地区司法局举办全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班,重点学习《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读本》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传达全国、全省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会议精神,全区有20多名公证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参加了集中学习。根据《公证程序规则》、《黑龙江省公证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于6月13 日统一制定了《办证登记制度》、《收费登记制度》、《办证审批制度》、《统一收费制度》、《公章使用制度》、《水印纸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呼中区公证处坚持“宣传先行,质量至上,主动服务”的原则,对林业局与杭州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6 家企业招商引资6200万元的投资协议严格把关,主动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新林公证处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受到新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好评。松岭区公证处向社会发放《公证行风测评表》,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推动树形象活动工作取得实效。是年全区共完成各类公证4191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3311件,涉外公证880件,共收费24.5 万元。和2004年相比基本持平。 (齐志林)
【人民调解工作】 以加强社区建设为契机,推进人民调解进社区工作, 在有条件的县(区)和林业局的社区都派驻了专门负责司法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专职人员。以社区为依托,加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司法助理员进入社区,同信访等单位联合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建人民调解委员会379 个,调解员1873人。全年社区调解纠纷1228件,对维护社会稳定、减少诉讼和上访案件的发生以及构建林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区、新林区和呼中区,分别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实行持证上岗;加区、漠河县编委下发司法所机构编制文件,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齐志林)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 全年回归刑解人员140人,其中,刑释114人、解教26人。城镇安置113人,农村安置9人,安置率分别为90%和100%,主要以自谋职业为主,基本没有脱管和失控。从地区到县区,实际衔接率95%,基本控制了刑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司法所对刑解人员进行接茬登记,落实帮教。 (齐志林)
【依法治理】 2005 年,全区“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级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省纲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周、“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防震减灾法等多次宣传活动。与地区检察分院,共同开展《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考试活动。塔河县司法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普法宣传工作重点逐步向社区转移,深入社区和学校7次,听课居民和社区干部600多人。各党委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其中漠河县、新林区、呼玛县、呼中区、加区、加格达奇林业局等9 个单位评定为优秀单位,松岭区、韩家园林业局等45个单位评定为合格单位。地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地通过省委、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 (齐志林)
【法律援助】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05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件,有146人接受了法律援助,其中,刑事法律援助45件,民事法律援助103 件, 非诉讼法律援助4件。义务咨询960人次,其中,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义务咨询195人次。 (齐志林)
【全区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 9月1日, 行署司法局在地区会展中心召开全区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省律协副会长高岩、地委政法委副书记邢立平、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于晓明,地区、加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全区律师代表等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律协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地区律协第一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和修改后的地区律师协会章程。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地区律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等,并设立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聘请地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为大兴安岭律协名誉会长。
(齐志林)
【基层司法所建房工作】 2005 年,根据国家安排,由计划部门牵头,利用国债资金,国家计划投资建设基层司法所。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地区司法局成立基层司法所建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和落实基层司法所建房工作。全区首批10个司法所建房工作任务完成,其中新建1所,翻新和改建9所。 (齐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