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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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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5年,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思路和“建设三大文明,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总体安排,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并取得优异成绩。在保证每年59 609 万元“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上, 年内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792万元,核销银行贷款85 575万元,处理费用和损失挂账27 676万元,转入金融资产公司停息挂账银行贷款21 527万元。对重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和大宗材料实行统一采购监管力度,对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全年评审工程项目预结算30多个,审减金额2206万元。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全年各项清理清欠应收款项比期初余额154 226 万元。规范财务管理,确保林业企业的一切收入纳入林业集团公司及所属林业局的财务。林业集团财务获全国林业会计决算报表评比一等奖、“天保”工程资金会计决策一等奖、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决算评比优秀奖荣誉;被黑龙江省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地委、行署、林管局授予信访工作目标优秀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优秀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巾帼建功先进单位、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           (马国胜 陈凤)
  【专项补助资金】 在保证每年59 609万元“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其中,政府公检法经费10 683万元,教育卫生经费15 334万元,管护事业费18 814万元)落实到位的基础上,2005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792万元,(其中,新技术推广费300 万元,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经费200万元,林区禁种铲毒经费85 万元,珍稀濒危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区救助繁育保护费35万元,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金748万元,公检法司补助经费602万元,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补助经费1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400万元,标准化示范区标准修订项目资金4万元,亏损补贴1400万元。                     (马国胜 陈凤)
  【争取优惠政策】 向国家税务局申请林业集团公司一户汇总纳税政策、林业公检法编制纳入国家统一政法编制政策、林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林区集体混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政策、林区职工“四项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财政补助政策和对漠河富克山金矿、塔河刨花板厂和塔河兴安锅炉厂三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分别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同意、认证和审核,进入实质性批复阶段。                   (马国胜 陈凤)
  【银行贷款核销】 核销银行贷款85 575万元,转入金融资产公司停息挂帐银行贷款21 527万元。核销银行贷款每年节约利息支出5134.5万元,停息挂帐贷款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291.6万元,每年为林管局减轻负担6426.1万元。               (马国胜 陈凤)
  【不良资产清理】 处理费用和损失挂帐27 676万元,其中,林业局处理以前年度成本费用超支和财产损失挂帐8808万元,直属企业和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处理财产损失挂帐18 868万元。2005年通过清理清欠应收款下降14 638万元。             (马国胜 陈凤)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制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办法》,实行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评审,对30多个工程项目进行投资评审,审减投资预算2206万元,管理和建设成本降低。                           (马国胜 陈凤)
  【统一采购】 加大对重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和大宗材料物资实行统一采购监管力度。完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统一采购管理办法》、《2005 年统一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办法》、《维修改造工程预、结算办法》、《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投标实施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对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运作。2005年评审工程项目预结算30多个,审减金额2206万元,降低了管理和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源头控制”,消除“弹性空间”,杜绝“暗箱操作”,有效避免了虚列、串用资金现象。           (马国胜 陈凤)
  【资产核呆转贷】 利用政策、免除金融债务及处理费用和损失挂帐工作取得新突破。核销银行贷款85 575万元,转入金融资产公司停息挂帐银行贷款21 527万元。其中,核销银行贷款每年节约利息支出5134.5万元,停息挂帐贷款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291.6万元,为林管局每年减轻负担6426.1万元。2005年全管局处理费用和损失挂帐21 774万元。其中,林业局处理以前年度成本费用超支和财产损失挂帐7938万元,直属企业和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处理财产损失挂帐13 836万元。                           (马国胜 陈凤)
  【资产分类经营】 继续按照《资产分类经营财务管理办法》,将全部资产划分为行政性资产、社会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根据资产分类经营管理基本要求,行政性资产按行政人员编制和需要量核定公用资产占有量,事业性资产按事业单位规模核定公用资产占有量,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原则,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用资产按资产投入使用去向确定资产补偿渠道,提取的折旧费分别由相应的产品及劳务承担,属于投资转制企业使用的资产,按投资股份收回投资收益。资产分类经营企业闲置性资产,通过拍卖或评估作价入股转制企业的方式予以变现或盘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良性循环。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反映各单位固定资产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清理工作不断深入,对林业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全部固定资产进行6类10位编码工作基本完成。         (马国胜 陈凤)
  【清欠工作】 制定《财务管理、清欠指标考核办法》。调整清欠考核指标,对应收账款、发出商品在年初余额的基础上下降5%, 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在年初余额的基础上下降15%计算年度清欠指标。严格禁止发生新应收账款,控制“以物抵债”过程中发生损害企业利益的腐败行为。2005年,各项清理清欠应收款项比期初余额154 226万元,将预计减少14 638万元。
                                 (马国胜 陈凤)
  【招商引资】 全年洽谈2个招商引资项目。处职工孙志鹏联系福建投资商徐金文,投资1500万元生产刨光材和指接材项目,落户塔河县,成立展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地区招商局认证。另与福州开发区磊丰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开发福来可西木屋项目,正在商洽之中。
                                 (马国胜 陈凤)
  【政策争取】 向国家林业局基金总站争取贴息资金项目贷款计划8000万元,已落实项目贷款计划2200万元,申请国家贴息资金88万元;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向国家林业局申请10月扑救森林火灾补助费用,得到国家林业局的支持并对此重点考虑;向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前扣除上级管理费7781万元的请示已进入批复阶段。编制完成2006年申请83 727.7万元资金的中央部门预算。大兴安岭林区10个林业局的15个公安机构2477人林业公安编制纳入国家统一政法编制,所需10 256.7万元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请示,已呈报国家林业局。理顺政法编制475人,完成需要财政补助1575 万元的测算工作。林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农业司同意,财政部企业司会签,提出与中央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政策同时解决,有待第三批中央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政策出台时落实。林区集体混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政策问题, 国家林业局已会同有关部委进行专题研究, 财政部到大兴安岭地区进行专门调研测算,财政部有关司局已提出解决意见,现待财政部长签批。林区职工“四项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财政补助政策已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核,待财政部批准。                           (马国胜 陈凤)
  【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职工取暖费管理方式改革基础性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热费欠收,解决职工利益不平衡的矛盾, 通过调查, 掌握各单位职工取暖费管理现状、经济能力、突出矛盾基础上,进行经费测算, 修订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由暗补变明补的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革办法,力争2006 年起实施。完成企业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前期调研工作。企业物资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机构设置和具体改制方案基本拟定,对10个林业局的银行贷款情况,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火烧木材生产销售情况,电业局、古莲河煤矿、物资局、农工商、北奇神集团公司5 家直属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收入、支出及各项费用情况,驻哈尔滨、大连、北京、深圳等5 家驻外企业的经营收支情况进行调研;对驻外企业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清查,为企业改制工作做好了前期准备。 (马国胜 陈凤)
  【规范制度管理】 拟定《木材生产成本预算核算办法》,加强木材生产成本管理,防止无形浪费,保证企业效益实现,拟定《库存木材按售价核算经销业绩管理办法》,客观反映现存木材折现价值,衡量现存木材潜在的利润及亏损,优化木材库存结构,加强库存木材和销售价格管理,全面反映库存木材对企业未来经营影响。明确科学合理的扑救林火用兵补偿标准,节约增效,制定《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扑火费用集中控制管理办法》。制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业经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资金供给杠杆作用,明确资金审批管理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加快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资金投放营运程序。 (马国胜 陈凤)
  【资产清理核查】 完成林场撤并与企业改制资产清理工作。对8个林业局(不含松岭、加林局)上报撤并的30 个林场、贮木场和经营分别进行清理。完成企业内部小企业产权改革资产清理核实。对恒友公司、加林局和林木产品经销公司3 个改制企业进行清理核实。推进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深化,为加格达奇林业局改制成立加格达奇森林资源管理分局,恒友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成立大兴安岭恒友家具有限公司奠定基础。完成企业应收款项清理回收调查摸底工作。对林业局和直属企业应收应付款项进行调查,掌握了企业应收应付款项详细情况。对企业潜在收益或损失款项进行审核控制,确保企业利益避免发生不必要损失。对应收款项报表分类,明确了责任、细化清收种类,为下一步对清回应收款项种类分类考核指标完成奠定基础。                               (马国胜 陈凤)
  【资产处理】 通过资产置换、报废、出售和调拨,对企业超储积压物资进行清理。对2004年8 月31 日通过整体评估的大兴安岭造纸总厂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盘盈10 项固定资产,置换资产净值36.55 万元。调查核实并批复地区营林局资产置换。对漠河富克山金矿、塔河刨花板厂、塔河兴安锅炉厂和地区工程公司四户企业形成破产预案并进行破产申报。其中漠河富克山金矿、塔河刨花板厂、塔河兴安锅炉厂三户企业已通过国家国资委审核,尚未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三户企业申请核销银行呆账7965.74万元,申请职工安置国家补助资金14622.1万元。
                                 (马国胜 陈凤)
  【规范财务管理】 对财政补助资金各项开支采取“零基预算”管理方式,改变过去经费支出由上年基数加增量因素的计划控制办法;企业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成19户单位产权登记及换发新产权登记证工作。解决部分林业局及部分直属企业长期没有产权证的问题。完成91户机关、事业及5 户驻外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北山宾馆和大兴安岭日报社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资产分类经营财务管理。根据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采取不同的财务收支计划的核定办法。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10个林业局财务收支计划采用逐项核定企业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全面预算方法,结合林业局客观条件及林业集团公司实际,予以完善和改革,确保属于林业企业的一切收入,全面纳入林业集团公司及所属林业局的财务,减少账外资金。对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采取逐项核定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全面预算和按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相结合方法,确保林业集团公司收益不流失。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已实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实行收益测算及监控,按国有股份额收取投资收益的办法。严格核定和编制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控制管理企业银行贷款额度。对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再实行贷款担保,原已担保,又确有转贷必要的,担保时压缩20%。 必须增加专项贷款,实行还陈贷新的原则,控制绝对上升额为零。促进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压缩库存,加大应收款项力度,增加现金流入,降低银行贷款额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马国胜 陈凤)
  【资金安全年】 开展林业“资金安全年”。专项资金封闭运行。对“天保”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从集团公司到各工程实施单位均建立银行存款专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封闭运行。成立基建投资评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对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力度加强,实现财务核算“阳光操作”和规范化管理。成立“天保”资金科,与计划科、督查科分别负责“天保”资金的核算考核、计划批复和检查验收,形成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坚持集体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核实后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预算经财务处处务会审核后提交主管副专员办公会复核,最后报专员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天保”资金按规定使用,作为考核指标纳入集团公司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与各林业局签订“天保”资金管理责任状,严格执行兑现奖惩和责任追究。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资金检查力度。从5月初起,组织财务部、审计部、财政局、审计局、“天保”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资金使用单位2000 年至2004年 度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两个月的集中检查;组织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中,发现韩家园林业局下属的1 名基层单位会计,用“天保”卫生经费核销个人医药费问题,当即将违纪资金收回,将会计开除财会队伍。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从凭证录入到计算机记帐,直至生成会计报表,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管理。运用软件系统查询功能,通过网络,实现会计业务操作远程监控,发挥了差错防弊控制作用。 (马国胜 陈凤)
  【人员培训】 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计划、劳资、资源等部门相关财务人员培训力度,举办预算会计、“天保”会计、国有资产管理、会计师培训、浪潮财务软件、《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7期、500余人次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业务知识、电算化知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纪检条例、职业道德等内容,提高了全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理财工作能力。                       (马国胜 陈凤)
  【人才培养】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教育、选拔和培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荐5人参加全区县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其中1名担任财务部副主任。抓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落实,制定《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科级干部任职实行公开竞争上岗,按照《干部任用工作流程》,选拔任用4 名科级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的落实,选派1名科级干部到十八站林业局,接收图强林业局1名科级干部到部内挂职锻炼。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1 人参加处级后备干部研究生培训班,5 人参加第十八、十九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公务员法》培训。                           (马国胜 陈凤)
  【先进性教育】 1月28日到6月末,林业集团财务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集中教育、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回头看等各阶段规定任务,通过地委、工委检查验收,工作经验被编入省委宣传部编印的《先锋颂》一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把“争当时代先锋,构建和谐兴安”和“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活动引向深入,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编印《内设机构职能管理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工作机制,增强了党员干部“内创一流、外争上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马国胜 陈凤)
  【预防职务犯罪】 结合《大兴安岭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单位工作综合考评细则》的实施,从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和加强管理入手,提出措施和办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法规,开展以观看《罪案鉴戒》、地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览等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筑起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效杜绝和防范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马国胜 陈凤)
  【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活动,开展提高职工素质系列活动,组织职工参与“兴安论坛”系列讲座、工委篮球、排球、乒乓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演讲比赛和军训等职工文体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落实门前“三包”,争创文明单位。单位内部形成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真抓实干、文明办公,依法行政,奋发向上、勇争排头,内创一流,外争上游的良好风气。组织职工参与“献爱心”活动。通过送科技、送信息、送文化、送政策、送法规、送温暖等形式,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响应“春蕾计划”,开展“一对一”包村工作。全年组织3次捐款捐书捐物活动,捐助帮扶资金11 000 余元,衣物80件,图书200多册。利用休息时间集中组织“党员奉献日”活动,参加社区建设。
                                 (马国胜 陈凤)
  【平安兴安创建】 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创建“平安兴安”。履行大兴安岭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2005年地林直地区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加强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会计法》、新《信访体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挥责任单位职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平安兴安”创建,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被授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马国胜 陈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