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督森林资源监督 ●全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425份发证采伐面积96 698公顷
●全年查处涉林涉木案件278起收缴木材1034立方米
●国家确定呼中、南瓮河等保护区为第一批优先发展区域
●全年发生火警火灾58起过火总面积113 135.6公顷
●加航站春夏秋防租用飞机26架次安全飞行1300:42小时
●全区土地资产纯收益1560.35万元挂牌出让3个采矿权
●呼中自然保护区旅游工作全面启动
森林资源监督
【综述】 2005 年,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森林资源监督理念,抓好五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全办完成与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密切相关的9 项调研,确立“监督前移、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工作新思路。建立和完善50余项工作制度,规范执纪执法行为。针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实际,把遏制法人超采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完成代表国家林业局对松岭林业局2004年度“三总量”的监督检查以及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两个1%的核查任务。对全区主要木材生产林业局的木材运输、销售、加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林业集团公司9个有木材生产任务林业局的27 个贮木场、220个加工厂的木材库存进行了核实盘点,提出监督意见8条。全年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7起,查处3起违法占地案件,对岭南8.7万公顷农地进行摸底清查,协助集团公司清理采金船1489条。全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425份,发证面积96 698公顷,采伐蓄积3 786 276立方米,为计划蓄积91.02%。 (赵树森)
【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组织生活和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发放《世上哪有后悔药》警示教育读本人手一册,集体收看反腐倡廉重点案例电教片11次,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建立《谈话提醒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廉政建设反馈意见书》等制度,增强了制度监督和制约的效果。 (赵树森)
【党员先进性教育】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问题37个,意见和建议162条,整改32条,建立长效整改机制5条。突出“四个到位,三个有效,两个促进”。 “四个到位”,即领导班子精心部署,组织机构到位。领导率先垂范,层层带动到位。精心谋划,组织指导到位。分解任务责任,工作落实到位;“三个有效”,即学习有效,思想入心入脑。评议有效,问题摆上桌面。整改有效,措施完善管用;“两个促进”,即促进完成思想教育任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业务工作,及时有效监督全区林木生产、加工、销售情况,实现政治和业务工作双丰收。 (赵树森)
【调查研究】 专员办党组书记、 专员曹国江深入9 个主要木材生产局进行调研, 提出“森林资源是大兴安岭的立区之基、生存之源、发展之本”、“打好生态牌、算好生态账以及一手抓经济,一手抓资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新观点。全办组织开展了9 个方面专题调研,通过调研确立“监督前移、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工作新思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赵树森)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专员办重视采伐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全年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425份,发证采伐面积96 698公顷,采伐蓄积3 786 276 立方米,为计划蓄积4 159 685立方米的91.02%。出材2 241 334立方米,为计划蓄积2 397 994立方米的93.47%。其中,主伐1738个小班,采伐面积14 581公顷,采伐蓄积863 558立方米,为计划943 500立方米的91.53%。出材628 881立方米,为计划674 100立方米的93.29%;抚育伐2954个小班,采伐面积34 796公顷,采伐蓄积596 276立方米,为计划718 300立方米的83%。出材263 719立方米,为计划309 300立方米的85.26%;其它采伐4733个小班,采伐面积47 320公顷,采伐蓄积2 326 442立方米,为计划93.14%(更新1 864 600立方米,烧死木633 285立方米)。出材1 348 734立方米,为计划95.34%(计划1 065 500立方米,烧死木349 094立方米)。 (赵树森)
【“三总量”监督检查】 2005年,专员办代表国家林业局对松岭林业局2004年“三总量”进行检查,共检查9个施业区、5个林场的采伐总量、运输总量和销售总量,抽查伐区55个。检查中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坚持标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 (赵树森)
【产中监督检查】 总结和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方法,采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重在事前和事中监督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监督时效,预防超限额采伐问题的发生。针对各林业局木材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随机抽取了韩家园和呼中两个林业局,实施全面产中监督检查。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严格控制总量管理和提高伐区作业质量的监督意见,下发监督通知书16份。 (赵树森)
【两个1%核查】 2005年,伐区作业质量1% 核查中,核查小班105 个,有15 个小班达到《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方案》规定的合格标准,伐区平均合格率11.2%。伐区调查设计质量1% 核查中,核查小班78个,占完成调查设计小班数1.06%。 (赵树森)
【用地核查】 查处违法占地案件3起。审核占用林地项目9项,复核占用林地320 公顷,全年林地审核项目100%。对岭南8.7 万公顷农地进行了摸底清查,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禁采沙金的整改意见,协助清理采金船1489条,沙金已全面停采。 (赵树森)
【木材库存盘点】 10月,专员办牵头,与林业集团公司组成联合检查组,对9 个有木材生产任务林业局的27个贮木场、220 个加工厂的木材库存进行核实盘点。发现小杆、剩余物超标,木材统一归口销售管理不严,有关部门掌握的库存量误差大,“三总量”控制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根据木材库存盘点结果、存在问题和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专员办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了加强木材销售运输计划管理等8项监督建议,加强“三总量”监督管理。(赵树森)
【查处林政案件】 全年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7 起,其中,国家林业局交办案件4起,自行查处23起,查结率96.3%,盗伐、滥伐案件占77.8%,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建议撤职林场场长12人。 (赵树森)
【林政案件举报中心】 9 月,成立由专员办林政处、集团公司资源处、地区公安森保部门组成的大兴安岭林政案件举报督察管理中心,全年受理林政案件12起。 (赵树森)
【联席会议】 坚持与林业集团公司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特事特办监督机制。2005年,与林业集团公司召开联席会议6 次,通报了小杆盲目和随意生产的调查情况;提出停止樟子松采伐建议,抽签确定两个被检局,对其进行木材经营管理利用监督检查等。联席会议上,专员办指出大兴安岭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对林业集团公司的资源管理工作提出7项具体建议。
(赵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