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 【综述】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工作的新职能、新特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在禽流感疫情爆发初期,从源头上控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共开展7 次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了全区食品、药械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条款和规定,从社会上招录6名食品专业的公务员,于10月1日全部到岗。积极开展帮扶企业工作,主要对药品零售、批发和北药开发等企业通过GMP、GSP认证工作进行指导。至2005年底,全区通过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7户、药品零售企业86户,1户药品生产、1 户中药提取生产车间通过GMP认证。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系统人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监管工作关口前移,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了良好公仆形象,被评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通过与地区人民检察分院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状,系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得到加强,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 (孟亚杰)
【综合执法监督】 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全面治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整顿市场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方法,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以保健品、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的联合检查,开展对含“苏丹红”食品、“红黄儿鸡蛋”食品、含“孔雀石绿”水产品的专项整顿。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协调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共检查生产、加工、经营食品企业1840家,查处违法案件64起,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企业22家,吊销卫生许可证6家,责令整改90户,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1288 公斤,收缴罚没款1.6 万元。药品综合监督贯彻执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方针,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为医药经济发展服务上,为医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综合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工作中,主要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经营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对全区现有的178 户药品经营企业、196户医疗机构全部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9台次,执法人员388人次,取缔无证经营黑窝点9户,收缴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437种,收缴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368 种。全区食品医药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2005年,共出动药品市场监管人员2300余人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立案 45 起,结案43起,取缔无证经营药品黑窝点10户 ,没收非法经营药品4.2万元,收缴罚没款14.17万元。 (刘伟华)
【法制宣传】 4月1日至7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宣传周之时,设立咨询台12处,悬挂标语6幅,展台2处,出动宣传人员60余人次,接待群众咨询500人次。在9月15日药品质量日宣传活动中,全区共设宣传场所7 个;布置咨询服务台22个;有近百家药品经营企业、80多家医疗机构、6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宣传,摆放宣传图板20块;悬挂条幅200多幅;出动宣传车28台次;接受消费者咨询4000 多人次,另有20名食品安全志愿者参加了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地局执法人员深入加北、白桦两乡宣传检查,向群众展示假劣药械30余种,做药品快速质量检验17次。12月1日,共散发宣传单5000份,出动宣传车25 台次,悬挂条幅217条,组织宣传人员128人次,播发新闻13条,召开座谈会14次。利用中国医药报、国家林业局网站、省局网站、中华临床中西医学杂志、生活报、地委网站、行署网站、大兴安岭电台、电视台、《大兴安岭日报》和单位简报等载体,形成了立体交叉的宣传格局。全年发各种简报、信息、新闻稿件312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了21篇、省级媒体发表了44 篇,地委、行署采纳信息34条。 (刘伟华)
【队伍建设】 200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查找出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制”、“辖区责任制”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等制度,出台了《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有奖举报十项规定》、《行政效能监督办法》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责任,提高了执法效率,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新形象,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针对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空白,招录6名食品管理专业的公务员。全系统执法人员先后6 次参加省、地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更新知识的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药检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药检所工作管理制度、科室职责和人员岗位责任汇编》、《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提高了药品检验技术专业水平,全年完成500批次检验任务。 (刘伟华)
【农村用药抽验】 落实《2005年黑龙江省药品抽验计划》要求,加区和呼玛县定为农村用药试点县。在加区范围内对二乡的9家医疗单位(2家乡卫生院、7家村级卫生所)进行抽检,共抽检22批次,覆盖率100%,检验后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在呼玛县抽验98批次,其中医疗单位24家(包括6家乡卫生院、10家村级卫生所、3家个体诊所、1家县级医院、2家职工医院、2家镇卫生院),经营企业5家(个体药店),批发企业1家,覆盖率61.5%。 经检验,共有4家单位(1家村卫生所、1家乡卫生院、1家药品零售企业、1家县医药公司)6 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6%。不合格的品种分别为五加皮、防已、替硝唑片、防风通圣丸、复方地塞米松乳膏、山萸肉。 (刘伟华)
【规范管理】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同时,对药械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并对各涉药单位、个体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提倡诚信经营理念,首次参加诚信经营的企业有13家。按照GSP认证、GMP认证工作流程和要求,派专人帮助各药品批发、零售、使用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指导,直接为企业节省资金近400 多万元。防治禽流感期间,成立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出台7项制度,保证防治禽流感工作的有效进行。从源头上控制医药市场的药品质量,保证禽流感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用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各药品批发企业把住药品、医疗器械购入质量关,做好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用物资的储备工作。 (刘伟华)
【农村药品网络建设】 全区农村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络、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进展顺利。县以下连锁门店达68家,乡镇(林场)的连锁门店达31 家,连锁门店占乡镇(林场)药店总数的58%;在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方面,全区有药品协管员、信息员351人,全区药品监管体系形成以专业监管为主,乡村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全区“两网”建设提前4个月达到了2005年行署确定的工作目标。 (刘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