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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 2005年,全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养老、福利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等项工作取得进展。争取上级支持资金2605万元。救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5 52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4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7 元,12月份补差额提高65元/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56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68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1万元。在全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1976人获得医疗救助。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自然灾害管理会商制度》,对9602人进行自然灾害救济,发放救济春荒、冬令款188 万元,保证了灾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呼玛县召开全区“两公开”现场会,全区乡镇政务公开率100%,村务公开率98%,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全区98 个社区整合为41个,参加评选的26个社区经地区检查验收,22个社区达到“五好一达标”要求。漠河县被评为省社区示范县。优抚安置工作有新进展,妥善安置1998年以来的退役士兵287 人。开展孤残儿童福利援助工作,重点实施“明天计划”,争取省厅投资106 万元, 为全区71 名孤残儿童在全省第一批免费实施了手术矫治和康复治疗。通过争取省民政厅资金支持和自筹等方式,筹集近千万元资金。在加格达奇区兴建一所占地面积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集休闲、娱乐、医疗、健身、休息于一体的老年公寓。深化殡葬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对全区祭葬品市场进行多次清理整顿,取缔无证经营,净化殡葬市场。在县区新成立两处土葬殡仪馆,文明殡葬渐成风气;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公路铁路百米视线内的6900座坟墓全部进行清理。全年审批行业协会4个。全年共发行福利彩票9513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1046 万元。地区民政局被评为地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地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5年度地区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获最佳单位,“阳光工程”先进集体。             (郑宝环)
  【最低生活保障】 完善以城市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5 52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4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7 元,1至11月份人均月补差额为60元,12月份月补差额提高到65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56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68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1 万元。5月,地区民政局联合地区财政局深入到塔河县,对部分城市低保对象1200 多人次进行抽查。抽查率30%。加强低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建立定期核查制度。7月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对城市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全区共撤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72 人,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832人纳入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 完成了地委提出的“两个必保”任务。适时开展分类施保。8月份,在全区开展“分类施保”普查的基础上,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特殊家庭,建立保障金加发制度,与地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通知》,对单身家庭增加补贴13元(主要指三无对象)、重病、重残家庭增加20元,75岁以上老年人本人增加10元、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本人增加15元。对全区农村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批,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五保供养对象249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1万元。         (郑宝环)
  【社会救助】 5 月,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城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在全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将全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减免部分医疗费、给予一定医疗补贴,发放医疗救助金3.79 万元。资助1976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贴4.5万元,对33人给予大病救助。                                 (郑宝环)
  【救灾救济】 全区发生低温冷冻灾、洪涝灾、旱灾等自然灾害8 起。受灾人口36 726人、农村受灾土地面积29 877公顷、绝收面积847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904万元,对9602人进行受灾救济,发放救济春荒、冬令款188 万元,保证了灾民的正常生产生活。10月23日,呼玛县北疆乡加河四队发生严重火灾,毁损房屋39户,131人无家可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省民政厅、地委、行署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灾情发生后,地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往灾区,深入灾民家中,查看灾情,了解受灾情况,做好灾民思想稳定工作。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共向灾区调拨帐篷21顶,棉衣裤255套,棉鞋150双,棉被400床,现金2.7万元,送去灾民急需用品、米粮等,帮助灾民渡过暂时难关。走访慰问了35个乡镇和10个企业,走访慰问贫困户1239户,发放救助粮款25万元。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自然灾害管理会商制度》、《春荒灾民生活救助落实方案》、《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已有90户扶贫对象基本脱贫。在全区包扶工作中,为呼玛县鸥浦乡李花站村解决吃水、用电、有线电视接收等实际困难。     (郑宝环)
  【社区建设】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2004年至2006年社区建设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五好一达标”活动方案》,将全区98个社区整合为41个,参加评选的26个社区已有22个社区达到“五好一达标”标准,漠河县松苑社区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社区示范县。实现了社区建设的“一、六、四”标准。办公设施达到“八机一屏一廊一网”标准。在各县区局址所在地均兴建大型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阳光操作。建立信访接待室、人民调解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医务室、爱心超市等11室,成立社区居民学校,方便了群众,发挥了民政窗口服务作用。
                                   (郑宝环)
  【基层政权建设】 加强“两公开”的组织领导。9 月,在呼玛县召开全区“两公开”现场会,全区乡镇政务公开率100%,村务公开率98%。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          (郑宝环)
  【双拥优抚安置】 协调财政部门将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将省匹配资金下发到各县区,直接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贯彻《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办法,确保退伍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全年接收退役士兵305 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293人,安置287人,安置率97%。针对加区1998 年以来未安置的退役士兵较多的实际,加大落实力度,未安置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继续推行有偿转移金形式,安置退役士兵,有偿转移单位23个,收取有偿转移金9.3万元。5名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投入资金改善军休所的环境。迁入市中心,新址使用面积600 多平方米,为军休干部创造了良好的休养环境。全区200名伤残军人换发了新证。按程序呈报批准了两名烈士。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为部队投资275 万元,用于维修部队营房等。为雷达站、某部队购买健身器材、赠送慰问品、慰问金等共45万元。                          (郑宝环)
  【明天计划】 组织实施“明天计划”,争取省民政厅投资106万元,为全区71 名孤残儿童在全省第一批免费实施了手术矫治和康复治疗。             (郑宝环)
  【老年公寓】 争取省厅投资150万元,自筹福利彩票公益金1100万元,在加格达奇区兴建一所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9平方米的三层老年公寓楼,集休闲、娱乐、医疗、健身、休息于一体的老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养老场所。现正在修建中。
                                   (郑宝环)
  【老龄事业】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向社会宣传“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尊老、敬老、养老风尚,支持老年人发挥余热,为老年人创建休闲、娱乐、健身条件。全区成立41个老年协会,为老年人发放敬老证10 000余本,各级民政部门在春节、老年节、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高龄特困老人,送救助金26万多元;举办了第十届老年门球赛。                                 (郑宝环)
  【福利彩票】 发行福利彩票9513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1046万元。利用18.5万元公益金资助174名优等特困生,发挥了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 (郑宝环)
  【救助管理】 救助管理工作人性化服务得到落实,坚持“两公开”、“两文明”、“两改善”的原则,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工作由被动求助向主动服务转变,在加格达奇区火车站等3 处繁华地带设置求助人员引导牌,设置临时性救助点,为求助人员提供了方便。接待求助人员253人次,实行救助172 人次。送入福利院2名三无残疾人,救助重病患者7人。为过往求救人员支付医疗费2万余元。     (郑宝环)
  【婚姻殡葬管理】 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的收费与服务工作,全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611对,合格率100%。深化殡葬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对全区祭葬品市场进行多次清理整顿,取缔无证经营,净化了殡葬市场。在塔河县、漠河县新建立火葬殡仪馆,实行土葬的县区成立土葬殡仪馆,全区文明殡葬已成风气;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公路铁路百米视线内的6900座坟墓全部进行清理。                     (郑宝环)
  【区划地名】 召开全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会议。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地名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规划思路。查清了各类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上报并被批准了“漠河乡”更名为“北极乡”。启动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拟于2006年起开展撤镇工作。(郑宝环)
  【民间组织管理】 全年审批行业协会4个,推荐民办非企业“大兴安岭博爱医院”参加全省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全区有4个社会团体被授予全省民间组织先进集体称号。                              (郑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