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2006年4月5日)
各县、区,县级企事业单位,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2006年1月 14日地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规划,也是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国家和全省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总结“十五”的经验和教训,把握“十一五”的发展基础和环境形势,贯彻落实地委提出的“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战略方针,制定本规划纲要,做为今后五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一)“十五”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是发展定位清晰、发展活力旺盛、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成效显著、发展前景明朗,取得最大成就的五年;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五年;是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蓬勃发展、全面繁荣,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目标迈出前所未有重大步伐,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的五年;是书写新的辉煌篇章、发生宏伟巨变、实现历史性飞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十五”取得的辉煌成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奠定了稳健昂扬的坚实基础。
1.过去的五年,是思想不断解放、发展思路更加科学的五年。“十五”初期,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总结开发建设以来的经验和教训,从林情区情出发,在国有林区率先提出了“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思路,将大兴安岭发展定位在生态林区建设上,真正使森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2.过去的五年,是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的五年。全境被纳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对森林、湿地、河流、野生动植物等多种资源进行全方位保护,对呼中、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扩建, 极大地改善了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北极村、双河等6个自然保护区被批准为省(部)级自然保护区,全区保护区总面积由39.6万公顷上升到 112.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3.49%。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停止了境内的砂金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恢复工作成效显著。全区2005年有林地面积达 657.7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1.7%,活立木总蓄积5.2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8.93%,比2000年提高 1.4个百分点,完成“十五”计划目标。森林防火成绩显著,林地过火率由2000年的0.21‰降低到0.035‰,低于省政府下达的0.5‰的控制目标。
3.过去的五年,是结构调整进程加速,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五年。初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2005年实现46.1亿元,五年年均递增6.3%。200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617元,按当前汇率计算人均1074美元,五年年均增长6.5%。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特色养殖业、绿色食品业、生态旅游业、北药开发业和林产品精深加工业五个生态接续产业初具规模,2005年实现增加值 4.58亿元,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7.8%。城市化进程加快,主要城市增长极作用明显,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和呼玛2005年共完成生产总值 35.2亿元,占全区76.3%。个体、私营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2005年末,个体私营企业达1.4万户,产值达到 22.1亿元,年均递增19.7%。
4.过去的五年,是固定资产投资最多、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的五年。城镇面貌焕然一新,跻身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行列。加强了农林、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重点领域建设,实现了“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共完成投资总额 58.1亿元,为“九五”时期的2.1倍。特别是 574公里的加漠公路建设,使全区公路建设水平提前了20年,填补了我区没有高等级公路的空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以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地点南迁为代表的加格达奇新一轮城区建设全面铺开,拉动了相关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漠河机场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洛古河大桥已通过国家批复,正在完善前期工作。
5.过去的五年,是改革步伐加大、卸除历史包袱最多的五年。体制改革大刀阔斧,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积极成效。“十五”期间,我区所有制结构进一步改善,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取得新进展,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潜能得到释放。小企业改制成效显著,通过“股、破、卖、送、换”等多种形式,实现了企业产权制度的根本性转变。到2005年已实现 341户小企业完成改制、盘活资产7.1亿元、撤并林场和分场28个、精简管理人员2081人的目标。
6.过去的五年,是城市化、市场化体系趋于完善,人居环境改变显著的五年。全区新建大型综合广场 11个,开发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住宅小区 15个,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商服用房120万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15.67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2005年达到 210万平方米,年均递增23.4%。信息化建设迅猛发展,2004年固定电话用户比2000年增长近1倍,移动电话用户增长2.1倍,互联网用户增长6倍,以通达全社会的电子政务和视频会议为代表的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生活的原则,促进市场体系充分发育,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
7.过去的五年,是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较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五年。林业职工工资水平持续上升,已由“九五”末期平均4680元增长到6928元,年均增长8.2%。加大了对历史拖欠工资的补发力度,累计补发拖欠工资1.3亿元。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 6580元,五年年均递增9.7%,比“九五”末期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552元,五年年均递增6.0%。
8.过去的五年,是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教兴区力度较大的五年。科技创新步伐逐渐加快,中药“E·F”软胶囊、花青素等科研项目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五年间,重点引进推广先进科技成果101个,比“九五”时期增长3.1%;民营科技企业由“九五”时期的 11户增加到“十五”时期的51户,增长 3.6倍,创造出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总计投入13亿元扩大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达到了人均投入全省最高,并率先在全省解决了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实行优化教育网点布局,普遍开展了以“打造冰雪基地,创建管乐之乡”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教育。初高中升学率稳步提高。对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优化组合,新成立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调整增设了绿色食品开发等10个专业,招生专业增至18个,2004年首次打开了省外生源突破口。
9.过去的五年,是开放力度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稳步增长的五年。进一步加大南联北开,实施全方位开放。“十五”期间,累计实现招商引资额19.3亿元。2005年实现引资额6.54亿元,比2000年增长3倍。对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2005年实现进出口总额836.1万美元,五年年均增长27.4%,比“九五”时期高出20.5个百分点。2005年全区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93户,比2000年增长4倍,我区产品已出口到世界25个国家和地区,比2000年增长了 1.88倍。境外采伐成果显著,利用现有的口岸、设备及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对俄采伐,开展境外采伐的林业局由2000年的5个增加到10个。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产量逐年增加,截止2005年3月末,累计输出劳务4775人次,过境设备544台套,生产木材95万立方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过去的五年,是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覆盖面加大的五年。提出和实施了 “两个必保”,2002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建立了地、县、乡三级救助体系,实现了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从2001年开展了企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均为100%。扩面的重点开始转向非公有制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方面。2004年全区有12.4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失业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于 2004年实现了地级统筹, 到2005年年底,全区有7.2万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参保率达100%,城镇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3.2万人。
11.过去的五年,是人的精神面貌变化大、人民生活日益丰富的五年。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和谐兴安”建设成果喜人。社区建设居于全省前列。“十五”期间,全区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示范推动,规范运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社区。从满足群众全方位需求出发,从抓硬件建设和夯实社区建设的基础入手,大力加强社区建设,现已有26个社区达到了地委提出的社区建设“一、六、四”目标和“八机一屏一廊一网”的配备标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实施了发展文化事业“七个一”工程。各文化广场和剧院每逢重大节日都有专场演出,每周都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文艺演出,每天都有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2004年广播人口覆盖率达 86.2%,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91%。体育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奖牌 276块。乒乓球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齐备、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运动形成热潮。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全区建立了覆盖各乡、镇、林场的卫生保健体系,医疗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若干“瓶颈”制约和不利因素。
1.森林资源制约、体制束缚和历史包袱沉重。作为一个因林而立、因林而兴的资源型城市,由于多年来的高强度采伐,使全区林分质量下降,可采资源面临枯竭,旧有的以消耗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独木支撑”方式已无法维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区政企合一,且政府建制不全,二县三区财政体制不完整;企业承担政府职能、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承担政府及公益事业支出巨大;企业贷款总额高,其中有大量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全区面临新的经济转型期。
2.缺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巨大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全区工业基础薄弱,企业布局分散,规模小,科技含量低。2005年在全部工业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企业仅有 16家,一些产业和产品虽已出现产业化发展雏形,但并未形成规模。现有项目规模小,数量少,部分带动性强、投资额度大、影响深远的战略性项目长期停留在规划论证阶段而无明显进展。实施项目数量不多,没有建立起完备的项目储备体系。大部分招商项目也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不能提供翔实的分析资料, 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严重影响招商引资成功率。 项目前期工作中“等、靠、要”思想还比较严重,经费投入不足,达不到相应的深度和要求,不能有效按期推进项目进程。
3.就业、再就业矛盾加剧,对社会保障构成压力。由于近几年受资源萎缩、产品结构单一、效益低下等因素影响,下岗失业人员集中,而我区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又相对滞后,就业空间狭小,渠道狭窄,导致就业岗位严重不足。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中年人,由于掌握的技能单一,择业观念陈旧,缺乏外出创业的勇气和自主创业的能力,自身的再就业能力相对较低,很难找到合适的岗位。2005年全区1.5万下岗人员中有 2000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同时,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使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压力在急剧增大,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出需求,多元化筹资尚未制度化。
4.城市化仍处于整体较低水平,人口发展停滞不前。受产业发展的影响,全区人口总量逐年下降,特别是最近几年,专业人才呈加速外迁趋势,仅2005年全区外迁人口就达 1.3万人。本地区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甚至与省内大多数地市相比也不占优势。现有每平方公里不足 7人的人口密度意味着只有少数几个县区可以开展最低标准的城镇化建设和服务。而大部分地方的非城镇居民点不仅分布分散、面积小,而且所需要的服务也非常有限,区域间的收入和就业机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没有达到能够吸引那些拥有高素质人才的企业考虑来此投资的水平。
(三)发展的外部环境
“十一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既是必须紧紧抓住机遇且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时期”,也是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的“矛盾凸现期”。第一,国家实施林业“北休”政策,将使我区木材产量进一步大幅下调,全区处于经济转型期,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原有的产业支撑作用正在弱化,经济发展压力加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转型日益紧迫。第二,完善市场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加速政企分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与历史上形成的体制性障碍和现实中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冲突,表现更加错综复杂。第三,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引发土地、矿产、能源、水利、交通、人才等方面的约束因素叠加交织,对发展质量和相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展望“十一五”,全区改革发展迎来三大新机遇。
一是国家实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将为全区去除企业社会性负担,加快经济转型提供政策保证。国家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增强企业调整改造的内在动力,有步骤地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进一步搞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减轻企业负担,从而为我区发展提供新的宏观政策环境。
二是新时期中国林业正处于破坏与治理“相持”阶段的结论,总结反映了大兴安岭林区做为中国东北最大的国有林区的区域林业发展的现实特点和主要问题,对深入落实全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为我区调整和明确发展方向,定位在生态林区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是国家和黑龙江省实施对俄战略合作升级,为极具地缘优势的大兴安岭迅速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增强区域经济关联度,集中力量培育对俄经贸合作产业带,由单纯贸易为主向以贸易带动加工战略方向转变,加速构建以资源开发为依托,以口岸为前沿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沿江开放格局,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良机。
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既有重大战略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只要全区上下把握好发展机遇,勇于创新,妥善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努力实现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就能够完成经济转型期的战略任务,为全面建设林区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为纲领,以“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为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生态、城乡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能力,推进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进程,激发全民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热情,力争通过五年到十年时间的努力,将大兴安岭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林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坚持把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与改善人民生活、与保护生态、与政治文明建设并重。
2.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重在突出优势,形成特色,树立“不求其多,但求其特”、“不求其全,但求其精”的新理念,选准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3.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
4.坚持推动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有机联动。坚持富民为本、强区为基,实现富民与强区的统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社会结构转变。
5.坚持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强区域内全面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在重视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把拓展国际市场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取向,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
6.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适宜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环境,实现发展、改革、稳定的有机统一。
7.坚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依法治区和以德治区的基本方略,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三)发展目标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区位地理条件、资源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十一五”及其以后一段较长的历史时期,全区的发展目标是:重点推进“123456”系统工程,即“一道、二区、三极、四地、五园、六业”。 建设一个对俄开放跨国通道、两个国家级区域(保护一个国家级寒温带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一个国家级寒温带生态示范区)、三个重要经济增长极(加格达奇、塔河、漠河)、四个省级基地(森林工业基地、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北药开发基地、特色养殖基地)、五个园区(漠河、呼玛互市贸易区,加格达奇、塔河、漠河工业园区)、六个产业体系(特色养殖业、绿色有机食品业、 北药开发业、生态旅游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开发业)。
1.经济目标。规划到2010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64.6亿元,按可比口径年均增长8.3%;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达到11 892元(1487美元);三次产业比例为32:20:48;五年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达到 9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2.社会目标。人口总数控制在54.3万人左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五险”覆盖率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6.3‰以下。
3.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80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4530元,年均分别增长8.3%和5.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6.9平方米;恩格尔系数30.9%;农村住房砖瓦化结构比重为39.2%。
4.资源环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十五”期末降低20%;森林覆盖率达78.60%;活立木总蓄积达5.35亿立方米;在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争取迈入国家级“生态区”行列。
通过5年的发展,切实提高统筹发展能力, 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形成城乡布局统一规划、基础设施相互配套、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保障体制基本接轨、社会事业互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取得全面建设林区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
三、“十一五”期间主要任务
经历四十多年特别是“十五”期间的发展,大兴安岭正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期,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转型期,全区面临着林业经济转型、林区重新定位、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等历史任务。“十一五”期间,要把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国家生态利益放在首位,既不能走放弃发展、单纯保护环境的路子,也不能走无视环境保护、单纯发展经济的路子。要注重与“十五”计划的连续性,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兼顾,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并举,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使经济增长由以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消耗为主,向主要提高资源利用率方向转变,实现林区经济整体转型,探索出一条具有大兴安岭特色,代表中国国有林区发展水平,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三赢”的生态发展之路。
(一)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高整体核心竞争能力
“十一五”期间,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两个手段,运用投资和政策两个杠杆,依托独特的生态环境、富集的自然资源、多项国家优惠政策优势和对俄边境线长且森林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宽的区位优势,稳步调整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后续产业。实施“特色产业 321工程”,即打造加区、塔河、漠河三个工业园区,培育高纬度寒带珍贵皮毛交易市场和绿色森林食品交易市场两个特色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一个大兴安岭特色产品研发中心。突出财源项目建设,壮大生态工业规模。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规划到2010年,生态旅游、特色养殖、绿色食品、兴安北药、生态工业、对俄边贸业等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加值38.6亿元(现价),占GDP总量的56%,年均增长22.2%。
工业化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全区未来地方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大兴安岭的实际,未来 5年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按照与环境功能相适应布局”的原则,重点发展以木材精深加工、矿产开发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规划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42亿元,比2005年增长50%,年均增长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7亿元,比2005年增长40%,年均增长7%。
1.适度集中,深度开发,提升传统木材精深加工能力。根据我区林产工业企业分布的特点,以“适度、深度、集中”为原则,规划按照三个重要区域进行布局调整。一是在大兴安岭南部以恒友家具公司为龙头发展家具制造业,重点发展以落叶松为主的中高档实木家具和以人造板为主的板式家具和集装箱底板制造业。二是在大兴安岭中部以新林区、呼中区、塔河县发展前景好的中高密度板企业为龙头,发展人造板、集成材制造业,重点发展中高密度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人造板二次加工,在高档家具、室内装饰、装修、车船制造等行业开拓人造板新的消费领域。三是在大兴安岭北部以西林吉林业局均质刨花板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刨花板制造业。同时还要以宜家木业公司为龙头发展集成材、实木门窗、木屋等产品来带动我区木制品行业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大力挖掘现有企业生产潜力,提高企业达产率,逐步压缩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规模。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企业提供电力、能源保障,限制对粗加工企业原料的供应。实施“原木不出区时间表”,规划到2010年,林产工业实现产值14.8亿元,真正做到原木不出区。
做大做强新林高密度板厂。充分利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支持,在年产10万立方米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和扩建。与我区的各种人造板制造企业进行优化组合,整合家具制造业。积极引入区外人造板家具企业与之联合进行家具生产。以此为契机对我区的家具制造业进行重新整合,逐步扩大产品规模,实现品牌战略,加快集团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产品名牌化,原料来源、市场销售外向化。“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进口木材的加工规模,力争扩建到年产20万立方米,在生产高密度板和家具的同时,配套生产结构材,以延长产业链和提高效益,将其建设成为全区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的“龙头”。
利用洛古河界江大桥、口岸工程将要实施建设以及对俄森林资源开发的机遇,主要依托进口木材为原料,加速漠河县10万立方米均质板项目、阿木尔林业局 3万立方米刨花板和呼中区10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
2.强化勘探,集约经营,大力发展矿产开发业。发挥全区资源富集的优势,将矿产开发定位于大兴安岭未来经济增长中最具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做为地方财源项目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规划到2010年,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初具规模,实现产值12亿元。煤炭总产量达到 500万吨,新建砂宝斯、老沟、富克山、旁开门等岩金矿山,岩金总产量达到2万两,综合回收岩金年产0.5万两,年总产量达到2.5万两。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矿产资源的特点与分布,将全区划分成三个矿业经济区。
北部矿业经济区:包括漠河县,塔河县北部。本区以开发利用煤、岩金为主,重点开发霍拉盆煤田各煤矿、砂宝斯岩金矿、富克山岩金矿、老沟岩金矿、三十二站岩金矿等。重点加强在漠河一带的岩金、砂宝斯一带的白云岩和菱镁矿以及二根河一带的岩金勘探工作。快速扩建古莲河煤矿,将其生产能力由60万吨扩建到120万吨。
东部矿业经济区:包括呼玛县,塔河县东部,松岭区及新林区东部。本区以开发利用岩金、铁、钛、煤、陶粒为主,重点开发椅子圈煤矿、绣峰陶粒矿、旁开门岩金矿、瓦拉里岩金矿、北西里钛铁矿等。
西部矿业经济区:包括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呼中区,塔河县西部,松岭区西部。本区以寻找岩金、铜、有色金属、煤、化工用蛇纹岩、硅石、水泥用大理岩、饰面石材及其他非金属为主。重点开发古利库岩金矿、卫江硅石矿、新林区水泥用大理岩矿、新林区化肥用蛇纹岩矿等。
建立并强化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机制,提高矿产资源保护与资源利用率。积极争取列入省勘查范围,加大国家和省勘探投资力度,争取和鼓励多渠道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商业地质矿产勘探,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矿产品种,加快本地区的煤、岩金、黑色金属、铜多金属、硅石、水泥用大理岩、新型墙体材料用陶粒等矿产资源的开发,限制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石墨的开采,尽快研究开发砂宝斯岩金矿、老沟岩金矿、富拉罕岩金矿、旁开门金银矿和古利库银金矿。鼓励对兴隆沟—北西里钛铁矿的研究开发。非金属矿产要加强水泥用大理岩、硅石、饰面用石材、陶粒、白云岩、珍珠岩、膨润土等矿产的开发利用。规划到2010年,开采普通砂石粘土和煤炭矿山的数量减少到2005年的80%,基本实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 (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
3.面向市场,巩固发展,构筑区域特色养殖业。通过完善饲养管理体系、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健全疫病防治体系、加强产品营销体系、提升饲料供应体系等五个支撑体系,使我区从现在的以生产商品型畜产品为主,逐步向以生产种源型畜产品为主转变,培育出适应性更强、质量更优的兴安狐貂良种品系和兴安马鹿良种品系,把大兴安岭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高纬度寒温带毛皮动物种源地和商品生产交易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给予特色养殖业疫病防治体系建设投入,力争用3年时间使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都有一个国家级的动物疫病检测站。规划到 2010年,特色养殖业实现产值14.06亿元,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0.28亿元,实现税金0.62亿元。
要以岭南为基本区域,重点发展鹿业养殖。鹿产品精深加工以新林区和韩家园林业局为重点。规划到2010年,全区鹿存栏达到 6万头,成为全国最大的鹿养殖基地和全国优良马鹿引种集散地,全区鹿产品深加工产值达到2.25亿元。以岭北为基本区域,重点发展貉、狐、獭兔等珍贵毛皮动物养殖。毛皮精深加工以图强林业局为重点。规划到 2010年,年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张,并建设成为全国高纬度优良寒温带毛皮动物种源集散地和珍贵毛皮交易市场,同时建成年生产 4万吨毛皮动物饲料加工企业。积极开展我区独有的珍贵冷水鱼类的保护与养殖,引进、推广珍贵冷水鱼类的人工养殖技术,使全区更多的宜渔自然水域和人工养殖水面逐步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珍贵冷水鱼类养殖生产的规模。规划到2010年,全区养鱼水面达到2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300吨。
4.重点突破,发挥“北奇神”品牌优势,壮大绿色食品产业。要健全和完善绿色食品质检体系。整合地区现有检测资源,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得到国家认证具有正式资质的检测体系,形成以加格达奇为中心,辐射全区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网络,使以“北奇神”品牌为代表的我区绿色食品在市场营销中最敢叫响绿色品牌、最敢做出诚信保证,促其向强、优、大的规模化战略方向发展。规划到2010年,实现产值7.6亿元,上缴利税 0.76亿元,力争成为全国最大的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之一。
要在完善提高 3万亩国家级、10万亩省级绿色食品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食品标准监控耕地面积。规划到2010年,绿色食品播种面积达到100万亩,产量达到 10万吨。建立绿色食品生产、管理、销售、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大“北奇神”品牌整合力度,扩大绿标使用权和使用领域。规划到2010年,使获得绿色(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增加到 120个,有机标产品要达到全国、全省前列。一手抓种薯产业,一手抓加工产业,把马铃薯产业做大,建设全国脱毒马铃薯优良种薯产业化基地,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种薯种植面积扩大到 2万亩,加工用原料基地突破10万亩,以解决丽雪精淀粉厂原料困扰局面。加快亚麻精深加工项目建设,规划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大力发展以木耳养殖和深加工为代表的绿色森林食品业。规划到2010年,全区木耳养殖规模达到3亿袋,产量达到1万吨,形成自有品牌。加快推进野生浆果饮料系列饮品的开发和AA级北极泉矿泉水提档升级步伐,野生浆果精深加工以塔河县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规模,建设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塔河绿色森林食品交易市场。规划到2010年,全区绿色食品交易量要达到8亿元。推进“兴安蓝莓”商标的注册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申请 “原产地”保护标志。积极与娃哈哈、汇源集团等名优大饮料生产企业联系,争取2010年矿泉水实现年产10万吨规模。
5.发挥优势,明确定位,塑造神州北极旅游品牌。围绕“找北”、“找冷”、“找纯”、“找静”、“找美”、“找奇”、“找自然”的定位,面向国际、国内加大“北东北”的宣传力度,用“神州北极”这一品牌,依托我区冰雪、森林、界江、湿地等独特景观,带动整体发展。在精心规划的基础上,强化宣传,使全国乃至全世界知道大兴安岭、认识大兴安岭、向往大兴安岭,“十一五”期间,创建至少1家国家级4A级旅游景区。规划到 2010年,年接待人数5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实现6.26亿元,国外旅游收入实现 525万美元。近期以“三点一线”为重点,实现重点突破,重点建设加漠公路沿线和漠河、塔河、加格达奇,以点带面,促进旅游业发展。科学规划旅游路线,建设漠河—塔河—加格达奇—呼中—漠河旅游环线,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家庭宾馆。以加格达奇为轴心,完善嘎仙洞及布苏里山庄游、黑龙江界河探源游、北极村夏至游和胭脂沟手工淘金游、漠河口岸的对俄边境游、中国北极水上和冰上游、塔河鄂伦春民族风情游等 6条旅游路线。重点将北极村观光游旅游线提升为省级旅游路线,解决至北极村和洛古河口岸的输变电线路建设。加快开发兴安湖度假村及滑雪场易址改扩建、营林技术推广站生态旅游区、古里野生动物园、塔河鄂伦春民族风情园、北极村综合景区、龙江源头景区、胭脂沟景区、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联合开发的鲜卑民俗文化景区等旅游项目。
加快旅游机构与旅游人才培训的基础性建设。重点是完善机构,理顺关系,以资产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建立旅游企业,吸引和加快培训旅游人才,组建地区旅游培训中心。加大重点景区和节庆的宣传投入,制定鼓励措施,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和促销。通过开发、设计和经营纪念性、工艺性、实用性旅游购物品,使旅游购物成为大兴安岭旅游业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购物品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网络。
6.依托科技,强化基地,加速培育北药接续产业。以科研为突破,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化生产为规范手段,以采集利用为辅助,以提供中间体为过渡,培育壮大北奇神药业企业龙头。规划到2010年,北药产业实现产值4.75亿元。
将我区北药开发的加工业、 种植业、采集业、养殖业进行总体合理布局。 龙头企业建设(工业园区)重点放在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和塔河县。以保健食品、天然药物提取、饮片加工为主,逐步发展药品生产。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开发机制,组建北药开发研究所和北药中心实验室。
中草药规范化生态种植区以岭南、呼玛县、沿江地区为主,连带交通沿线,辐射全区。以岭南、沿江等适宜种植区域为集约化种植区,以各苗圃为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提高林下资源利用率,对重点区域首先保证林下药业发展利用。
扩大重点企业生产能力。以鹿茸、鹿血、鹿鞭、鹿尾、鹿骨、鹿胎等为主要原料,加快开发鹿的复方制品。保健品加工重点扶持蜂蜜、北奇神茶、偃松精深加工产品,大力开发以花青素为主要成份的终端天然植物保健食品。在加格达奇区和塔河县各建设1个符合GMP标准的饮片加工企业。
加快种植业基地建设。种苗基地建设以白桦种植基地为重点,建设岭南中药材种植基地,扩大韩家园林业局、呼玛县五味子种植基地和抚育面积,扩大加格达奇林业局林药兼作种植基地规模。重点扩大五味子、防风、柴胡、龙胆草、黄芩、穿龙薯蓣、黄芪等品种的种植。重点扶持呼中区、呼玛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药用真菌基地建设。
完善北药山野资源采集生产基地建设。在做好储量调查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实行总量控制,有序采集,以塔河县、阿木尔林业局为中心重点采集收购越桔;以呼中林业局为中心重点采集收购偃松籽;以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为中心,重点采集收购黄芪、防风、桔梗、白藓、苍术、龙胆、柴胡、金莲花等药用植物资源。
(二)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深入实施
继续深入实施“天保”工程,坚决按照“十一五”采伐限额确定的产量标准,严格“三总量”控制,杜绝计划外采伐。抓住国家提出“北休”政策有利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对“天保”工程进一步补充完善,在大幅度降低木材产量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全停止商品材生产和争取国家完善在各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实现由用材林区向生态公益林区的重新定位。
对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推进营造林工程,保护好湿地和水资源,发挥森林保持生态平衡、改善气候条件、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等长远的效益,使森林面积和蓄积有所增加,森林资源结构性矛盾得到初步缓解,最终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制定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分期投入,标本兼治,着重在增加林火信息管理、指挥、通讯等的科技含量,加强航空护林、生物防火林带和防火隔离带、基础设施、专业队伍及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建设,使其具备能够控制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力争在15年内使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达到国际现代化的林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的综合能力,林地过火率控制在0.5‰以内。
坚持分区施策、因地制宜原则,合理调整营林生产布局。采取南改北促、近造远封的措施,坚持“宜封则封,宜改则改,宜造则造,宜抚则抚,宜促则促”的原则,对岭南的低质林实施改造,在岭北加大人工促进更新力度,对城镇和城镇周边以及近山区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对远山区实施封山育林。一是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力争用3—5年的时间,搞好近山区宜林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废弃的场址及矿体迹地的人工造林或植被恢复,人工更新造林 1.6万公顷。二是坚持封育并重的原则,对目前生产能力尚不可及经营的远山区林地,加大封育力度,改变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改善森林结构、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的目的。三是采取优化森林措施,对南部林区的林分质量较差、针叶树种比例较低、天然更新能力不强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按着“栽针保阔、见缝插针”的原则,适当栽植乡土针叶树种,改变森林逆向演替,遏制寒温带针叶林林缘退缩的趋势。四是充分发挥森林的自然恢复能力,对北部次生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中具有天然下种更新能力的林地,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进行恢复。五是加大人工更新造林力度,对重度、极重度火烧迹地,采取人工更新措施,恢复森林植被。
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为目标,以森林病虫预警、控灾和检疫系统为主体,构架“三位一体”的布局合理、类型齐全、设施先进、管理高效的森林有害生物预警控灾体系,实现对森林有害生物的实时监控、准确预报、区域封锁、有效控制。规划安排森林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9万公顷,标准地监测1.23万块。到规划期末,使成灾率降低到3.5‰,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80%,测报准确率提高到85%,种苗产地检疫率提高到100%。危险性有害生物发生范围有大的压缩, 常发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 基本实现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坚持“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基地建设、积极驯养繁育、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根本,以保持生物物种的种类和数量的可持续发展及控制生态环境恶化为目的,以野生动植物物种及栖息地、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基础,加大投入,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积极争取嫩江源湿地保护示范项目的启动,加大对湿地保护和植被恢复措施的研究,提高湿地功能和保护管理水平。
(三)加快对俄合作战略升级步伐
抢抓机遇,统筹规划,加大培育和做强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主体、市场开拓、大通道和互市贸易区建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开拓俄方市场,利用俄方资源,实现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升级。以漠河县和呼玛县为重点,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向更高层次跨越,实现对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突破。规划到2010年,对俄贸易额达到 1600万美元,年均增长35.5%;边境过货量年均增长58.7%,过货量达到200万吨;口岸年出入境总人次年均增长50%,达到 15万人次。
加快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扩大公路、铁路运输能力,提高运输效率,加快漠河机场和洛古河—波科洛夫卡黑龙江大桥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古莲至洛古河口岸公路、长缨至兴安口岸公路、古莲至洛古河铁路、长缨至兴安铁路和洛古河、兴安、呼玛三个口岸等项目。根据俄罗斯—中国石油管道建设进展,积极配合国家适时提出和开展建设兴安至大庆输油管线方案研究。
加快进出口基地及互市贸易自由区、加工区建设。规划建设洛古河、呼玛进口加工区;洛古河、兴安、呼玛三个边境互市贸易区;争取在俄赤塔州建设一个自由贸易区。
针对俄对岸木材、煤矿、铜矿和丰富的石油资源,加大对俄能源原材料开发项目储备和开发力度,积极购买资源开发权和勘探权,以此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合作。积极配合黑龙江振戎公司开展在俄赤塔州阿玛扎尔地区建设年产60万吨纸浆厂项目,提供配套服务和组织木材原料进口。争取扩大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贷款贴息规模,以俄赤塔州和阿穆尔州为重点,以阿木尔林业局为龙头,不断探索适合境外环境的经营管理模式,加速向俄方优化重组全区闲置的大量木材生产能力,积极推广“独资”、“股份制”的管理体制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推动生产经营方式由过去的以分段承包经营为主向生产、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方向转变,劳动组织形式由过去的以个人组织小规模输出劳务为主向以林业集团公司或林业局组织产业化独资或股份制经营方向转变。建立合同主体和项目主体,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格局,使其成为全区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划到2010年,过境采伐木材 100万立方米,输出劳务5000人,过境采伐设备1040台套;加工木材5万立方米,输出劳务200人,过境加工设备25台套。
加大对俄农轻产品生产销售基地及流通体系建设。争取在俄赤塔、阿穆尔两州各建一个农轻产品交易中心及大兴安岭政府驻赤塔、阿穆尔办事处。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赴俄农业开发,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沿边口岸互市贸易区内建设出口产品交易中心及冷藏、保鲜仓储设施。谋划构建以加格达奇为中心,辐射两个口岸,一个通道,内接国内市场,外接俄赤塔、阿穆尔两州及俄腹地的国际现代物流体系。
(四)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
按照有利于资源管理、小城镇建设、文教卫生发展、节约费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加快林场改革和撤并力度,与林业生产力调整相同步,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将区域城镇布局与林业生产相结合,撤并结合,实现城镇人口的合理流动,扩大中心城镇的城市人口规模,缩小战线,以点代面,场乡合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根据现有资源分布和年生产任务量,对林场布局进行合理调整。规划到2010年,撤并林场 18个、贮木场6个、经营所3个。
增强大兴安岭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集中力量建设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强化城市的区位优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延伸辐射能力,带动乡村和周边地区发展,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的现代林区城镇体系。将首府加格达奇区建设成市场发育全、科技型、旅游型的地区中心城市,将漠河县建设成全区开放程度最高的外向型旅游城市,将塔河县建设成全区工业发展中心,将呼玛县建设成农业产业化、外向型城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盘活城市资产。“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进程,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土地行为,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供地管理,提高土地资产运营水平。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努力增加土地储备总量,加强土地执法督查,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建设资金财源。盘活城镇基础设施的存量,实行经营权的招标拍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积极利用国外资金(通过BOT或TOT等方式)和银行贷款及利用国债资金等方式来经营和管理城市。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和污水处理收费措施等政策,以确保城镇化加快发展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发挥城乡在产业聚集、经济带动、教育中心、文化传播的载体作用,构造城市产业集群,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五)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研究农民的现实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着眼农村的发展远景,立足当地的具体条件,通过积极科学地引导,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现有基本农田、耕地的整理和保护,积极推行WTO框架内的 “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的增长幅度。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 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划到2010年,争取我区15 000个富余劳动力全部接受系统培训。开展“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工作。规划到2010年,绿证工作要消灭空白村,做到每户有一个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合格的绿证学员。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重点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农村金融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激发农村活力。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贫困户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改善贫困村医疗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村级防病治病水平,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消灭地方病。加强农业专业技术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坚持把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放在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上,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规划到2010年,使全区19个贫困村,1411个贫困户,4585人的贫困人口彻底实现脱贫,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100%的贫困村实现通电、通路、通广播、通有线电视,贫困户家庭电话普及率达 50%以上。彻底消灭危房,提高人畜饮水质量,要达到村村有深水井,争取实现户户通自来水。特别是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必保。积极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救灾救济体制改革,并建立以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能够享受社会福利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六)加强基础产业建设
1.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最好载体,是增强环境吸引力、有效聚集生产要素的最佳途径,是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有效措施,是调整经济结构、城乡结构、所有制结构,确保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期间,规划以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为重点建设三个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在加格达奇区以煤转油、改性尼龙管、毛皮集散地为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在完成总体规划和详规的基础上完成动迁和“三通一平”工作;在漠河县重点发展人造板生产项目,充分规划好对俄经济开发工业园区;将塔河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重点发展山特产品生产交易,特别是野生浆果深度加工和北药开发。积极发展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充分发挥市场在发展循环经济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防治结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产全过程控制、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等防治措施,使之真正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对外开放的窗口、体制改革的示范、城市建设的样板。要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严格管理,分阶段建设,杜绝反复拆迁等浪费投资现象发生。加大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缩短建设周期,加快项目落地投产进程,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在搞好规划、提升水平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风险投资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协作,加大引资引智力度,给予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对每一个入园项目,从招商到建设,包括建成投产后的运营,都要落实服务责任制,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组建专门班子一抓到底全程负责,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土地、资金、环境等问题,努力创造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对园区实行“税外无费”政策、封闭式管理,提升园区建设与管理水平,任何部门和单位不经园区管委会同意,一律不准擅自进园区检查、收费、罚款,确保园区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干扰,增强园区经济对工业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
2.加快以水电为代表的电力产业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塔林西水利枢纽项目工程建设,加快三间房、加北水库、纳古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古莲河坑口电站扩建力度,实施全区主网改造与省网连接工程,进一步加大引进俄电力度,加强和改善农村输配电设施,彻底解决无电乡镇村屯问题,提高电网电能的输送能力,实现电网的经济稳定安全运行。
3.完善和提升交通网络。“十一五”期间要以完善县际及农村公路的路网布局,提高县际及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技术状况及整体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和运输建设步伐,建设路线12条,建设总里程1229公里。集中资金加强加格达奇至呼玛、林海至呼中以及十八站至韩家园等通县公路建设;根据国家对西部地区通乡公路建设的政策支持,做好我区通乡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力争尽快完成县、区、林业局和口岸之间的高等级公路建设以及农村公路改造;加大力度扶持和扩大公路交通运输规模,加快县(区)、乡镇客运站和公路沿线停靠站建设与改造,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通县公路重点实施未通高等级公路的县(区、林业局)和边境口岸, 使全区所有县、区、林业局和口岸之间实现高等级公路相连接。通乡公路要重点实现 8个乡镇硬化路面的建设。加快与公路相配套的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和改造乡、村客运站24个,力求形成以加格达奇区为中心、其他县(区)为重点、辐射乡村的功能完善的公路运输网络。根据省公路网化工程的布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鹤岗—北安—加格达奇、伊春—加格达奇、洛古河—泰来、同江—加格达奇、黑河—呼玛—塔河、嫩江—呼玛公路,力争对加漠公路进行升级改造,开展加格达奇—泰来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做好漠河3C级支线机场的开工前准备工作,争取在“十一五”初期建设完成,开通漠河至哈尔滨、北京等地航班,改善航空运输条件;同时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把加格达奇机场扩建为3C级支线机场。做好古莲至洛古河铁路的前期工作,并着手做好长缨至兴安口岸铁路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洛古河、呼玛口岸的港口建设,积极发展黑龙江客货运输,通过水上运输的发展促进沿江经济的发展。
4.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要以黑龙江、呼玛河、额木尔河、多布库尔河为重点开展防洪工程建设,新建、扩建和整修加固大江大河堤防25公里。依法治水,加强规划,把城市规划与防洪规划结合起来,保证防洪减灾工作的要求。开展甘河堤防建设,使其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以呼玛县农业开发区及岭南农业开发区为重点,开展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新增除涝面积 5万亩。农田堤防的防洪标准由现在的五年一遇提高到十年一遇,水土保持治理面积达到 885万亩。积极开展“北水南调”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小水电代燃工程建设步伐,建设漠河额木尔河水电站。加强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及以漠河县、呼玛县乡镇为重点的供水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防病改水、无水源村等问题。
(七)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通过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应急监测体系,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嫩江、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对嫩江流域、黑龙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加快流域内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护林建设。强化对全流域的环境监控,流域沿岸各城镇要开展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组织实施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建设黑龙江、嫩江源头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使该项目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恢复和完善生态功能,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加大对现有的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范围适度、类型完整、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协调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环保投入要达到 GDP的1.5%。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全面推行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小区、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的落实。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申请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立项,必须把防治污染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对未提交批准文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凡是有污染的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必须保证其排放的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标准。凡是没有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产。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对现有工艺设备落后,浪费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严重危害社会的工业项目,限期整改。积极实行清洁生产,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低噪声、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新型设备,采用合理的产品结构,生产对环境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产品,并搞好工业产品的设计,使其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减少生产中污染物的排放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治理和合理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效益,回收利用工厂的余热和可燃性气体,作为工业或民用的燃料和热源;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把废弃物中的有用物质加以分离回收,或者进行深度加工,使废弃物转化为新的产品,实现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减量化;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水平。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成全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区划任务,制定全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基本建立地、县、企业三级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抓好以砂金过采区为主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的整治工作。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30%,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能力有明显提高, 矿山企业排放的废水治理率达到100%。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编制地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研究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耕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并加强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确保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建设节水型社会,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活动。对己经污染的城镇供水水库和湖泊,要加快治理,改善水质。落实黑龙江、嫩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各项任务,完善流域治理机制。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系统。加强噪音防治,确保安居环境。
(八)加大构筑“人才高地”和“人才强区”战略力度
清醒认识并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思想观念,调整和优化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以及各学科、各专业人才梯队层次结构和年龄结构。规划到2010年,全区要建立 100个左右地级学科带头人梯队。坚持自我培养和对外招聘“两条腿走路”,着重培养本地技术工人和初、中、高级人才。积极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同时依托地缘优势,大力引进俄罗斯人才和智力,特别是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在职称、户籍、家属安置、报酬等方面给予优惠。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措施,面向发达国家和地区选聘区外客座专家,向国内知名大学、院校选聘专家教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共同搭建“产学研”平台,组建我区急需的高级人才顾问团。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优先推荐特色产业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长特别奖、省重大科技效益奖;评选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也要向特色产业倾斜,实现人才共享,为我所用。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引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建立新兴产业,在企业中尽快建立技术创新机制,设立技术开发推广机构,增强企业活力、新产品开发和市场竞争能力。完善科技示范体系建设,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和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合理、优化配置资源,实施区域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深入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天然林分类经营和生态功能评价技术,天然林生物多样性恢复与管理技术,生态脆弱区及黄金过采区植被恢复技术,森林资源与环境动态监测系统,信息管理与数字林业应用研究。
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政府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例到2010年达到1.5%。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体系,集中力量在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产业领域进行重点攻关,取得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开创性科研成果,为我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科技成果转化率到2010年达到60%,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0%,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达到10%。
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依托工业园区,借助区外高级顾问团力量,在发达地区和科技人才聚集区组建大兴安岭特色产品研发中心,负责研究本地区在特色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关键技术突破、配套技术的集成和市场调查,引进和吸收有良好经济发展前景的现代化生产技术进行产业化推广。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是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重点抓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工作,解决好农村和贫困家庭初中生辍学问题,强化政府职责,加大资助贫困生力度。规划到2010年,我区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07%, 初中城镇控制在1%,农村控制在3%以下。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得到彻底改造,新一轮规范化学校达到90%以上。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我区城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同时,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载体,继续实施“名校”牵动战略,力争把地区实验中学创建成国家级示范高中,加区一中和呼玛一中建成省级示范高中,使全区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在校生达到总数的75%左右。二是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设立救助非住宿特困生基金,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费、生活补助)政策,巩固我区控辍成果。落实好《大兴安岭地区特困家庭考生资助金实施办法》,对我区城镇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考入国家正规本科院校的考生给予一次性资助。三是积极推进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构建既符合课改方向,又具有林区特色的新课程体系。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强化学校音、体、美教育和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打造我区冰雪和管乐教育特色品牌。四是继续推进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继续按照“压缩规模、提高档次、集中办学、提高质量”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五是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办好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新林区和呼中区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各办一所以培训为主、学历和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技术学校。六是办好地区职业学院,为我区培育适用型人才。规划到2010年,地区职业学院在原有5个专业的基础上,按市场需求再增加电子商务等 11个专业,其中将森林工程和高级护理专业建成示范专业,使高职在校生达到2000人左右。七是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工培训,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八是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扭转优秀教师外流倾向。鼓励非师范类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鼓励毕业生到乡(林场)以下学校工作,支持鼓励优秀教师到基层支教和到薄弱学校任教。
(九)强势推进“和谐兴安”建设
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谐兴安”建设。
1.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必须保持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人口总量控制在54.3万、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的人口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加大“少生快富”扶贫力度,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救助制度。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强化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探索符合现代公共管理与服务理念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模式。“十一五”期间,利用国债资金改造基层技术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基本项目免费或补贴服务与微利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方式。
2.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素质,树立大兴安岭人新形象。进一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塑造21世纪大兴安岭人“守法爱区、开放创新、明礼诚信、团结务实”的新形象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活动;继续办好“兴安论坛”,搭建学习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开展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在全区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要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洁身自好,自觉抵制人情风、送礼风,积极培育健康的礼尚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礼仪观念,努力形成健康、文明、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特别是要继续开展文明乡镇林场评比活动,坚持“比干净、比整洁、比文明”的原则,继续推进“两个提高、两个延伸”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向乡镇林场延伸。加强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妇女在社会生活各领域获得平等权利。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切实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兴安”创建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具有大兴安岭特色的良好的治安环境、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各级党政领导配备法律顾问和律师,确保依法合理地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具体问题。采取“阳光办案”和召开听证会的办法,解决带有普遍性的上访问题。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事件,依法解决好涉法上访案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专项检查整治,坚持不懈地抓好交通、城镇消防、煤矿生产、建筑施工以及防汛、防火、避震等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避免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稳定边防的关系,进一步推进“三长”管边责任制落实,重视部队建设、优扶工作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加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5.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利用 5年时间,指导民族乡村在发展好农业这个主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个体私营业、民族旅游业、桦皮手工艺制品制作业、庭院经济、袋栽木耳、劳务输出等多项产业,增加少数民族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规划到2010年,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经济结构相对合理,特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得到增加,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大力发展,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使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达到我区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
6.提高公共产品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文化工作“七个一”工作目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文体场、馆的合理布局。加强广播电视在我区农村的覆盖,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完成模拟向数字化转换。增加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公共与安全气象服务能力,基本建成具有一定密度和各种现代化手段并用的气象监测网。
7.建立和完善卫生体系。坚持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主导作用,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高全民的健康素质。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基层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调整国有医疗服务机构的分布战线,推动国有医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到2010年,预计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婴儿及5岁以上儿童死亡率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20%,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全省平均最低控制标准。继续改善各县、区医院、妇幼保健院和35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8.切实增强社区功能,建设“和谐社区”。理顺政府和社区的关系,促使社区逐步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性组织,逐步建立社会共同治理机制,让民众享有更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完善社区的公共管理、社会自治管理、生活服务管理三大管理系统。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搞好社区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充分发挥社区的教育平台作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社区阵地,营造宽松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提升社区建设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形成服务体系,搞好街道、社区各层面的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培育各具特色的服务组织。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兴办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引导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大众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拓宽社区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等,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还要开展好社区卫生、治安、环境、法律咨询、教育服务等,并不断拓展文化、健康、心理等方面高层次的服务。完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政务超市”、“阳光大厅”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推进适应城市生活快节奏、信息化要求的网上服务、电话服务等现代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不断推进各项改革走向深入
积极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争取国家投入,将公检法文教卫生以及一切属于政府的职能尽快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移交当地政府,费用纳入国家和省财政预算,使企业轻装走向市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规范化运作、市场化运行,将森林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分开,将从事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林业企业全面推向市场。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行按沟系经营森林,实现森林经营与营林专业户对接,林地国有民营,大力发展私有林。建立生态评价、立木林价评估体系,实现林地经营权合理流转,使林地在经营中不断增值,形成国有民营、全社会共同经营新的营林管理体制。
不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稳健的财政和积极的货币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到调整结构、推进改革、规范管理、增收节支上来。完善乡级财政管理体制,争取国家和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做好调整支出结构、规范转移支付、规范税收政策等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各种漏洞,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力稳定增长。
(二)加大资源普查和管理力度
全面了解区情区力,掌握各种资源的规模、结构等基础数据,重点调查了解全区各种可开发利用资源状况,特别是具有独特性、脆弱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资源情况,调查掌握资源总量、丰度、品质、类型、可利用量、已开发利用量、尚余开发利用量等,预测未来国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建立健全综合资源图文资料档案。通过大量的基础数据及其产品、基础图件、综合和专题资源评价报告等,直接为地区宏观决策、资源开发、资源行政管理以及资源安全保障提供服务,确保项目的提出和建设有真实可靠、科学全面、丰富翔实的资源普查数据做基础。要依据资源普查结果,划定资源严格保护区、保护性开发区、重点开发利用区,实行统筹规划和有计划地开发,避免项目资金投入的临时性、盲目性、随意性,增加科学性、主动性、指导性。
改革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大兴安岭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部)合并,组建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管理局,对各国有林管理分局实行垂直管理。以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为改革试点,理顺资源管理体制,划清职能,构筑符合林业生态建设需要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通过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与国家林业局的资源信息中心专线对接和数据共享,对资源调查数据和森林资源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重点抓好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站和机动巡护为主的“三道防线”建设,保护森林资源不受破坏。实行资源管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把“三总量”管理、森林资源消长、林政案件管理作为否定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严格的森林资源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强化征占用林地管理,严厉打击乱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严格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确保林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区,建立管护档案,做到图、表、卡、薄齐全。加强管护队伍管理,在近山区实行智能刷卡管护制度,在远山区实行家庭承包管护经营模式,同时结合森林资源防火指挥体系做到全方位监控,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管护经营承包合同,将木材生产、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林副产品采摘等分解细化到每个管护区并制立科学合理的管护措施,定期检查管护效果。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关,新建木材加工类企业,投资金额低于1000万元、污染环境严重、产品没有市场竞争力、厂址不在加工小区的,坚决不予审批发证。取消地拨材制度,重点监督、严格控制非法原料进厂,实行原料购买、拨付、产品销售“一本账”限时呈报制度。加大木材流通领域稽查力度,重点加强车站和全区各出口检查站及水上木材检查站的管理。
(三)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要完善现有的鼓励支柱产业及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有利于关联产业联合发展的政策,制定支柱产业发展横向配套产业和机构的政策,重点鼓励替代产业的发展,制定有关产业围绕支柱企业集中的政策,积极为以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产业群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提供更多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借助于改革产权关系,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以资产为纽带、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用骨干企业的实力形成企业集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吸引多层次企业参与。
以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竞争领域为原则,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小企业,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及经营机制的彻底转变,以后不再设立纯国有的小型企业。确因政策原因,需要政府投资创办的,也要办成国有参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对保留国有资产的改制企业,实行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驻厂监管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科学分类管理办法,适时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其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责,并以业绩合同形式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率。国有资产实行分类经营,将经营性资产通过出售、租赁、参股等形式管理和运营,实现产权多元化,加快混合经济的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实行严格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落实政策,优化环境,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水平和产业层次。吸收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将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秩序的管理上,提高服务意识,真正把民营经济的发展摆在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解决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彻底清除各类歧视性政策,引导民营经济多路并进,加快发展。要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准入门槛,扩大民营经济进入范围,改善服务,加大扶持力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条件,进一步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
(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坚持不懈地抓好项目工作,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的新变化,密切关注外资和东部资本流动的新动向,突出抓好优势资源开发和综合加工项目,为尽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经济体系打好基础。通过加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产业、资源开发、特色经济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策划工作,规划一批适合战略投资者的重大项目,特别是要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推进力度,为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有关资金的投入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打好基础,保持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实施方式。要高度重视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创新机制,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融资多元化的新机制。大力培育项目法人主体,鼓励和支持城乡各个行业和领域面向市场寻求合作伙伴。要加强项目管理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认真执行《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经费滚动使用机制。对每一个项目都要进行最基础的论证和策划,在资源是否落实、技术是否成熟、环保如何、外部建设条件是否可行等方面做出科学可靠的回答。重点突破项目要达到扩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重点争取项目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重点储备项目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深度要求。
(五)扩大对外开放水平
按照地委“全党抓经济,全民搞招商”的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注重招商引资综合效益,从增加税收、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考虑,以优势资源为重点,以项目开发为主体,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形成新思路,采取新举措,积极参与国内省内经济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营造商机,聚集人气,增强对外商外资的吸引力,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要创新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中英文两种文字的大兴安岭招商引资网站,并定期更新信息。切实抓好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建立地县两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法制办三家联合督办,集职能部门为一体,实行审批收费大厅办公制度,规范各类审批收费程序,实现快速审批,统一收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认真搞好服务“代办制”、“统一收费制”、“检查备案制”,进一步畅通渠道,积极接受投诉并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案件,落实和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瞄准东部沿海地区和港澳台的客商以及国外大企业、大集团,争取引进更多的省外、境外资金,力争创全省最佳最优投资环境。要提高项目履约率,对签约项目坚持跟踪问效,尤其是对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项目,实行地县两级专项推进负责制。继续抓好对外经贸工作,积极做好出口产品研发资金、出口商品贴息贷款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等外贸发展基金的争取工作,加大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增强出口创汇能力。进一步壮大我区外经贸企业队伍,使获权企业再有所增加。不断扩大对俄经贸合作领域,抓住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对俄经贸战略升级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我区对俄地缘优势,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抓好农产品、畜产品、蔬菜、北芪茶、家具等与俄罗斯有较强互补性的产品出口。保持各县、区、林业局对俄森林资源开发的良好势头,推进采伐方式由以输出劳务为主向采运销一体化方向转变。
(六)加强对国家政策的研究和争取工作
注重加强对事关大兴安岭林区生存、发展的重大、重点、敏感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力求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和对策建议。继续深入开展大兴安岭林区基于森林的绿色 GDP核算研究,对大兴安岭独特生态区位的重大价值给予科学的评价和长期的监测,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相互之间关系及其影响,力争使大兴安岭成为国家绿色GDP核算试点地区之一。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投入,建立生态建设基金。针对我区体制、林分、气候的独特性,加大对特殊性区域林业生态建设的研究,完善细化对《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细则,探讨提出国家特殊区域森林经营和生态建设的投入机制;探讨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的长期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探讨建立寒温带地区森林经营的财政补贴制度。
积极争取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进一步做好利用国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促进全区企业创新体制和机制的研究,争取国家给予国有企业转制职工安置费用,争取国家帮助解决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解决企业承担的巨大社会性支出,解决历史上遗留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林业企业的资产负债问题。
(七)消除区域和不同群体两极分化现象
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调节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利益关系,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两个必保”和“应保必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便于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保险关系可接续,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将非公有制企业、有条件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要求,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到“十一五”期末完全实现个人账户实账运行。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实现广覆盖。失业保险覆盖到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进一步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面向全社会所有从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二是提高统筹层次。养老和失业保险要实现比较规范和完善的省级统筹;在工伤、生育保险机构和管理上,实现地级统筹;争取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上收,为地级统筹做准备。三是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建立稳定规范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医疗保险保证收支平衡。四是继续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本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分别管理、分别支付,实现个人账户实账运行。五是实现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六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并完善基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机制,推进全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积极促进就业。继续把促进就业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和发展的优先目标,拓宽就业渠道,学习借鉴政府“花钱买岗位”等好做法,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广辟就业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推进再就业援助。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企业培训力度,加快技术工人培养进度,指导企业围绕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开展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质量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按照“就业导向,机制创新,能力为本,服务社会”的方针,对技工学校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优化结构,加快技工教育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改善社会创业环境,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改革就业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由流动,初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八)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继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制止跑官要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在继续落实和完善已经出台的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票决制、推荐提名责任制的基础上,探索县、区、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后备库、企业经营者后备库等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规划到2010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要形成由以45岁以下干部为主体,50岁左右、45岁左右、35岁左右的干部构成的梯次配备干部结构。到2010年年底前,全区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到10%左右,博士生占有一定数量。
加大社区党建工作力度。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探索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新途径;加强对社区党员的组织管理,把从单位游离出来的党员重新组织到社区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对社区内在职党员实行“双向管理”,岗上归单位管理,岗下归社区管理。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抓好“两风”建设,继续开展“五承诺、四树立、两禁止”活动。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对干部使用、木材销售、基本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拍卖、财务结算、中省直部门统一收费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不愿腐败”的自律意识,营造“不能腐败”的外部环境,保持“不敢腐败”的高压态势,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有效机制。
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等职能作用。强化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发挥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创建优良的法制环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构建法制政府。